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勞教所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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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淑芬綜合報導) 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勞教所是浙江省專門劫持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地方,這幾年來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殘酷。莫干山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方式是模仿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的。

專管區:

在勞教所,一般一個警察監控四、五十個勞教人員,而針對法輪功煉功學員,五、六個人就有一個警察監控。

此外,還調動很多其他勞教人員參與對法輪功煉功學員的包夾,有時是兩個包夾(包夾就是用「人綁人」的方式將你控制起來,吃飯、睡覺、上廁所、出工等,一天二十四小時貼身跟著,不讓法輪功學員,相互說話、煉功、看法輪功書籍等,有時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刁難,如不讓睡覺、上廁所等,警察要求包夾們二十四小時不眨眼的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要做詳細記錄。),多的時候五、六個人包夾一個。

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採取對身體、精神的虐待、摧殘如:強迫每天不停地聽、看誹謗法輪功的書籍、錄像、錄音;在床周圍貼滿惡毒、恐怖的招貼畫,減少睡眠或幾天幾夜不讓睡覺,不准洗漱、走動;唆使、逼迫吸毒、賣淫的勞教犯人體罰、毒打法輪功學員等等;在強行減少睡眠的同時不斷地聽、看誹謗法輪功的錄音、錄像,使人的精神混亂、甚至崩潰。

嚴管區:

莫干山女子勞教所也建有與遼寧馬三家勞教所一樣的牢中之牢,獄中之獄。這種牢房的面積約有四平方米,一共有六間,是專門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而修建的。被關入這裡的法輪功學員的大小不可外出,地上鋪塊木板為床,或以一個寬約二尺、離地約五寸的小木箱為床,鐵門終日緊閉,在鐵門的下方開了一個約十五厘米見方的小洞,作為送飯口。冬天,房間內寒氣逼人,人住在裡面彷彿住在冰窟窿裡。為了監視法輪功學員,警察派包夾(這些包夾都是些賣淫或吸毒犯)來,包夾們年紀輕,穿上厚厚的棉衣、棉褲,有的還裹上毯子,但也被房間裡的潮濕和寒氣凍得關節疼痛,嗷嗷直叫。而關在這裡的法輪功學員,最大的年近七十,年紀最輕的也有四十多歲了。

莫干山勞教所通常採用的手段有:

一、隔離包夾

剛被綁架入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通常單獨隔離在一間房內,由二至四名犯人包夾。

對堅持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都是隔離包夾,吃、喝、拉、撒、睡,都在這個房間裡。白天門窗緊閉,只在靠近走廊的玻璃窗邊留一小縫,其餘用牛皮紙貼上,外面的人可以看到房裡的情況,而裡面的人卻看不到外面。夜間睡覺後才將房門打開,無論冬夏皆是如此。走廊裡有值班的犯人不停地巡視,警察也會不定時的從窗縫裡觀察房間裡的動靜。房內人說的話,做什麼,她們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一起包夾的犯人之間也要相互監視。如果有人對法輪功學員看得松一點,馬上就有人向警察打報告。
被包夾的法輪功學員是沒有任何行動自由的,吃飯由包夾犯打進來,在規定時間吃完,喝水要包夾犯倒給你才有得喝,大小便在房間的痰盂裡,還要經過包夾犯同意。由於房間不通風,痰盂氣味很大,常引起包夾犯不滿。

犯人間相互打小報告是警察管理犯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勞教所管理規定鼓勵的。在這樣的環境裡,犯人與犯人間相互猜忌、提防、暗算太正常了,為了各自的利益,落井下石的事天天發生。在高壓迫害中,警察的喜好成了犯人判斷是非的標準。討好、迎合警察的需要是這些包夾犯人時時都要面對的。
包夾犯要每天早晚兩次向當班警察匯報法輪功學員當天做了什麼、說了什麼、心情如何,等等等等。警察根據包夾犯的匯報內容,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下一步的迫害手段。包夾犯最害怕的就是每天的交班,因為與世隔絕的單調、刻板生活,根本就沒有什麼新的匯報內容。警察如對匯報內容不滿,輕則臭罵一頓,重則罰分加刑。這個包夾回來後就如驚弓之鳥,惶恐不已,生怕不幸降臨到自己身上。

包夾犯可以任意打罵、欺侮、折磨法輪功學員。在警察的授意、教唆、脅迫下,包夾犯自覺和不自覺的把法輪功學員當作打擊和洩憤的對象,或是為了討好警察,或是發洩心中的不滿。

二、強制洗腦

剛被綁架入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會被強迫看《所規隊紀》,要你「認罪伏法」。如果你不看,警察就命令包夾犯從早朗讀到晚。然後是誣蔑法輪功的材料,從「焦點訪談」到邪悟者的「胡言亂語」;從書籍、磁帶到VCD 碟片;從電視、收音機到包夾犯的現身朗讀。音量要放到最大,時間是從早晨到晚上睡覺。無論是吃飯、做工,都不許停下來,有時甚至通宵達旦放在法輪功學員的床頭。如,對餘姚的姚紅文就是這樣的,整個夏天都把錄音機通宵放在她的床頭播放。反覆播,反覆放,長年累月,直到警察自己厭煩為止。有時,整個樓層好幾個房間同時播放。特別是原指導員陳蘊理錄製的錄音帶,極為惡略。

在強制看電視、聽錄音的過程中,警察還要求包夾犯們圍坐在法輪功學員身旁,一起誣陷、辱罵法輪功和法輪功師父,嘲諷、侮辱法輪功學員。如有哪個包夾被認為不賣力,警察就會責罵,甚至罰分。而這一切,既有外面的值班犯監督,有時警察也會在外面觀看。包夾犯們僅有的一點良知、善念,就這樣被警察逐漸剝奪得一乾二淨。

一段時間後,警察又安排那些所謂「轉化」了的人來幫教。所謂「幫教」,就是三至五個「轉化」者來強制「轉化」你,加上包夾、警察,有時七、八個人圍著你。或「萬箭齊發」,或偽善的「和風細雨」;或惡毒的謾罵;或箭拔弩張,或漫不經心,目的只有一個——「轉化」。這樣的「幫教」一般持續一週左右,只要不放棄信仰,每隔幾個月要來一次。

三、奴役勞動

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從事的奴役勞動有:

1、 小組衛生每個房間為一個小組,小組衛生全部由法輪功學員包幹,在規定時間必須完成,而且要包夾犯嚴密監視,不能幫忙。每天的衛生檢查也是警察治法輪功學員的一種手段,上至書架上的一根眼睫毛,下至地板上的些微灰塵,查到了都要罰分(加期半天或一天)。特別是陳志英,她每次都要用手在地板上、床下、櫃子下反覆摸,如果手上有一點灰塵,也要罰分。加之,法輪功學員做完衛生後就不准在房間裡走動,而那些包夾犯卻可以自由吃東西、扔東西、走來走去,經常把房間弄髒了,也是罰法輪功學員。

2、 包幹打掃洗漱間每個中隊有一個洗漱間——廁所和洗漱之用。對於堅修法輪功的學員,就被陳志英罰去做洗漱間衛生。廁所是老式的蹲槽,為了節省用水,警察規定用後不准用水沖,只有做衛生時才能放水沖刷。由於人多,犯人們又不注意衛生,廁所髒臭到了極點。每次做衛生都要將所有的洗漱台、陰溝、蹲槽等用洗衣粉刷乾淨,而且不能夠多用水,也不能超出規定時間。法輪功學員大多年紀比較大,很多又是知識份子出身,做體力活很吃力。可是警察事先不告訴你,突然就叫包夾帶你去廁所幹活。突然面對這髒亂活,真不知從何做起,也沒人告訴你如何做。只聽到包夾的謾罵聲,還有警察的幸災樂禍。做衛生用的洗衣粉、肥皂等清潔用品全部要由做衛生的人自己買。這項工作原來是由管廁所的犯人負責,清潔用品是她購買,她每個月會得到獎分。警察們的被褥、衣物也是由犯人洗,所用的洗衣粉、肥皂也全部叫犯人們自己花錢購買。自從安排法輪功學員做衛生後,這些東西自然就是法輪功學員購買了。這些犯人也成了 警察的幫兇,和包夾犯一起監視法輪功學員。

當法輪功學員揮汗如雨地奴役勞動時,這些犯人就坐在凳子上或站在一邊監視,經常聽到她們喝斥法輪功學員的責罵聲。犯人們基本都比法輪功學員小,剛來時她們也不忍心這樣對待法輪功學員,可是在警察的威逼下,也漸漸麻木了。連她們都知道,勞教使好人變成壞人!做完衛生後,衣服基本被汗水、污水打濕了,可是陳志英規定不能換洗衣服,只能在統一規定的時間換洗(冬天半個月換洗一次,夏天一週一次。這還是調整後的規定。以前是冬天一個月一次,夏天半個月一次)。這樣每天濕了干、干了濕,衣服酸臭難聞、硬梆梆的,手一摸澀澀的全是汗鹼。這是一項奴役勞動強度很大的工作,夏天汗水濕透的衣褲不停的在滴汗水,冬天也是大汗淋漓。

做衛生的時間長短要視陳志英的需要,或長或短,一般三至六個月,也有一年的。無論是生病、還是手劃破、凍壞,一天也沒有間斷。同樣每天要檢查衛生,被罰分是經常的。因為警察就是利用這種方式來整治你。

3、 加工打火機配件這是勞教所的主要生產任務之一。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自然是在被隔離的房間裡做工,除了每天早晨的小組衛生時間(半小時),三餐吃飯的五分鐘時間,其它時間都在做工,外面有人來檢查或參觀除外。做工的時候誣陷法輪功的錄音帶是一直開著的(自動倒帶)。由於打火機配件塗了很厚的機油,一做工手就搞得黑乎乎的,連廁所都不能上,沒有必備的工具和保護,手都做變形了。

四、肉體折磨

利用人的生理極限,在衣、食、眠的各個方面進行折磨。

1、衣

警察陳蘊理規定,法輪功學員每天起床時穿什麼衣服就是什麼衣服,熱了不能脫,冷了不能加,直到晚上睡覺。莫干山的氣溫有些時候早晚變化非常大。衣服髒了也不能洗,只能穿到規定的時間。被褥只能蓋勞教所統一配置的(自己花錢購買),冬天零下十幾度的氣溫,包夾的犯人都蓋三、四床被子,墊兩、三床褥子還嫌冷,而法輪功學員只蓋著一床薄薄的被子,墊一床薄薄的褥子。而且堅修法輪功的學員被經常罰在打開的窗口吹風,自然是不給加衣服了。

在數九嚴冬被罰 坐小板凳,從早到晚,除吃飯、大小便外,而吃飯限定在五分鐘內,大小便也要限制,手要放在膝蓋上,不能戴手套,腿要併攏,背要挺直,稍有晃動就會遭到包夾責罵、警察奚落。每天至少十四五個小時,有的罰坐更長時間,甚至通宵。腰酸背痛腿腳麻木不消說,很多人手腳都凍壞了,屁股上長了硬硬的座瘡,簡直慘不忍睹,有些包夾都看不下去,說這簡直不是人想出來的辦法。連陳志英看了也的說:「好可憐嘍」。勞教所允許犯人訂購手套,法輪功學員也可以訂購,但是不允許法輪功學員戴,一位包夾曾氣憤的說:「讓別人買手套,難道晚上睡覺戴?」這樣荒唐的事也只有在中國的勞教所才會發生。

2、食

對於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那就是強迫灌食,姚紅文就曾被灌食數月,最後奄奄一息才送到醫院。一個豐腴秀美的女人最後給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髏,有次一個看到她洗澡的包夾對我說:太可怕了!身上肋骨歷歷可數,比非洲難民還嚇人!正常進食的法輪功學員那就是用飢餓來對付你。吃的是勞教所最差的飯菜,最低限量,一個饅頭或一小塊米飯,半杓子菜湯。由於不能到食堂進餐,飯菜由犯人打回中隊,遇到好點的菜,犯人會先分出一部份留給自己,剩下的分到法輪功學員手中就很可憐了。本來量就小,還要遭剋扣。

超負荷的奴役勞動、嚴重不足的睡眠、長期低質低量的食物及超高壓的精神洗腦,法輪功學員通常二、三個月後就會被折磨的面目全非,一百四、五十斤的人可以折磨成七十斤。可陳志英常常還說:「你到鏡子前照一照,看看你都成什麼樣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每到盛夏酷暑,勞教所在每天的上、下午工休期間供應點心(勞教所出錢),中午、晚上供應棒冰(犯人自己出錢),因為沒有空調,擔心勞教人員在超負荷的奴役勞動中中暑,影響工期。而這一切待遇,堅修法輪功的學員是沒有的。每月,犯人們可以用自己的錢訂購副食品、水果等,而堅修法輪功的學員是不可以的。所有的食物來源只有定時、定量的三餐而已。有時食堂食物不夠,那警察也是先給包夾犯人,法輪功學員只能餓著肚子出工。

3、眠

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逐步升級的。勞教所的作息時間一般是:早晨六點起床,做衛生、早飯後就出工,十點工休十分鐘;中午飯後午休;午休後出工,三點工間休十分鐘;晚餐後出工或學習,晚上九點半睡覺。被隔離的法輪功學員是沒有午休的,也沒有工間休。被綁架入勞教所一段還不放棄信仰(半個月或一個月,因人而定)的,晚上不能按時睡覺,有的人十點半睡,有的十一點,有的十二點。只要你不放棄信仰,這種待遇就無限期的繼續下去,且不斷加碼,直到被放為止。有的通宵不給睡覺,來自海巖的錢銀芳就曾六天六夜不給睡覺。陳志英經常在晚上十一點左右把她叫到大廳去折磨,在超強度的勞累了一整天後,還逼她抄誣陷法輪功的書或罰站,接受陳志英的謾罵。

4、任意體罰

浙江省的勞教管理條例明文規定不能體罰,但對法輪功學員除外。除了上述的各種懲罰外,還有:冬天整日罰站、罰坐不給活動,有的全身浮腫,腿像水桶、腳像饅頭、臉像包子,皮膚撐得薄薄的,一碰就破,寧波的趙飛舟就是因為腿部浮腫太厲害而發炎化膿的;三伏天在四十多度的正午陽光下長時間走隊列:正步走、跑步走等,直到你中暑倒下為止;夏天不給你喝水;冬天在零下十幾度的冰水中洗澡;有的法輪功學員整月不讓接觸水:喝水、刷牙、洗下身都不可以,只能在食物中攝取一點水;關小號、吹寒風;在本來就嚴重不足的睡眠中(好一點的六七個小時,少的三四個小時,甚至二三個小時,或沒有睡眠),還經常以各種理由把你整醒,白天仍然是繁重的奴役勞動和殘酷的洗腦…,如此等等。

警察陳蘊理、陳志英:濫用職權,以虐人為樂,每天令法輪功學員搞這搞那,並唆使犯人吸毒人員嚴管、監視法輪功學員,在陳志英的授意下,吸毒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態度極為囂張,迫害手段花樣百出。

警察唐莉莉、葉黎:經常指使、脅迫普通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弟子體罰虐待,不讓睡覺,不讓洗頭、洗澡等,中隊常以如不執行命令就加刑期來脅迫看管法輪功弟子的勞教犯人,並常對她們說:要嚴格看管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不能對她們太好,不准幫她們說話,不准和她們交朋友。有個警察甚至還教唆一 名叫劉慧的賣淫犯人說:「只要別出人命,隨便你怎麼整。」

五、部份被迫害案例

具體迫害的部份案例如下:

1、 周愛女,浙江縉雲人,第一次被非法勞教一年,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因為堅信法輪功,拒絕所謂的「轉化」,先後三次被殘酷迫害。一次是在炎熱的夏天,被關禁閉室,警察將門窗緊閉,並用厚厚的黑布擋死窗戶,屋內再開一盞二百瓦的電燈,不讓碰一滴水。更殘酷的是一天要站立十八個小時,不准動一下,否則就是拳腳相加,電警棍殘害。周愛女被關了七、八天後,衣服都結了厚厚一層鹽霜。第二次,二零零三年上半年警察為逼迫她放棄修煉,長達八天不讓睡覺,滿頭黑髮幾乎全變白;後又一次折磨她十五天剝奪睡眠,據知情者透露,她那時就已被迫害得呈癡呆狀態。第三次,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勞教所的警察竟連續二十天不讓她睡覺,二十四小時罰站,她身體吃不消了,發出痛苦的呻吟。警察為了不讓她發出聲音,給她飯裡面摻藥。這樣,漸漸的她不會說話了。以後又長期每天只讓睡兩個小時。這樣經過長時間的迫害後,在她第二次被關進勞教所一年後,就被迫害得全身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周愛女自二零零二年被關押在二樓,就堅決拒絕「轉化」,被警察陳蘊理施以種種手段迫害,多次不准她睡覺,最長一次達半個月之久;不給吃飽飯,夏天不准洗漱等,因為長時間不講話(將近有一年半時間沒開口講話,沒有走路),那時周愛女已經不能講話了,舌頭發硬,不能發音,雙腳也不能走路。有一次我們列隊從食堂回來,在樓梯口碰到她,她被兩個包夾架著上二樓,舉步維 艱,一步樓梯半天也跨不上去。

2、 謝碧芳,六十多歲,四川人。因為拒絕「轉化」,在嚴管區遭迫害。警察經常不給她飯吃,不給睡覺,讓她從早上五點站到晚上十一點。看管她的包夾踢她的腳和腿,毆打她。結果,她的兩隻腿和腳到處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雙腿腫的老粗。中隊長葉黎指使、脅迫普通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弟子謝碧芳進行了長達三個月體罰虐待,不讓睡覺,整晚讓她頭頂厚重的書站立,站不直就用曬衣桿打、用腳踢。每餐只給她半份飯(大約半兩米飯),不讓洗頭、洗澡等等。

3、 黃耀華,五十多歲,浙江玉環人。被關在嚴管區迫害。好端端的一個人,入所後,頭髮很快就變成了白色。因為不願「轉化」,警察冬天不給她衣服穿,不給她被子蓋,罰站,不給飯吃。最後,警察竟喪心病狂的將她送精神病院去了。

4、 文曉芬,浙江海鹽人,四十多歲,大學畢業,工程師。她為人正直,對人對事對物極認真。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因為講真話,仗義執言,結果多次被警察隔離並被加期兩次,延長教期到半年。

5、 徐慧,女,今年二十八歲,大學畢業生,原係杭州臨安青山信用社職工。一九九九年政府無端鎮壓法輪功後,當地的公安和其單位也對她進行關押。二零零一年九月,公安威逼她保證不去北京上訪。她堅決不肯保證,結果被軟禁。她從二樓的窗口跳出後,來到北京上訪,被抓回臨安後,二零零一年十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莫干山女子勞教所,她被隔離,長期關禁閉,吃喝拉撒都在一小間裡。健康狀況急劇下降,曾數次暈倒。為抗議迫害,她被迫絕食。遭警察以灌食為由迫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警察還用膠帶紙將她的嘴封住,不讓她說話。現仍被關在莫干山女子勞教所遭迫害。

6、 余雅敏,三十多歲,浙江新昌人。一九九九年因依法到北京上訪被勞教一年。因堅修法輪功,不寫「轉化」保證,腳趾被硬生生的壓斷一個。到期釋放後沒多久,當地公安又以其提供製作法輪功標語的標籤為由,關押在看守所裡達半年,後又第二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半。就在她快要期滿的前夕,就因為她說出了心裏話:「法輪大法好」被加期四個月。

7、 陳仙枝,因為堅定信仰,四肢被勞教所警察綁在門上二十多天。

8、 鮑素英,表示堅定修煉後,要講真相,警察們竟用膠帶封住她的嘴。

9、 黃金豐:年近七十的老太在這裡關了兩個多月,賣淫吸毒犯們不准她活動,強迫她終日坐在門縫邊,讓透過門縫的寒風終日吹著她,造成她半邊身體麻木,上廁所時,連褲子都扣不上。

10、趙飛舟,寧波人,二零零三年年底,法輪功學員趙飛舟站起來為法輪功說了話,陳蘊理怒不可遏,大罵一頓,令雜工將趙飛舟帶入二樓隔離室迫害。

11、李良仙說「法輪大法好,我要繼續煉法輪功」,被陳蘊理逼脫下棉衣棉褲,穿著單衣單褲在寒風中罰站三天。

12、黃耀華,因絕食反迫害,被一包夾犯人又打又罵。警察隊長就獎勵該包夾犯人,減免了兩天勞教。

13、方雪英,在牢中向包夾犯人講真相,被包夾犯人拖至大院中,五、六個包夾犯人和雜工一起毆打她,方雪英大聲叫隊長出來,隊長卻在監控室裡故意遲遲不出來,直到方雪英被打倒在地,隊長才走出來輕描淡寫地說:「抬進去吧。」

14、邊巧芬,在牢內被包夾犯人毆打,她跑出來,被值班隊長看到,不由分說的掄起胳膊就打,邊巧芬大叫:「警察打人啦。」警察才罷手。

15,五十多歲的謝碧芳拒絕「轉化」,被警察長時間罰站、罰蹲,一個星期不許睡覺。

16、六十三歲的陳碎花拒絕「轉化」,被警察罰整天做工,一餐只吃半塊飯(一兩)。另外被關在嚴管區的還有一部份學員,他們都受到了迫害。陳碎花、邊巧芬、趙飛舟、黃耀華、劉雪梅、文曉芬、俞亞敏:分別被警察非法加期三至四個月。陳碎花、趙飛舟、黃耀華、謝碧芳、包瑞英:曾都一度失憶、被迫害精神崩潰,精神失常,回家後才漸漸恢復正常。

17、楊潔,二零零一年被劫持到勞教所,因為不「轉化」,一直被限制飲食,一年之後「轉化」上三樓,人已瘦得脫了形,三十幾歲的人被兩個人攙扶著走路。

18、姚紅文,曾被灌食數月,最後奄奄一息才送到醫院。一個豐腴秀美的女人最後給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髏,有次一個看到她洗澡的包夾對我說:太可怕了!身上肋骨歷歷可數,比非洲難民還嚇人!

19、李育君、徐慧、潘素娟三個法輪功學員被勞教所的警察和那些被它們指使包夾殘酷折磨,徐慧被折磨得雙目呆滯,神情麻木,往日動人的神采再也不見了;潘素娟被折磨得憔悴不堪,有時眼睛都睜不開了,還不斷的被包夾罵著。由於長時間站著,她的兩條大腿肌肉已經殭化,毫無知覺,腰部稍微彎一下都非常痛苦。

20、來自海巖的錢銀芳就曾六天六夜不給睡覺。陳志英經常在晚上十一點左右把她叫到大廳去折磨,在超強度的勞累了一整天後,還逼她抄誣陷法輪功的書或罰站,接受陳志英的謾罵。有一次,陳志英不知在哪找到了一張錢銀芳在外面的照片,恬不知恥的對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錢銀芳說:你現在比在外面還好看呢!錢銀芳剛入所時白白胖胖的,是個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而現在面容暗淡無光、面皮耷拉、蓬頭垢面、瘦弱不堪。這個惡魔就是這樣的顛倒黑白、厚顏無恥!她叫囂的聲音很大,整個中隊都能聽見,別人也無法入睡。

21、陳文英,被綁架到浙江莫干山女子勞教所,通過惡毒方式硬將陳文英塞進勞教所殘酷迫害她。陳文英在勞教所一直絕食,後來連說話都說不出來,身體被迫害的不像人樣,生命垂危。

22、張蓉,一頓只能吃一塊飯(一兩),每月只能洗一次頭髮,每月只准用十五分鐘時間上洗漱間用冷水洗一次澡,每月只准訂購不超過十元錢的生活用品,站立或走動須經包夾同意。長時間的坐姿,使臀部長出了兩塊硬硬的肉釘,很痛。她儘量斜著身子用兩側接觸凳面,腰也很脹痛。巨大的精神壓力和長期的肉體折磨,使她迅速消瘦下去,一個多月的功夫,瘦了二十斤。

在莫干山勞教所「專管隊」,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例不勝枚舉,每位學員都經歷過這樣或那樣的迫害,有的因喊一句「法輪大法好」被嘴上纏上膠帶,手腳捆綁在床架上七天七夜,有的因拒不「轉化」被戴上手銬鐵鐐,有的學員被雜工和包夾辱罵毆打。

以上僅僅是莫干山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事實的冰山一角。勞教所警察為了避免其迫害法輪功煉功群眾的惡行暴露,封鎖一切消息,為此,勞教所還剝奪了親人探視的權利。不僅如此,連他們的通信的權利也被剝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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