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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特別費案若判十年 馬英九失候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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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七日電)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十四日宣判,副總統呂秀蓮今天表示,尊重司法,毋枉毋縱,如果宣判無罪,對馬英九當然很好,影響也很大;如果判處十年以下,他會繼續參選,若判處十年以上,將喪失候選人資格。

第二屆民主太平洋聯盟大會(DPU)十三日起將在台北舉行,呂副總統中午和媒體餐敘時表示,雖然大家很關注馬英九的官司宣判,仍希望媒體對DPU捧場,多給一些版面。

呂秀蓮受訪表示,特別費案十四日的宣判是關鍵,如果馬英九無罪,對他當然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且會引起很大影響,如果判刑,要看刑度輕重及國民黨如何因應。

她說,如果刑期在十年以下,馬英九還是會繼續選下去;但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雖然未判決確定,但如果判處十年以上,候選人登記的資格將遭禁止,一切還是要看法律規定。

呂副總統表示,日前宣判的高捷六標案,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不是涉案人,沒有被起訴,他和此案毫無關係,其他一些案件是坊間說法、媒體報導,至少還沒有看到司法單位採取行動。

她指出,民進黨中常會已通過力挺謝長廷的決議,大概也不會進入排黑條款的修訂,否則對黨的清廉原則有很嚴重的挫傷;但也不能因為坊間傳說,就認定某某人有沒有罪,應相信司法判斷,尊重司法,毋枉毋縱,期待程序正義的確守。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二十六條條文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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