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宜县欠缴罚款 法部强制执行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游明金/宜兰报导〕宜兰县政府民政局办理樱花陵园工程,未进行环境监测被环保局罚款三十万元,民政局曾签请撤销处分获准,环保局认为无理由撤销,重新告发;民政局逾期未缴罚款,被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处强制执行。

再不缴 从公库扣款

法务部宜兰行政执行处6月7日发函县府,要求于文到三十天内缴交罚款,期限即将届满;执行处指出,如果民政局拒不缴纳,执行处将从县府公库直接扣缴。

环保局不护短 坚持罚民政局

民政局筹建樱花陵园示范公墓工程,应依据环境影响说明书于施工期间进行环境监测,工程于民国九十四年中动工,环保局去年3月间派员到现地监督查核,发现未依规定监测环境,依违反环境影响评估法开单告发,处罚三十万元,并限期改善。

撤销处分 恐被疑官官相护

民政局随即补强环境监测工作,但迟迟未缴纳罚款,去年12月间,还签报县长准予撤销处分,原以为可以不用缴了,但环保局认为原处分理由及程序并无不妥,无撤销理由,再者,公部门违规擅自撤销,易被质疑官官相护,甚至有适法疑虑,难以对外界交代,县府讨论后,决定由环保局重新开单告发,今年4月开出罚单。

未编罚款预算 民政局伤脑筋

民政局指出,当初未办环境监测确有疏忽,相关人员已作行政处分,原本撤销处分是认为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因此撤销结案,但环保局有疑虑,民政局并非拒缴罚款,而是未编列相关经费,没有适当科目支应,要如何缴纳还待研议。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