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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納外籍體育好手 台立委提案修國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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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6日電)為了廣納各國體育好手,提升其為台灣效力意願,民進黨籍立委余政道提案修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外籍體育專業人士若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可以自由選擇是否保留原國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排定審查余政道等17人所提「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余政道提案說明指出,具備體育專業或傑出表現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經中央體育主管機關認定,得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一旦其歸化,可自由選擇是否保留原有國籍,不受現行國籍法「喪失原有國籍」的規定。

余政道認為,此項修法有助於增加外國體育好手為台灣體育發展效力的意願,提升台灣在國際體育表現的能見度。

曾任體委會主委的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指出,全球化浪潮下,優秀人才跨國際流通是常態,這項修法有宣示性開放的意義,不過,國際上每一個單項運動協會都有內規,運動員國籍變更後,能不能以新國籍代表出場,有些協會管制很嚴,必須等待好幾年,有些則很寬鬆,每種體育項目不一樣,必須要顧及「投資報酬率」。

趙麗雲解釋,運動員轉換國籍後,有些必須等待好幾年,才能代表新國家出賽,但部分體育項目,選手運動生命短暫,如體操選手,若超過18歲,恐怕一輩子就只能跑龍套了,如果台灣去爭取17、18歲的選手,就不符投資報酬率。

她也說,像球類選手運動生命可能達30歲,不過,如果爭取20多歲的選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也要輔以適當訓練,否則在等待國籍轉換允許出賽的那幾年,選手就會老化或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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