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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截止前停车未逾30分 北市新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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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十八日电)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宣布,自二十二日起实施路边停车收费新制,开车族晚上停车时,荷包可望节省一半,在各路段收费最后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停车,旧制收一小时费用,二十二日起分阶段将只收半小时费用,二十九日后全面实施。

交通局停车管理处长张哲扬表示,新制实施前多次遭受民众和议员批评旧制有“抢钱”问题,在新制实施后可望平息,对市民来说不仅省钱,也符合公平正义。

张哲扬说,目前台北市路边停车格共有四万四千多个,其中有收费的占二万五千多个,新制实施后每天市府短收约新台币三十万余元停车费。

停管处第三科科长刘建邦表示,北市各路段截止路边收费的时段不一定,依照各区需求和使用情况,从下午五时到晚上八时都有。

刘建邦指出,北市路边停车收费价位从每小时二十元到五十元不等,也是依照各路段停车需求而定,停车需求愈高的地点,停车费也愈贵。

张哲扬表示,原订二十二日起全面实施,因为路边停车以PDA开单,调整计费方式须配合系统调整,时间上来不及,于是决定从二十二日起,依序从士林、北投、内湖、中山、松山、南港、万华、大同、中正、大安、信义、文山等行政区开始进行,二十九日起全市全面实施。

张哲扬指出,日后民众在路边停车收费时,最后三十分钟内所收到的缴费通知单,将都以半小时计费,也就是当地一小时收费额的一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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