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寫下悔過書 馮永記勞教改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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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新疆訪民馮永記因丈夫被冤獄長年上訪,今年2月,當地政府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罪,將她送勞動教養一年零三個月。因其全家為此案身心及生命財產受到嚴重摧殘和威脅,她們全家寫下了以後不到北京上訪保證書後,當地勞教委員會以其有心臟病及有悔改表現為由對她實行所外執行,實被關押了101天。

馮永記於去年10月帶著一家10多口人到北京上訪,新疆石河子派出三十多人到北京圍追堵截。今年新年期間,馮永記夫婦去天津探視親戚,被新疆駐北京辦事派來的十多人抓捕,押回新疆後雙雙拘留。

馮的丈夫丁新民,於2001年10月9日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刑九年,為了替丈夫洗刷冤情,她上訪了7年,經有關部門監督下,2006年5月8日,當地法院宣告其夫無罪,但他丈夫已坐牢5年,因此事被逼患了精神疾病。

為了這個冤案,丁新民的父親被逼死,岳父因此案被關押。當時法院強制查封、扣押了丁家的糧油加工廠,被迫倒閉關門,正在營運的貨車也被迫報停、報廢,住房也被法院強制拍賣(現已還),經濟損失達上百萬元人民幣。

馮永記為此事上訪了7年,她曾被當地政府關押過9次,拘留期間曾被帶過手銬、腳鐐、腰銬、被打過毒針、灌過東西、坐過老虎凳,3歲和8歲的幼兒被迫送到二個妹妹家撫養。

馮永記一家為了要求國家賠償她們所有的損失,去年底再次進京上訪。該國賠案於2008年1月8日,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案號為0007號。

她曾表示,「因受迫害,被冤枉坐牢,我們現在困難也是他們造成的,我們要求按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依法給我們賠償,該追究誰的責任就追究。」

今年2月9日大年初三,馮永記夫婦去天津看望她父親的哥哥馮西金,剛找到樓下,他們被一群人把分別塞進2輛車內,一輛車號為:京H74860,另一輛車號:京LK2779,拉到新疆石河子住京辦事處,關押在206、216室。

2月10日,馮永記多次打110求救,手機被搶走,丁新民被非法搜身,禮物被扣押後,給馮反帶手銬50多小時,押回新疆石河子北一路派出所,整個抓捕過程,這夥人拒絕出示任何證件。

丁新民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10日,馮永記被刑事拘留,並送勞教1年3個月。馮在勞教決定上簽字:「對此捏造事實,報復陷害上訪人的決定,堅決不服,死也不服。」

最後,馮永記為了家人的安全,被逼寫下了「保證書」。她給上級領導的申冤信寫道:「按要求我寫了『我違法上訪,我無理取鬧,我對不起師市領導』等內容的第二次檢查;按要求申請撤回了對勞教不服的行政訴訟;按要求撤回了控告狀,保證不進京上訪,不再上訪。」

「我一定痛改前非,請師市領導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等內容的第三次檢查。我及全家人又寫了保證書後,勞教委員會以有心臟病和有悔改表現為由對我所外執行,實關押101天。」


勞動教養決定書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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