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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非保本连动债 银行不得主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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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七日电)因应近期引发连串“不保本”连动债纠纷,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修正发布相关办法,严格规定银行不得主动推荐非保本、或有限定销售对象的金融商品给客户或一般消费者。

金管会今天修正发布“信托业办理特定金钱信托投资国外有价证券业务应遵守之事项”,特别规定,若国外有价证券属不保本型商品,或发行机构已说明专业投资人才能投资的商品,银行不得主动向客户或一般大众推荐。

此外,若国外有价证券有限制销售对象,信托业则不得受理一般客户委托投资,也就是连卖都不能卖给一般客户。

不过,金管会官员表示,若国外有价证券为百分之百保本,也没有限制销售对象,兼营信托业务的银行仍可主动卖给特定金钱信托客户,即有签信托或综合契约的既有客户,但不得主动向一般大众推介。

民众向银行理专购买连动债、或购买境外基金等,都是常见的信托业务,“信托业办理特定金钱信托投资国外有价证券业务应遵守之事项”修正后,将限缩银行主动销售范围。

根据金管会统计,台湾信托业规模逾新台币7兆元,其中约3兆元为受托办理投资国外有价证券的规模,包括境外基金、连动债等。

金管会表示,近年财富管理业务蓬勃发展,兼营信托业务的银行,多是透过特定金钱信托的方式帮客户购买境外基金、连动债等,近期的确接获不少不保本连动债引发的客户纠纷。

何谓主动推介定义模糊,金管会表示,无论保不保本或有没有限定销售对象,明订信托业提供的国外有价证券说明书等资料,只能在特定营业柜台放置,不得主动寄发、提供说明书给客户或一般大众,且不能主动公开宣导、办说明会、发新闻稿。

金管会表示,不过若国外有价证券为百分之百保本,银行可对既有客户主动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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