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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7月1日起 所有產險業可調整保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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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四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為配合明年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的需要,自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就算目前未獲准、或未申請進入第二階段的產險業者,也可在表定規費的10%範圍內,上下調整商業火災保險及任意汽車保險的簽單危險保費。

金管會表示,7月1日擴大產險業費率自由化的適用規模,可望使市場進一步回歸自由機制,允許業者自由在現行規費10%幅度內調整費率,也可望刺激市場競爭,推出對消費者更有利、更便宜的保單。

過去因產險市場殺價競爭,為避免過度殺價影響業者核保品質,產險的定價由產險公會訂定規章費率,等於是統一定價,但財政部自2002年4月1日起開始分三階段推動產險費率自由化,明年1月1日將實施第三階段,完成國內產險費率自由化的最後一個階段。

目前市場上大型的產險業者都已申請獲准適用第二階段自由化費率,針對商業火險及任意汽車險,分別可在10%、30%範圍內調整費率,也就是獲准的業者只要核保能力及風險允許,即可推出比其他尚未進入第二階段業者更便宜的產險商品。

金管會表示,明年1月1日起,「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將邁入第三階段,除強制車險、住宅火險等政策性保險外,產險將完全由業者定價,回歸市場機制,為使業者順利銜接第三階段,對未獲准或未申請第二階段的產險公司,自7月1日至12月31日止,可在10%範圍內,調整商業火險及任意車險的簽單危險保費。

這波產險費率自由化第二階段的擴大政策,最大受益者將是富邦產險,富邦為產險市場上規模較大的業者之一,但申請第二階段卻遲遲未獲准,7月1日起將可在10%範圍內,調整商業火險及任意車險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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