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和母親(126)

真容難見案上下 萬般驚心閱卷宗
張霜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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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8日,吳律師打電話來說,檢察院通知他,案子又退回公安局了,具體日期是2月4日。案子又一次被退回,表面上看應該總算是件好事吧,母親的心稍稍有了些安慰。可是從第一次看到卷宗,得知了檢察院所編造的那個「地下黑工廠團伙」的拙劣故事之後,公訴人卻躲著再也不見吳律師了,當然吳律師也再看不到他們編造的新故事了。「這不是變相的剝奪你查閱卷宗的權利嗎?」母親有些焦急的問吳律師。吳律師告訴母親不用著急,案子被再次退回,45天之內必須上報法院,而且一個案子最多只有兩次被退回補充證據的機會,如果補充證據還是不足的話,要麼開庭,要麼撤訴,總是要給我們一個結果的。

3月12日吳律師再次趕到檢察院詢問結果,公訴人張曉輝說材料已經報到法院了。可是當母親和吳律師來到法院,得到的答覆卻是沒有見到卷宗。那麼父親的卷宗到底去了哪兒呢?後來經過吳律師的輾轉詢問,法院終於承認說,案子的材料到是到了,但還沒有登記,所以不允許查閱。

不管怎麼樣,庭審的日子總算近了,母親想讓父親在庭審中有一個好的心態,便同吳律師去看守所看他。律師會見出來告訴母親,父親的心態很好,他知道自己沒罪,所以總是吃得飽睡得著的,他不相信那些編造故事的人會憑空捏造出什麼罪名來。吳律師還大笑著告訴母親說:「這個張老師真逗,他從屋裡拿了一些乾果出來,對我說:『你給我老伴帶點去嘗嘗吧!』你說哪有從牢裡往外帶吃的東西的人啊?」吳律師告訴他,律師的職業要求是不能替當事人帶東西的。不過,母親知道父親的境狀,確定了父親的平和心態,總是感到安慰了些。

等不到法院的起訴狀,這次吳律師又算白跑了。不過法院倒是告訴吳律師了一個比較準確的時間:3月19日,星期四。我說過,中國的老百姓那都是非常容易滿足的。母親在電話中對我長舒了一口氣說:「總算有了一個準確的日子了,這就好。」到了3月19日,蘇吳兩律師都來了,吳律師同母親去法院拿起訴狀,法院說沒有,明天可以。那也只好等到明天了,可是沒想到當天兩位律師卻被歷下區法院叫去,受了無數的刁難與盤問,那語氣和場面完全把兩位律師當成了犯罪嫌疑人,威脅的場面明擺著告訴他們,這是我們的地頭,只要法院點頭,隨時都可以把你們抓起來。兩位律師感到了正在醞釀的暴風雨,很有些心悸,母親也對這個官司能不能正常進行產生了憂慮。

多麼可憐的中國人啊!他們生活在怎樣的一個恐怖環境下啊!十年了,法輪功學員沒有絲毫的人身安全保障,他們受盡了折磨,被剝奪了無數合法權利,不管你走在大街上,還是坐在家裡,都可能被邪惡的警察抓去投入牢裡。問問身邊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人人都有一本辛酸的血淚史。經過了如此多的人間悲劇,他們不再奢望能得到真正的公正,然而,他們也不會因此屈服於紅色恐怖。像母親一樣生活在中國大陸的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他們付出一切堅守信仰,不管遇到什麼樣的困苦折磨,他們都會以大智大勇的慈悲來據理力爭,講清真相。無罪釋放所有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讓自己的親人回家,是我們幾年來不變的訴求。在自己不能說話的情況下,聘請律師希望其能在法律程序允許的情況下合理合法的為自己的親人說幾句公道話,即使是這樣,都會受到處處的刁難和威脅。在當今世界上其他國度的任何一個人,能相信這世上竟會有這種事存在嗎?律師不過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為當事人作辯護,辯護的依據也並不會脫離中共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條文,那樣才像個法庭吧!但是610不願意,這個中國的蓋世太保有著無限的權力,法律在他們的無法無天中不過是一紙空文。

晚上吳律師回到旅館,母親也就休息了。但第二天一早,母親再到旅館時,卻發現吳律師已經不在了。後來母親才知道,律師們前一個晚上根本無法休息,不斷的有公安與法院的人騷擾他們,蘇吳二位律師只好換了家旅館。實在弄不明白,這些人到底想幹什麼?作為執法機關的工作人員為什麼不能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非要用這種卑鄙的手段來對待遵紀守法的公民呢?和吳律師取得了聯繫的母親終於在法院門口找到了他。不勝其擾的吳律師還是決定幫母親去法院辦手續,這使母親很感激,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堅持原則,說明他真是個有骨氣的正義律師。但由於昨晚被騷擾,出門匆忙,吳律師帶錯了材料,他只能回旅館去拿,母親和小姨就在法院門口等,等了好久、好久,始終不見吳律師回來,母親和小姨心慌起來,吳律師不見了,這可怎麼辦呢?母親和小姨急得在法院的馬路邊踱來踱去,真是一籌莫展。

「呀,吳律師在樓上啊!」快到中午的時候,小姨驚奇的發現吳律師居然出現在了法院二樓的曬台上。兩個老姐妹高興地跑到吳律師身邊,抱歉自己對吳律師有不信任的想法,吳律師只是笑了笑表示理解。「吳律師,我真怕你承受不住,一下子中途走了!」母親說。吳律師表示不可能發生那樣的事情,如果真的承受不了,也一定會回來說明的。原來,母親和小姨在等待的中間去了一趟廁所,就在那個當口上吳律師回來了,所以她們沒看見他。但這也足以說明,那時的環境是怎樣的風聲鶴唳。

2009的3月20日,受盡刁難的吳律師終於拿到了起訴狀和開庭時間,吳律師仔細地看了起訴狀後說:「還好,問題不嚴重。」因為在起訴書上,那個關於什麼團伙的指控已經不存在了,那麼對父親起訴的理由也就不存在了啊!在一張通知書上,白紙黑字地寫著:本院受理被告人張興武、楊素華一案,定於2009的3月31日9時30分在第三審判庭開庭審理,希你作為本案的辯護人準時出庭。下有手寫簽名王利民82567176。吳律師回去了,母親經過了半年的辛苦周旋, 跑上跑下,也終於有了一個開庭日期,真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但沒成想,吳律師竟然在開庭前突然告訴母親來不了了,需要母親「解聘」他。 原來他一回到家鄉就被上級領導關注,責令他不可再過問此案。母親無奈之中只好匆忙找到劉峻律師接手,庭審前後,事情曲折反覆,百轉千回,讀者朋友們可以在【庭審號外】 看到庭審的曠古鬧劇。

背景

父親張興武

67歲,山東濟南教育學院物理教授

母親劉品傑

67歲,濟南半導體研究所退休員工,兩人於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嚴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1999年7月以後,兩人被降職降薪,數次拘留及抄家。2000年離家出走,四處流浪。2001年1月1日以「宣傳法輪功」為罪名雙雙被判處3年勞教,在勞教所中被迫勞動每天至少17個小時。期間,因為不肯寫「決裂法輪功」的保證書,張興武被連續2個6天6夜不許睡覺連番洗腦,劉品傑被兩次加刑。2003年底出獄後仍然受到嚴重的監視盯梢,不准外遊,不准辦護照。

2008年7月16日晚上10點,濟南市公安局及其下屬單位魏家莊派出所20多名員警在專業開鎖人員的協助下,沒有任何理由破門而入,抄家搶掠,抄走大量私人物品,電腦,印表機各種機器及大量現金,銀行卡,工資卡,同時綁架了張興武、劉品傑。張興武第二天送往濟南看守所,濟南市中區公安分局通知已經內定判刑XX年,此外任何消息無法得知。

辦案主要負責人:
濟南市檢察院聯絡人張曉暉0531-85037729
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反X教大隊長韓延青:0531-82746554
實施綁架派出所:濟南市市中區魏家莊派出所派出所:0531-8615759:所長鍾偉電話:13361012598
張興武被關押看守所:濟南看守所:531-85081900
531-82780056531,531-82795754531,531-8508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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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一向樂天知命,但對堅守信仰和真理卻從不妥協。因為北京奧運的累及無辜,去年七月十六日深夜,父親被當地專管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從家裏帶走,第二天即被關進看守所,到今天快一年了,家人從來不被允許探視,父親有如人間蒸發,與我們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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