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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江陳會抗議專區僅中市有權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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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正慶台北3日電)第4次「江陳會」期間是否另行規劃抗議專區?在台中市長胡志強表達異見後,陸委會表示,兩岸事務不觸及抗議專區,並強調只有台中市政府有權規劃。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下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面對媒體的輪番提問時表示,人民集會陳情遊行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不論地方政府或中央主管機關面對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權利時,抗議專區反而會有相反的作用。

劉德勳說,台中市政府已清楚表明,「江陳會」期間的集會遊行要按相關流程申請,如果有需要,市府將提供協助,陸委會的立場與台中市是一樣的。

雖然「出狀況」的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今天透過晚報發布澄清新聞,但2日提出面積約3萬坪「意見表達」專區的說法,仍引起胡志強的疑慮和陸委會的不解。

劉德勳表示,馬紹章今天已透過晚報釐清2日的說詞,至於「抗議專區」是誰想的?中央是否承諾專區的存在、為何海基會與陸委會的說法出現轉折?劉德勳回答說,有問題可去問海基會。

而根據馬紹章刊在晚報上的澄清新聞,其實類似意見表達專區的規劃建議,是安全單位提出的構想,目前這方面是由安全單位在安排,至於最後的情況,也要由台中市政府來宣佈。

劉德勳強調,所有集會遊行的申請一定要經過地方政府的核准,外界應以台中市政府的說明為主,也只有市府有權規劃,中央不可能做決定。

與此同時,劉德勳表示,台中市政府承諾,如果提出集會遊行申請者在申請過程中,面臨空間或路權上的問題時,將出面協助協調,只要是合法非暴力的集會遊行,一定都會加以保護並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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