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通過投資移民使孩子在美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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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訊】問:我有一位朋友在大陸想投資移民去美國,他在國內做房地產,資金不是問題,移民主要是想讓孩子在美國上學。請問律師:50萬美金如何投,怎樣操作?律師費要付多少錢?(康州/晴)

答:美國投資移民的最底標準是:在偏遠地區投資50萬美金並僱用10人。一般來說投資移民不容易被批准,所以這應該是下策。

我想問的是,孩子多大了?這個人到底有多少錢?除房地產之外,他還有沒有別的生意?
 
我在想他可能可以辦L-1A簽證,這樣他的太太和孩子可以以L-2簽證過來,孩子接著可以從L-2轉成F-1簽證,接著他和太太可以回國了,這不要美國的公司了。當然,他們希望孩子可以得到綠卡,但我的意見是,有F-1現在來說就行了。而且,孩子應該上大學並申請H-1B再自己申請綠卡;或者孩子可能會在美國找一個美國公民結婚,也可得到綠卡。

我需要與他直接談才能知道他具體的目地是什麼以及費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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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的話

由於美國司法系統繁雜,在美國提出民事訴訟既複雜又費時費力。任何企業或個人若不得已而必須在美國對他方提起民事控訴或不幸成為被告,務必要在第一時間聘請美國訴訟律師,以便對案件做妥善的處理以確保自身法律權益的維護。有實力的企業和個人也可以考慮聘請律師做常年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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