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撿到金子

司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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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1日訊】假如你撿到金子,你會怎麼辦?現代人如果被問到這句話,心裏的第一個念頭恐怕就是想趕緊稱一下這金子多重:黃金每克175元,這麼多金子換算成人民幣就是……
  
當然這種想法其實就是把金子據為己有——如果撿到的金子夠多一定發財了。現代人道德淪喪,大多數人認為,撿的又不是偷的,這也不算是道德有損,所以就心安理得的據為己有了。不過且不說這裡面的因果報應等等,就算是世人也有一句話叫「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雖然是丟失的東西,可是仍然是別人的東西,我們不能自己把它私吞掉。如果把金子換成不太值錢的東西,也許許多人不會佔有它,可是當撿到的是金子,是值錢的東西,而且很值錢,那金錢的誘惑就能衝破許多人的道德約束了。
  
既然撿到的東西不能據為己有,那就來了問題了,究竟怎麼處理呢?
  
回想上學那陣子,自己性子迂直,沒有什麼懷疑精神,所以老師說什麼就聽什麼。比如老師說過,撿到東西要交公,我就從來沒有懷疑過。雖然談不上崇拜,不過那個時代的學生多數都是把老師的話當作聖旨似的。可是看看現在的孩子們,就不像我當初那麼傻了。有一次表哥家的孩子和我說,他們交公的的東西,老師放到自己的兜裡了,他根本不交公。孩子說這話的時候,滿臉的不屑。道德淪喪、人格缺失,這是整個社會的現狀,所以教育系統的敗類也如過江之鯽,這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情,連強姦學生的事都發生了,弄得許多學校要求學生和老師不能單獨相處,相比而言這就更算不上什麼了。
  
說到撿到東西該不該交公這個事兒,還真得分析一下。
  
撿到的東西,如果交公,我想有兩種去向:1.交公後由公家交給失主。2.交公後歸公,成為公有。
  
而撿到東西不交公,也有兩種去向:1.交還失主。2.歸撿到者私有。
  
說到上面四種去向,我想歸還失主,這是最好的、也是最正確的。但是丟的東西其實能再找到的可能已經很渺茫。那麼是不是就應該歸己或者歸公了呢?我想即使是人家把東西丟了,可是東西還是人家的,歸己是不對的,那歸公呢?貌似是對的,實際還是不對的,你東西歸了公,可是失主還是失去了,受到損失了。這歸公是歸了誰呢?政府?還是某某黨?還是某某黨的貪官?某黨建政之初,就是採用的化私有為公有,沒收地主土地,殺死地主全家,沒收資本家的財產,最後化私為公,其實這是極端的流氓強盜行為。
  
上中學的時候有一篇古文,叫《樂羊子妻》,談到羊子曾經在路上拾到別人丟失的金子,拿給她妻子,他妻子說「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雖然不是偷來的東西,可是古人也認為這樣玷污了自己的人格。古人把人格和個人操守看得很重,撿到別人的東西歸於自己都認為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不過現今社會的現代人已經不在意這些了,現代人認為撿的又不是搶的偷的,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這是現代道德敗壞在人們內心的體現。
  
古代講治理國家治理的好,比如說諸葛亮治理蜀國,有這麼一句話叫: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這也常用來形容太平盛世。簡單的理解,人民富足而有德,連別人丟在路上的東西都不去撿拾;沒有人做強盜,所以晚上不用擔心竊賊,不用關門。往深處想一想,為甚麼說路不拾遺呢?為什麼不交公?交給官府?然後歸公或者由官府交給丟失的人?我想古人不會沒有想到這吧,一定是有更深層的原因,那會是什麼呢?也許在古人眼裡,把別人丟失的東西歸為己有或者歸為官府所有都是不對的,而最好的方法就是原封不動的讓丟失的東西待在原地,那樣丟失者就能找到它,這在現今社會當然不可想像,可是在古代,人們的思想純淨,都不去動那東西,這樣就能讓失主找到丟失的物品。也許有人說那拾到東西交給失主不是最好的嗎?我想古人不會這樣想的,在古人的觀念裡,儒家的中庸思想和道家的無為以及佛家的因果都很重,簡單的一個路不拾遺便體現出以上思想:儒家中庸要求人們不走極端,道家要求無為,佛家講因果,丟失的東西任其自然,如果失主應該破財,那他就找不到,你給他送過去就破壞了因果,從而犯了錯誤,所以道家告訴人們要無為,而儒家也是告訴人們不要刻意去做好事,也是怕看著是好事萬一做錯了就變成壞事了,所以要「求中」,不走極端。這些複雜的思想在這件小事上的體現就是「路不拾遺」。
  
回想上面現代人的四種對待失物的方法,也許還有第五種:把東西捐獻給慈善機構,算是失主做的好事。我看這也是現代人的一廂情願,你憑什麼替別人作主?相比而言,我想還是古人的路不拾遺是最好的方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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