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久虎律師法庭為達賴喇嘛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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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據參與網站報導,成都消息:在11月5日審理的成都作家陳道軍煽動分裂國家罪的法庭辯護中,北京市傑通律師事務所朱久虎律師認為不但陳道軍不構成犯罪,達賴喇嘛也沒有主張西藏獨立從而分裂國家。據悉,這是大陸律師首度在法庭上為達賴喇嘛的西藏政策抗辯。

朱久虎律師在辯護中說:達賴喇嘛於公元 2008年3月28日向全球華人及中國領導人所發呼籲書的言論表明,他並不追求西藏從中國分離出去而獨立成為一個新的主權國家,只是要求民族區域自治。

朱律師在辯護詞中引用了《十四世達賴喇嘛對全球華人的呼籲》中的如下內容:「在這裡,我向漢族同胞們保證,我絕對沒有分裂西藏或者是在漢藏民族間製造矛盾的圖謀,相反地,我時常為尋求西藏­問題在漢藏民族長久互利的基礎上獲得解決而進行努力」。「西藏高原是亞洲諸多大河流的發源地,因此,保護西藏高原的生態環境是至關重要的,我們最焦慮的是如何保護以­慈悲為核心之藏傳佛教文化,以及如何保護和延續西藏的語言文字和民族特性等。因此,我們非常真誠地為整個藏民族尋求名副其實的民族區域自治。關於藏族等各民族的­這些權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已有明確規定」。從而認為,達賴喇嘛的上述呼籲是面對全世界人民公開表達的,對這種面向全世界所作的表白,而陳道軍相信達賴的言論是誠實可信的,他也是基於這種相信才表達他對藏民行為­的看法。

朱律師還引用憲法條文以及中共前領導人鄧小平的言論來比對達賴喇嘛的主張並不違背憲法,更不是分裂國家,相反是中國政府沒有兌現17條協議。朱律師說,把達賴喇嘛的言論和鄧小平的言論對比起來看,鄧小平在1980年說,「要使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這說明在1949年解放後簽訂的有­關西藏自治的17條協議中所作承諾沒有得到兌現,同時也說明,達賴喇嘛在《十四世達賴喇嘛對全球華人的呼籲》一文中說,「我們非常真誠地為整個藏民族尋求名副其­實的民族區域自治」與鄧小平的言論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達賴喇嘛要求兌現17條協議和憲法所約定和規定的民族區域自治是誠實的,具有事實依據的。

朱久虎律師還抨擊了中國政府在西藏事件上妖魔化達賴喇嘛的做法,他認為,「西藏事件發生後,電視等其他媒體不斷譴責該事件是達賴集團所操縱的圖謀西藏獨立的陰謀,而德國總理等西方領導人向全世界輿論公開說,達賴在西方國家中從來沒有提出過西藏獨獨立的主­張,只是主張自治。」 中國政府的煽動性宣傳「讓人不能不懷疑西藏事件後大規模宣傳達賴集團圖謀西藏獨立的真實性存在很大­問題,因為如果達賴在國外不斷進行西藏獨立的活動,難道德國總理等國家領導人就能違背誠實和良心為達賴出來作證?如果達賴真的進行圖謀西藏獨立的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那中央政府為什麼還要和一個犯罪集團進行談判呢?」

據悉,朱久虎律師是中國一位享有盛譽的人權律師,1966年出生於甘肅省靖遠縣, 1989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哲學系, 2000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1998年9月朱久虎取得律師資格,研究生畢業之後在莫少平律師事務所成為正式律師,曾是莫少平律師得力助手。2002年朱久虎律師成功代理了湖南邵陽民辦教師轉正案,2003年承辦了自己的成名之作——農民企業家孫大午案。2005年與高智晟律師合作代理轟動全國的陝北油田案,被陝西省靖邊縣公安機關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非法集會」罪刑事拘留,後被逮捕非法關押5個月後釋放。

大陸異議作家趙達功先生認為,朱律師恢復執業後再度出山,公開為達賴喇嘛的西藏政策抗辯,喊出春雷第一聲,不愧是俠肝義膽的良心律師。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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