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雯:公然違法!三鹿賠償審判中的毒瘤

王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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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訊】編者按:如果想瞭解中國社會的現狀,三鹿毒奶事件是最佳樣本。事態發展的每一個環節都瀰散著道德淪喪後人心的貪婪,政權的腐敗。特別是司法審理上,中共當局竟然公開違背《刑法》和《破產法》,惡相盡現。

在二零零八年的最後一天,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等主要責任人的審理案在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進行,在經過十四個小時庭審後,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但從檢察院的指控罪名的變更中,人們看出了蹊蹺。有律師指出,三鹿公司的破產、賠償、審判各個環節都在公然挑戰現行法律,是個典型的司法毒案。

九月十七日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副總經理王玉良、副總經理杭志奇、奶事業部總經理吳聚生等人,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然而在這次庭審中,石家莊檢察院的公訴人指控田文華等人犯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兩罪名最大的差別是,前者最高法定刑是死刑,而後者是無期徒刑。

偽劣產品罪?有毒食品罪?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開庭審判中,只有經河北省政法委批准的十九家省內主要媒體及幾家中央級媒體參加了旁聽,所有受害者都被拒之門外。公訴人以刑法第一四零條、第一四一條、第一四九條、第一五零條等罪名提出訴訟。按規定,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達二百萬元以上的,最高刑罰為可被判無期徒刑,並處以產品銷售金額五成以上、兩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海內外對此反應強烈。不少受害者家長稱,這是政府想有意包庇罪犯。按《刑法》第一四四條,三鹿涉及的是「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構成該罪,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最高可處死刑。《刑法》第一五零條還規定,「單位犯前述相關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去年五月,中共判處了原藥監局局長鄭筱萸死刑,其罪名是受賄和玩忽職守,主要原因是民憤太大。被藥監局鑑定為「全部合格」的阜陽大頭娃娃毒奶粉以及「齊二藥」假藥害死數人等。對比不難看出,田文華比鄭筱萸「幸運」多了,因為她抓住了當局的「軟當」,有人要保她。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八日,石家莊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宣布與新西蘭恆天然集團合資公司正式運營。恆天然認購了三鹿43%、價值約8.64億多元人民幣的股金。目前恆天然集團血本無歸。(大紀元資料室)

做交易 掩蓋食品飼料工業膿包

現年六十六歲的田文華曾是石家莊市牛奶廠(即三鹿集團前身)的女工,一九八七年她承包奶廠,一舉使三鹿成為中國最大奶粉企業。田先後獲一百多項榮譽稱號,第九屆、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兼中國奶業協會副理事長等。

起訴書稱早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鹿就收到投訴,稱嬰兒尿液中有紅色沉澱物。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三鹿客戶服務部就更多投訴書面匯報給田文華等人。八月一日,田已得知三鹿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全國很多患兒住院手術,多人死亡。對此三鹿高管的反應是:隱瞞實情,用含量低的產品逐步替換市場上三聚氰胺含量高的三鹿產品,以毒換毒。

關於三聚氰胺的來源,大陸媒體一直稱是不法犯販所為,為此當局還審判了十七名投毒者。但由於三聚氰胺水溶性差,在液體狀態下只能加入有限含量,而檢測出的三鹿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極高,專家們認定是工廠故意添加的三聚氰胺。為轉嫁責任,當局讓少數奶販充當了替罪羊。有消息稱,田文華曾揚言:「如果你們拿我開刀,我就把這個膿包擠破,我要向全世界報導問題。」田所說的膿包就是指中國所有涉及蛋白質含量檢測的食品、飼料工業,都在人為的添加三聚氰胺投毒。為掩蓋這一醜聞,當局跟她做了交易。

免費治療成空話 賠償訴訟被擱置

「中國食品工業的九一一恐怖案」發生後,人們震驚於受害兒童數量之廣、受害之深。本刊在事發的當周根據低價奶粉的銷量和有毒物含量推算出受害人在百萬數量級。十一月十七日博訊網引用北京市衛生局一位副局長的數據顯示,截止十月底,大陸實際上報的毒奶粉病例超過三百七十五萬二千八百二十一例,其中十歲以下占 66%;實際死亡人數為三萬三千九百八十九人,其中十歲以下占77%。十二月一日官方突然宣布,有毒奶粉至少導致近三十萬兒童患泌尿系統疾病,這比以前公布數據增加了六倍,但只是民間數據的十分之一。

面對如此龐大的受害群,治療與賠償成了人們關注的兩個焦點。事件之初,溫家寶總理曾承諾將「免費治療受害兒童」,但各地實際情況顯示,醫院人滿為患,不少地方醫院提出「先交錢治療、後賠償報銷」的土政策,於是免費治療成了一句空話。

隨後全國各地受害家長紛紛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訴訟,但均被法院以「上級有指示,暫不受理」為由拒絕。十二月八日,來自二十四個省市的八十七名三鹿受害者,委託受害者法律援助團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集體民事訴訟,並向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出製售有毒食品犯罪刑事案、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請求,同樣被當局拒絕受理。

三鹿賠償前不具備破產資格

當人們還在期待三鹿賠償時,傳來的卻是三鹿破產消失。十二月二十五日,石家莊市政府宣布中級法院已裁定三鹿集團破產。二十六日,三鹿受害者法律援助團的志願律師黎雄兵、藍志學、李靜林、張興奎、楊景林、張凱、劉雲雷、周世鋒、張讚寧,發表了〈關於「三鹿」進入破產程序的緊急法律聲明〉,他們用律師專業術語逐條分析了當局的違法行徑。

律師們反對以「破產清算消滅賠償義務主體的方式對三鹿集團進行重組,而應保留賠償義務主體以股權收購的方式」重組。他們認為,在賠償之前,「三鹿集團不具備《破產法》所規定的債務人提出破產清算申請的法定要件」。

據十二月二十四日東方網報導,三鹿有關人士曾透露,二零零八年底三鹿集團的廠房、設備等資產評估價是十六億元。十一月十八日大洋網報導,三鹿集團召回的奶粉總量超過一千噸,涉及退賠經銷商約七億元。這樣算來三鹿集團在未賠償受害者之前,仍有九億元的正資產。作為中國五百強之一的優質企業,三鹿此時不具備破產資格,大陸媒體刻意宣揚的「三鹿資不抵債」,只是為了逃脫對受害者的賠償。

三鹿毒奶事件後,至今沒有一個受害者的賠償案被法院受理。圖為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在北京兒童醫院等候檢測的嬰兒在哭泣。(AFP)

蛇吞象 三元趕走娃哈哈

據十一月十九日新京報報導,早在九月二十六日三元股份公司就停牌公告要收購三鹿。當初想收購三鹿的不止三元一家。十一月十八日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表示,三鹿提出的是類似「一攬子」收購計畫,也就是出售所有股權,包括目前淨資產、生產線、工人和當前的賠償以及債務所有問題。由於涉及到索賠,後續處理難度大,於是娃哈哈退出競購。

誰知在趕走娃哈哈之後,三元竟以「只收購優質資產、不管債務」的特別方式收購了三鹿。此前三鹿主要有三家股東。新西蘭恆天然公司注資八點六四億後獲得 43%的股權,三鹿乳業公司持股約56%,其中工會代表的九百多名員工持股約51%,其餘5%由石家莊國資委持有。收購案中誰在搗鬼,只有當事人明白。

違法的三元收購三鹿

據十一月二十五日的《中國經營報》報導,三元是如何完成「蛇吞象」的呢?十月二十七日三鹿「特別臨時股東會議」紀錄表明,三元將採取「先託管、再資產收購」的方式逐步吞下三鹿。被三元收購的七家三鹿工廠分別是三鹿乳品一廠、二廠、三廠、六廠,以及三家位於河北唐山、山東和河南的奶廠,三元將承擔其部份債務。據悉,三元最終將以七億元收購三鹿七個掙錢部門。

一般企業收購分為兩種:一是連殼一起買,三元作為三鹿的新東家,負責其全部資產和債務;二是僅僅收購三鹿的資產,用出賣資產的錢來償還債務。十二月二十六日的光明網報導,中國奶業協會理事王丁棉表示:三鹿破產是有利于三元收購的,既可以壓低價格,三元還可以「切割」三鹿的債務。

三元是北京著名的奶業股份公司。三元併購三鹿,是在北京市國資委負責主導下交易的。有消息稱,「很可能北京市政府給三元集團發放貸款。部份債務及賠償問題,很有可能由北京市和河北省兩家政府各買部份單。」

然而依據《破產法》,三鹿在申請破產前一年內的下列行為均屬無效或可撤銷行為,包括:隱匿轉移財產、虛構債務、以不合理價格進行交易等。由此可見,三鹿在破產幾個月前將財產低價轉讓給三元是不合法的,是嚴重損害奶粉受害者利益的非法行為。

根據《刑法修正案(六)》之六規定,三鹿這種「剝離優質資產進行虛假破產或併購重組,逃避賠償義務,侵犯受害者權益的行為均屬非法,甚至涉嫌虛假破產刑事犯罪。」人們想不到三鹿破產正是按照這條非法之路走過來的。

左圖:一歲的周一哲差點死在三鹿手下(父親周雄提供)右圖:因毒奶中毒三次做手術的廖思瑤(父親廖明波提供)

破產賠償順序

按《破產法》規定,債務有優先償還順序,即破產清算組費用、企業欠政府稅費、工人的工資和社保,然後是銀行等優先權債權人,最後才是一般債權人包括經銷商和未決訴訟。這次中共法庭故意不受理受害人的起訴,結果令廣大奶粉消費者排在最後的「未決訴訟」之中,由於破產前已將優質資產出賣,等清算三鹿資產時,留給受害者的很可能早已是負數,受害人任何賠償都得不到。

針對其現狀,受害者法律援助團律師們呼籲,三鹿的經銷商、供應商,同屬三鹿奶粉的銷售者或生產者,應與三鹿一起承擔對受害者的連帶賠償責任,不能與受害者同順序受償。另外,本次食品安全事故中,國家質檢總局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負有重大行政責任,應當對受害者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三鹿欠繳的國家稅費不能對抗受害者債權而獲得同等順序破產清償。然而善良律師的正義呼籲卻被陣陣寒風吹散了,在實際處理中沒起作用。

賠償方案違背消費者保護法

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國奶業協會宣布,三鹿等二十二家責任企業願意向近三十萬名確診患兒給予一次性現金賠償和建立兩億元的醫療賠償基金。有報導稱,因腎結石死亡的嬰兒可獲二十萬元賠償,住院治療的重症患兒將獲賠三至五萬元,輕患者可獲二千元。

受害家長們對此非常氣憤。據《大紀元》報導,今年四歲的湖北省監利縣廖思瑤,因三鹿奶粉導致多發性腎結石伴腎結水,一年內動了兩次手術,取出結石若干枚,最大一顆為3x2x1cm,小思瑤即將再做第三次手術,幼小的生命遭受了連成年人都難以承受的病痛折磨。廖家因前兩次手術花費數十萬已負債累累,目前正愁何處去借下次手術費用。

一歲的湖北省赤壁市周一哲,因三鹿奶粉導致無法排尿,全身浮腫,醫院數次下病危通知書。周雄形容孩子冒險做腎臟引流手術時,全家人那個心痛啊。哪個孩子不是父母的心頭肉呢!很多家長表示,即使買了假冒偽劣產品,國家規定最起碼也是退一賠二,這些年我們買三鹿奶粉的錢也不止兩千元,三鹿至少得賠我們四、五千啊,何況三聚氰胺是毒藥,對孩子的未來造成甚麼危害,現在還不知道哪。

還有消息稱,法院指定了三鹿全資子公司來處理三鹿集團破產債務,而經銷商的債務被劃到了破產外。從破產、賠償到審判,三鹿顯示的司法毒瘤正在侵蝕個整個國家,醞釀著新一輪新面孔的三鹿毒奶事件。◇

──本文轉自第104期<<新紀元週刊>>
http://mag.epochtimes.com/106/5841.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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