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瑞忠:新生法西斯逼迫造就楊佳英雄

傅瑞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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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我是上海市浦東新區機場鎮施鎮村6組村民,身份證編號310108194603144415,在機場二期動拆遷中,因對私房安置補償差異太大,農民損失太多拆遷雙方達不成協議,經多次合法上訪未果,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二次濫權非法對我們夫妻二人分別作出《裁決書》並申請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濫用人民賦予的權力,二次作出「強制執行通知書」並以通知書代替決定,唆使屬下兵匪動遷流氓於2009年2月10日11時對我家實施行政強遷,當天出動數百名特警、警察,其中一輛為特警浦003號車,本地區江鎮派出所全體幹警出動,加上社會閒散人員等,手持警械對手無寸鐵的合法被拆遷人掘牆、切割、雲梯;雖我們全家人誓死捍衛,但畢竟人單力薄,給他們制服。

在我們全家毫無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居然對我家不分男女老少拳打腳踢,使我們每人傷勢嚴重;連8個月嬰兒都不放過,不開驗傷單,還不給我們醫治;反而用一次性銬子把我們押解到一家地下旅社,限制我們人身自由三天;二個兒子給抓走,直到2009年2月26日,無罪釋放,當天,我兒子的朋友小馬欲進來,恰遇強遷,被嚴重打傷,我的乾兒子唐銀華在樓上,被他們放火燒傷;我家養的名犬藏獒在陽台上遭到殺害;一隻名犬牧羊犬也遭殺害;我們現在居無定所,無家可歸成為徹底的無產階級,這是典型的法西斯行為。

浦東新區政府公然挑戰《憲法》權威蔑視《物權法》和法律的尊嚴,玷污共產黨黨章,對抗黨中央三令五申的政令,在物權法實施14個月後,在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保障民生的前提下,無視人權,貌視《憲法》第五條:國家為了社會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行政法觀和地方性法觀和法律的特權。《憲法》第十條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利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觀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徵用並給予補償。《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第十四條第十四款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田(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上海浦東新區政府嚴重的違法違規,極大的損害了農民的利益。造成了「三無」農民,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的境地。強烈要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拆遷,依法征田,安排好失地農民就業,併進行侵權賠償。

強烈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領導監督、查實、嚴肅處理,貪贓枉法,濫用職權的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有關責任人。

我們提請全世界媒體和有正義感的人們密切關注事態的進展;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政府已經是新生的法西斯,他們正在逼迫和造就楊佳英雄的再次誕生!有楊佳英雄在這批法西斯人渣、豈敢如此狂妄!

傅瑞忠
2009年2月27日
聯繫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機場鎮施新路717弄2號202室
郵編:201202
電話:021-68966701
手機:13052029729

*現場部份照片*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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