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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遺贈稅改革 最高稅率降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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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鄭琪芳/台北報導〕針對遺贈稅制改革,行政院院會昨日通過修正草案,若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最快於明年初遺贈稅稅率結構,將與個人綜所稅稅率結構一致,最高稅率由現行五十%,調降為四十%,九十九年再調降為二十%。

同時,遺產稅免稅額由目前的七百七十九萬元,提高為一千萬元,並允許終生累計於生前贈與子女;贈與稅仍維持每年一百一十一萬元免稅額,這項變革將有助民眾於生前移轉財產給下一代的需求。

稅收損失一百一十億

財政部長何志欽說明,遺贈稅稅率調降、免稅額提高後,估計稅收損失最多一百一十億元,受此影響,地方政府財源將減少六十至七十億元,但中央會補足地方政府的稅收損失。

這次修法簡化遺贈稅稅率結構,課徵級距由現行的十級改為五級;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定為遺產稅的二分之一,讓生前移轉與死後移轉的累進程度一致。

遺產稅最低級距金額由六十萬元,大幅提高為五百萬元,減輕中低收入戶繼承稅負,並放寬分期繳納規定,由現行兩年延長為三年。

除短期措施外,長程將待九十八年底促產條例適用期滿,及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稅後,依整體稅制改革及稽徵能力提升情形,在九十九年規劃遺產贈與兩稅合一,實施終生財富移轉稅制,最高邊際稅率並調降至二十%。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遺產及贈與稅制改革方案」及「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指出,遺產稅制必須符合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現行稅制過於強調公平性,反使效率僵化,而有改革必要。

罰則方面,張盛和說,過去罰則只有處罰金額的一倍至兩倍,規定過於僵化;未來將把現行的固定罰則倍數,改訂為最高兩倍的上限規定,讓稽徵機關裁處罰鍰時可衡酌調整。

張揆表示,為因應國際財經環境變遷及世界稅制改革潮流,應以「宜改不宜廢」為方向,研擬遺產及贈與稅制改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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