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傳記:美國建國元勳富蘭克林(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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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的選舉結果揭曉了,在近4千張選票中,加洛維以25票之差失敗。但是在州議會中,加洛維一方仍保有多數,因而在新一屆議會開會時,他們不僅決議向英王請願,而且還於10月26日選舉佛蘭克林為代理人,會同現任賓州代理人理查•傑克森去完成這一艱難的使命。

反對派舉行遊行反對這一選派。和在競選中不同,這一次,佛蘭克林回答了。11月5日,他寫了《評最近的一次抗議》一文,它的結尾是這樣的:“現在我即將離開(也許是最後離開)這塊我愛的國土了,在這裏,我度過了我生命的最大部分。……我祝願我的朋友繁榮昌盛,我寬恕我的敵人。”
  
黛博勒仍然不願遠渡大洋,也不答應佛蘭克林帶薩拉同去。11月17日他只好把落成不久的第三街、第四街之間的市場街上的新宅屋留給了她們,獨自一人出了家門。他和黛博勒都沒有想到,他這一去便去了10年,更不知道這一別竟成了永決。
  
佛蘭克林由300位朋友騎馬陪同到距費城21公里的賈斯特搭船,從那裏,加洛維和另兩位朋友伴隨佛蘭克林登船,一直送他到紐卡斯爾才下船離去。
  
這次航行一路順風,1764年12月9日,佛蘭克林乘坐的船已經抵達維特島。佛蘭克林下船登岸,立即趕往克雷文街的斯蒂文森家。他進了門,發現家中只有女傭一人。好一會兒過去,街門響了,瑪格麗特•史蒂文生走了進來,看到佛蘭克林,她手裏拿的東西不由掉落在地上。
  
在大洋的另一邊,朋友們得到佛蘭克林順利抵達倫敦的消息,有的把鐘聲敲響了直到深夜,有的舉杯祝他健康,共讀社的休•羅伯茨則直到夜深了還不睡覺,一直講著40年來自己知道的佛蘭克林的各種往事。

創紀錄的議會答辯
  
佛蘭克林又在克雷文街7號住下來了。距離1月10日英國國會開會的日期已經很近,佛蘭克林顧不上自己長途勞頓後染上感冒方才痊癒,咳嗽還在陣陣發作,就要集中精力考慮此行赴英為完成使命的對策。
  
佛蘭克林代表賓州議會來英請願,在當時的形勢下,實際上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請求英王建立對賓夕法尼亞的直接統治,一是反對英王批准印花稅法。前者是為賓州人民請命,後者是為全體北美殖民地人民的共同利益而鬥爭。為達到目的,佛蘭克林得遊說英國當權者,既不能讓步,又不能觸怒他們。因為賓夕法尼亞的業主們是有影響的,他們一直在發揮著他們的作用,佛蘭克林不得不同他們展開爭奪,爭奪當權者的支持,爭奪輿論的同情。
  
關於請願的第一項內容,佛蘭克林發覺樞密院的態度十分冷淡,甚至不願意傾聽請願書的內容。一直到1765年11月,佛蘭克林才設法將請願書呈遞給那些大臣。這時,樞密院卻推說國王無權幹預業主和他的人民之間的事。

實際上,由於殖民地人民反對印花稅的浪潮正在高漲,英國當局對殖民地人談論應如何治理殖民地諱莫如深。賓夕法尼亞議會請求英王直接治理在當時無法實現。在此不妨一提的是,剝奪賓州業主的統治權一直到美國獨立後才得到解決。那時,賓州議會決議付給業主13萬鎊以贖買他對賓夕法尼亞的權利,而英國政府則以付給業主的家族4000鎊年金了結了此事。
  
對於印花稅的徵收,佛蘭克林早就持反對態度。他在1763年4月30日從費城寫給柯林森的信中就氣憤地寫道:“我們的看法或意願,如果它們被瞭解,對你們而言或許是微不足道的。我們在你們的掌中,如同陶土在制陶匠手中……”他指出,“你們做的有害於我們的事,很少有不同樣或更多地有害於你們。……所以你們從稅收上從我們得到的必將在貿易上失去”,這是把英、美當作整體而論的。但就英國政府向北美殖民地徵稅的整個方式和程式來看,印花稅議案只是一例,佛蘭克林感到,問題的關鍵所在是徵稅的方式。英國國會在不徵求美洲殖民地人民的意見的情況下決定向殖民地徵收無論何種稅,都是踐踏了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權利。佛蘭克林反對通過印花稅,是從這個角度出發的。
  
在英國國會通過印花稅議案前,1765年2月2日,格蘭維爾接見了各殖民地代理人。格蘭維爾說他負責管理國家的賦稅事務,只能用目前提出的稅收政策來分配北美殖民地所應承擔的稅額。各位代理人如有異議,可提出建議。佛蘭克林認為通過“通常的憲政方法”更為合適,也就是說,由國王提出所需稅額,由各殖民地議會進行相應的投票通過。
  
對此格蘭維爾未置一詞,便又問道,各殖民地議會是否同意他們各自在稅額總數中所承擔的數額。代理人無一作此承諾。格蘭維爾又說,印花稅議案是一種公正、平等的徵稅方案。當殖民地代理人堅持說,如果由英國國會向殖民地徵稅,那麼殖民地的議會將失去它們的存在價值。格蘭維爾卻說,議案並不含有這方面的意圖,議案的通過必須照常規進行。他希望殖民地的人民能有節制一些,如果他們鼓動鬧事,是不會有所得的。
  
這次會談,與其說是英國政府真正想傾聽殖民地代表的意見,還不如說是走過場。更有甚者,格蘭維爾的最後幾句話聽上去實際上是威脅。

但是,大多數英國議員並不為他那愛爾蘭式的雄辯所打動。13日,印花稅提案在一讀時沒有討論便通過了。第二天,佛蘭克林向費城報告說,“儘管我們提出了所有的反對意見,印花稅議案即將通過”。
  
果然,印花稅提案在下院通過後,又在上院獲准。3月22日,英國國王通過委員會批准了它,當時他正經受著他的精神錯亂症的第一次發作。議案將於11月1日起實施。
  
這項法案規定,所有的法律檔必須加貼價格不等的印花。一份學位證書的印花價高達2英鎊;一張提貨單,4便士;
  
一份公務聘用書,年薪20鎊的10先令,年薪20鎊以上的4鎊;一份售酒許可證,4鎊;一份對開的報紙,0.5便士;一份全開的報紙,1便士;一份小冊子,1先令;一份廣告,2先令;一本曆書,2便士。如此等等,規定應納印花稅的文件多達55種。
  
印花稅議案通過以後的一天,佛蘭克林收到格蘭維爾的秘書惠特利的一份通知,希望第二天上午見他。佛蘭克林去了,發現其他殖民地的代理人也在那裏。惠特利告訴他們說,格蘭維爾先生希望在實施印花稅法案時盡可能地不使美洲殖民地人民不感到不便和不快,因此不打算從英國派去徵收印花稅的官員,而準備在當地居民中委任一些為人謹慎而又卓有聲望的人士擔任此職。這樣做,殖民地人民會覺得容易接受一些。因此,惠特利希望各代理人為自己所屬的殖民地提出一些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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