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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風災農損救助 延長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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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 (大紀元記者李欣綜合報導)因應莫拉克風災重創台灣,災區至今未獲安置清理完畢,台灣農委會昨天表示,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的救助對象,不受公告隔日起10天內提出申請限制,申請日期到8月31日為止。

莫拉克颱風造成嚴重農業損失,除了現金救助和低利貸款外,許多農民可能不了解農委會已經放寬救助對象和方式,首次辦理「莫拉克風災產業專案計畫」,例如農民的土地流失或遭掩埋、無法統計受損面積和災損,都會給與現金救助,申請日期到8月31日為止。

農委會指出,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農漁民申請災害救助應在公告救助地區第2天起10天內提出救助申請。

農委會全方位動員,除了啟動農業現金救助和低利貸款外,農委會首次頒布「產業專案輔導措施」,以南部、東部等14個農業災情嚴重縣市為專案輔導地區,但是還是有許多農友不清楚這項訊息,農糧署東區分署分署長曹紹徽說明救助的對象。

農委會說,但災區遼闊、交通中斷、家園積水或污泥堆積急需處理,多數受災者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救助申請,因此,決議農損救助申請期限從寬認定,不受前述規定限制。

農委會說明,若鄉鎮公所辦公場因受災致設備毀損,影響受理救助作業,也請公所先行收件,由縣(市)政府予以適度延長受理期限。

農委會補充,由於災情嚴重,另針對不符合天然災害救助規定,但用地合法者,訂定「產業輔導專案措施」予以協助,產業輔導專案措施的申請期限為98年8月18至31日;但無法在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者,也可由受災地鄉鎮公所就個案從寬認定處理。

這項新訂的產業輔導專案措施已經從18日受理申請,到8月31日為止,提醒農民可以到農委會網站了解相關資訊,預計受益農戶至少2萬5千戶,所需經費粗估約需 2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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