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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国际人权公约 三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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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韦祯、彭显钧、范正祥/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昨三读通过“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项人权公约及其施行法,让两项人权公约直接具有国内法效力。

人权公约案历经第四、五、六三届立院,但过去在野的国民党反对,去年2月,政院再送至本届立院,也遭国民党团在程委会杯葛。马英九总统上任后对本案表关切,还一度误解进度,要求行政院“再提案”送立院审议。

民进党团干事长李俊毅指出,马英九搞不清楚状况,选前把人权公约列为竞选政见,上任后又惺惺作态要行政院重提此案,殊不知国民党才是一再阻挡人权公约的元凶。

对过去反对、现在支持,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认为,不同的政党执政,民众信任度自然不同,有的议题明明是人权保障,民进党执政就可能操弄为族群对立。

加入书将送联合国存放

总统府昨也表达,总统对此案通过感到欣慰。发言人王郁琦表示,总统希望法务部在公约施行法生效前,通盘检讨国内各项法规,务必落实这两项公约。

两项国际公约的加入书未来将送联合国秘书处存放,据了解,当局研判,公约不是政治议题,和过去向联合国政治叩关不同,只要低调,不敲锣打鼓,预料中国不会阻挡。外交系统并未规划以特殊方式送件,届时将以一般正常程序向联合国递件。

台湾过去曾发生将国际公约送联合国秘书处存放,但因“中国因素”遭联合国拒绝的前例。前年3月立法院通过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委托友邦诺鲁向联合国提交正式存放条约文本,却遭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拒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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