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權組織:「訴江」是非常積極的一步

【大紀元12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禾平綜合報導)西班牙國家法庭日前做出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5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曾經對江澤民提出起訴的德國人權組織「為了被威脅的民族」表示:「這是非常積極的一步,江澤民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無論那些踐踏人權的人在甚麼國家、擁有甚麼政治地位,人們都可以提起法律訴訟而將他們送上法庭。」

該組織提醒國際社會,中共的(黑)手在海外越伸越長,我們要制止這種行為。

據明慧網報導,「為了受威脅的民族」協會成立了四十年,總部設立在德國的哥廷根,是聯合國認可的非政府組織,中國的人權問題是他們工作的重心。該組織認為,雖然在中國民法中規定酷刑折磨是被禁止的,可是酷刑在中國的監獄和警察局普遍存在;而江澤民對包括法輪功在內的諸多團體和少數民族,因為有自己的信仰而進行大規模鎮壓。

協會亞非部負責人烏爾裏希‧德琉斯(Ulrich Delius)已經在該組織工作了三十五年,是當年訴江的主要負責人之一。西班牙國家法庭起訴五名中共高官事件,他認為這是非常積極的一步:「江澤民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國際刑法上的『普遍管轄原則』因為種種原因一直很少被各國用於司法實踐,而西班牙法庭的這個決定作出了一個很好的榜樣。無論那些踐踏人權的人在甚麼國家、擁有甚麼政治地位,人們都可以提起法律訴訟而將他們送上法庭。」

德琉斯強調,通過這種方式,至少可以達到限制中國迫害人權的官員自由出入國境的目的,讓像江澤民這樣的人不能在國外隨意出行,因為他時刻要冒著被傳喚的危險,並要面臨許多問題。

「如果有更多的國家加入進來(對江起訴),就會對訴江的案例有一個巨大的效應,讓他在中國也不能像現在這樣隨心所欲。中共的(黑)手在海外越伸越長,因此我們要制止這種行為,並讓我們的政治家像我們所希望的那樣再次明確地對中國提出來。」

「為了被威脅的民族」協會曾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在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訪問德國期間,以觸犯反酷刑公約向德國聯邦總檢察院對江澤民提出起訴。德琉斯說出當時為何有此行動。

「十年來我們一直跟蹤了解法輪功受迫害的情況,我們一直批評中共對人權的嚴重迫害,敦促他們必須停止抓捕法輪功學員和對他們使用酷刑。我們也獲得了很多的酷刑報告,我們意識到必須明確通過法律的手段來制止這種罪行。

中國簽署了反酷刑公約,如果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問題上他們違反了這項公約,那就必須通過法律程序,使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因為如此,那時候我們決定向德國聯邦總檢察院對江澤民提出控訴。

我們是獨立的非政府組織,為受到人權迫害的宗教和少數民族說話。中國是我們工作的重點,因為在中國尤其是對有信仰的人群、對少數民族的迫害很嚴重。因此對我們來說採取這種法律行動就很重要。」

「為了被威脅的民族」協會由於起訴中共官員也受到來自中共方面的施壓。但依然堅定的表示,不會讓步。

德琉斯表示:「因為我們公開支持法輪功,以及其他團體和少數民族,當然就和中共政府產生很多摩擦,他們一直想方設法將我們從聯合國認可的組織中除名。我們不會因中共政府的搗亂而膽怯,從而放棄我們的目標。當中共施加這樣的壓力時,我們要立即鮮明地指出,這不是在中國,他們必須收斂。只要中國人權狀況不變,我們不會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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