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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退休變革 台試院:每年將省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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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日電)公務員退休制度將有重大變革。台灣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員退休法制配套改革,包括退休年齡延後、刪除55歲申退加發退休金、18%改革等,新制預估每年為政府省下43億餘元經費。

考試院會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優惠存款18%等配套改革措施,會後,銓敘部長張哲琛召開記者會說明。

他指出,退休制度民國84年從原本的「恩給制」改為「提撥制」,實施10幾年來,發現很多問題,必須進一步檢討,包括退休年齡提前、「五五專案」的不合理、公務員死亡後配偶可以繼續支領終身月撫卹金,都造成政府的財政負擔。

張哲琛表示,針對退休法不合理現象,銓敘部全面檢視後,提出多項改革,包括公務員退休從「七五制」改為「八五制」,換句話說,以前只要服務年資25年、年滿50歲,就可以申請退休,但新制將改為「八五制」,年滿60歲、服務年資需滿25年,才能申請退休。

張哲琛表示,從「七五制」改到「八五制」,讓公務員延退外,也限定支領退休金的年齡限制,必須在60歲。不過,如果年滿55歲退休,可選擇兩種支領退休金方法,一是延長至60歲才領取退休金,或仍堅持在55歲支領的話,每提前1年應減少4%月退休金,最多提前5年減少20%。

另外,為鼓勵公務員延退,以往服務年資30年,可以支領一次退,新制將延長至40年才能支領一次退。

張哲琛也表示,新制將刪除「55歲自願退休而加發一次退休金」規定,過去55歲退休加發5個退休基數,將會取消,「可避免再發生只有嘉惠單一年齡者的不公平現象」。

另外,新制也修正「支領月退休金退休人員死亡之後,其配偶可以支領終身月撫慰金」的條件限制,張哲琛表示,由於現在很多「老夫少妻」現象,所以將來配偶可以支領終身月撫慰金的機制,將要求退休人員申請退休當時,應與配偶婚姻關係2年以上,而且必須年滿55歲、或者沒有自己謀生的能力,才能夠支領終身月撫慰金。

另外,新制也增訂「不適任現職者的淘汰機制」,張哲琛指出,草案將「命令退休」拆成「屆齡退休—年滿65歲者之退休」與「命令退休—因久病不癒或工作質量不符要求者之退休」兩種。

對於現行公務員退休撫卹基金的法定提撥率12%,張哲琛表示,未來可能無法支付,所以為長遠考量,新制將從現行的12%提撥,調高到18%,「不過,不是一年就調高,而是會有彈性調整」。

另外,對於公保養老優存18%改革,張哲琛表示,現制一年可以節省政府約8億餘元,如果實施新修正案後,預計一年可以節省約7億餘元。

對於「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的限制」規定,張哲琛表示,退休人員如果在任公職、或再任職於受政府捐助設立資本總額高過20%的財團法人、政府及所屬營業基金等單位職務,必須停領月退休金,一律不可支領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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