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松:法院為誰而開

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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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7日訊】在中國大陸,一走進各級法院大門,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這樣幾句話:黨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至上。

這就是中共黨國所謂人民法院的宗旨,堂而皇之的鐫刻在各級法院正廳最醒目的位置,時刻昭示著人們,非常的扎眼。表面上很冠冕堂皇,很動聽,黨、人民、憲法都提到了,好像很公正,很全面。其實,這是中共的黑話,簡簡單單的幾句話中,包藏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道破了中共的邪惡本質和天機。

顧名思義,至上就是至高無上的簡稱。既然是至高無上,那就只有一個唯一,不可能有多個選項。如果多個選項并稱至上,在邏輯上是矛盾的,說不通的,也就談不上什麼至上了。中共把「黨的利益至上」放在首位,這就明明白白的告訴世人:中共黨國的法院是為黨而開的,「黨的利益至上」是實,而「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至上」都是虛的。那只是中共打出的旗號,騙人的手段和花招而已。也就是說,法院只是維護黨的統治,鎮壓打擊人民的專政工具,為了黨的利益,憲法和人民利益都是可以任意踐踏的。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眾所周之,法院是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代表的是法律。因此,法院在任何社會都是至關重要的,維護著社會的秩序和穩定。法院的宗旨理應是法律至上,公平公正是法院必須嚴格遵守的準則,維護人民利益是法院當然的職責。在法律面前理應人人平等,任何政黨和組織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作為法律的代表,對任何人和組織,法院都應一視同仁。如果法院淪落為統治者的專政工具,那不可能有司法公正,法律條文也形同虛設,那這個社會一定是黑暗的社會。如果執法機構不能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或者任意剝奪公民的權利,那一定會冤獄遍地,也不可能有社會安定。

中共在大陸六十年的統治,用一句話就可以概括,那就是無法無天。中共制訂了法律,那只是針對人民,要人民遵守,而中共從來沒有把法律當回事,任意踐踏,所欲為,從來不受法律的任何約束。中共搞了無數次運動,剷除異己、鎮壓人民。任何人只要被中共扣上帽子,就成了中共的敵人,就失去了一切公民權利,就得不到法律的任何保護,就只有任憑中共宰割。抄家、關押、批鬥、毆打乃至喪生,失去財產、人身自由、生命。短短六十年,就有八千萬中國人慘死在中共的暴政之下。中共的罪行,真是罄竹難書。

文革後,中共為了擺脫經濟困境,放開了經濟,也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口號,公檢法各級機構也建立了起來。中共難道真的要改邪歸正了?其實,那依然是騙人的花招。中共迷信的是強權,對人民從來沒有講過法律,也從來沒有遵守過法律。在中共黨國,法律不但不能保護人民,反而成為中共迫害人民的工具,各級司法機構都淪落為中共的打手和幫兇。「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就是中共暴政的真實寫照。八九六四,中共黨衛軍悍然向民眾開槍,鎮壓民主運動,屠殺愛國學生。那些殺人兇手絲毫沒有受到懲罰,依然逍遙法外,高居於廟堂之上。六四血跡未幹,中共又利用一切國家機器,瘋狂迫害法輪功,鎮壓手無寸鐵的善良民眾。什麼憲法、人權、信仰自由完全被中共踐踏在地。為了迫害,中共建立了蓋世太保式的特務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對信仰堅定者,中共百般騷擾、非法抄家、關押、非法勞教、酷刑虐待、乃至駭人聽聞的倒賣器官,真是罪惡滔天。

在迫害中,所謂的人民法院不但不保護善良無辜民眾,反而助紂為虐,剝奪他們的公民權利,禁止律師辯護,任意羅織罪名,顛倒黑白,枉法冤判,將善良民眾送入高牆鐵窗。法律成為一張廢紙,「依法治國」成為天大的笑話。

對信仰團體殘酷鎮壓,對普通民眾中共也沒有心慈手軟。中共各級地方政府以及特權階級侵佔民眾利益的案例比比皆是,這些案子,各級法院幾乎都不受理。在中國瘋狂的圈地熱中,那些權貴們強拆強佔,無數民眾失去了土地家園,一夜之間幾乎一無所有。哭訴無用、上告無門、上訪無路,哀聲震天,所謂的人民法院充耳不聞。在中共特權階級面前,作為弱勢群體,普通民眾只是待宰的羔羊。眾所周知,司法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在中國大陸,司法機構已全面腐敗,徇私枉法、貪污受賄公行。從中共內部披露出的司法大案就已經觸目驚心,其實,那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司法機構作為社會最後一道防洪堤,失去了它應有的作用,必然加重社會危機。這一切都是中共極權統治的惡果。慶王不除,魯難不止;中共不滅,國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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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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