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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試院擬設國家文官學院 人事局訓練業務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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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日電)考試院將設立國家文官學院,增列高階公務人員培訓。負責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培訓的人事行政局今晚表示,經協商結果,未來行政院所屬訓練機構權責、業務仍維持不變。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國家文官培訓所」改制為「國家文官學院」相關組織法修正草案,一旦立法通過,將成為台灣第一所國家級兼具公務員培訓與教育功能的國家文官學院。

人事行政局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考試院擬設立國家文官學院,但強調現行行政院所屬訓練機構權責、業務維持不變。

人事行政局進一步說明,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定,考試院保訓會法定職掌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陞官等訓練及行政中立訓練等3項,其餘在職訓練、一般管理訓練及專業訓練事項,則由各主管機關辦理。

因此,人事行政局強調,考量行政機關較為熟悉行政院及各部會政策目標和人民需要,因此在職訓練等事項由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較為妥當,也較符合世界潮流。

人事行政局表示,經兩院會商結果,行政院所屬各級公務人員專業性訓練及配合業務推動在職訓練、一般管理訓練或短期訓練,仍由行政院負責,並不影響現行行政院所屬各培訓機構現行培訓業務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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