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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遺贈稅改革 兼顧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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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二日電)台灣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方案」,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遺贈稅改革是為尋求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的互補平衡,並取得所得稅制與財富稅制動態平衡。

行政院會上午除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方案」,也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包括調整稅率結構、整合免稅額度並提高遺產稅免稅額、改進繳納制度、處罰合理法、彌補地方政府財源等,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張盛和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方案,短期方案是簡化稅率級距,調降邊際稅率,課距稅級將從十降為五級,即與現行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相同,即採取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三、百分之二十一、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

他說,最高邊際稅率由現行百分之五十,調降為百分之四十;最低級距金額由現行六十萬元,提高為五百萬元,調整後可減輕小額繼承案件的遺產稅稅負。

此外,張盛和指出,遺產稅免稅額由目前七百七十九萬元,提高為一千萬元,並允許父母可選擇於生前贈與子女時使用,可減輕遺贈稅對於財富移轉時點的干擾,增加資產運用效率,保持代際間資產移轉彈性,也滿足一般民眾於生前移轉財產給下一代的需求。

在改進繳納制度方面,他說,放寬分期繳納規定,由現行兩年,延長為三年,紓解納稅義務人繳納壓力。

至於長期方案,張盛和表示,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於九十八年適用期滿及個人海外所得在九十八年底納入最低稅負等兩個條件成熟後,將在九十九年建立終生財富移轉稅制,屆時最高邊際稅率進一步調降至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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