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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可退稅 得要申報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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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訊】(據中廣新聞 張雅惠報導)國稅局指出,如果納稅人可以退稅,務必申報,才能退,尤其是用「列舉扣除」的納稅人,因為如果不申報,國稅局一律以「標準扣除」核定,部分案件用「標準扣除」之後,反而要繳稅,過去就引發不少爭議。以單身上班族、沒有扶養親屬為例子,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外加薪資特別扣除額,超過二十萬一千元就要申報。

上班族每個月的薪水當中,都有預扣的稅款,如果最近報稅發現可以退稅,一定要申報,才可以退稅;如果納稅人用列舉扣除可以退稅,但是用標準扣除卻要繳稅,更要申報,因為如果不申報,國稅局不知道納稅人到底有什麼項目可以列舉,一律用標準扣除核定,一旦核定,納稅人就真的要繳稅。賦稅署主祕戴平郎說:(t)

「像這種,要補稅,一定要提醒納稅人,一定要申報,到時候,很多人都會申訴這一點」

根據今年的免扣標準,七十歲以下的人,每人都有七萬七千元的免稅額,如果用標準扣除,單身再加四萬六,夫妻合併申報再加九萬二。以單身上班族為例,如果沒有受扶養親屬,免稅額七萬七、標扣四萬六,還可以再加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最多可以扣七萬八,合計超過二十萬一千元就必須申報;如果沒有達到申報門檻,但實際上可以退稅,也要申報、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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