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一龍:「雙百人物評選」三題

黃一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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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訊】一、不是人物是事件

中宣部等部門組織評選的「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和100位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中國人物」,於「九一一」前一天公佈。中選諸君對國家貢獻的突出度和讓國人的感動度究竟如何,是否像別人選議員選總統那樣可以在數字上獲得支撐,此處不議;不過說她們總是值得尊敬的英雄模範人物,想來——為保險起見,再加三個字——「基本上」是可信的。

可是發布評選結果的那個「全國『雙百』評選活動組委會」,公佈這些可敬的人士的姓名卻表現出驚人的不嚴肅。請看第一個名單,題目叫「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名單(按姓氏筆畫排序)」;排序的第一位叫「八女投江」!那人姓八名女投江?或者姓八女名投江?有這位人士嗎?

按照民間的瞭解,這「八女投江」不是一位「人物」,而是一個「事件」;事件的主角為東北抗日聯軍的八位女戰士,在行軍中遭鬼子襲擊,與大部隊隔河失去聯系,獨力抗擊敵軍,彈盡投河犧牲。她們是︰五軍婦女團指導員冷雲,班長胡秀芝、楊貴珍,戰士郭桂琴、查桂清、王惠民、李鳳善(朝鮮族)和四軍被服廠廠長安順福(朝鮮族),有名有姓,怎麼到了「感動」組委會的場合,反倒不僅無名而且莫名其妙地變成仿佛日本名字了?退一步說,組委會諸公要是真被感動得忘記了她們的名字又懶得吩咐下屬查一下,那麼把她們寫成「投江八女」,從小學語文的要求論,也算得說的是「人物」而不是「事件」,可以及格了吧。

更有甚者,八位同志共用一個名字,在在100位人物裏只算一個人,還有什麼「狼牙山五壯士」(幸好還沒叫「五壯士跳崖」)、「五連冠群體」、「唐山十三農民」都各只算一個人物,每人攤得一人的百分之若干。這是尊敬他們呢,還是貶損他們?

恭維別人貢獻偉大,說我好為你感動啊,卻瞎改別人的名字,還讓好幾個、十來個可敬的人物擠坐一張凳子共喝一杯茶,這對於「群眾參與投票近一億」選舉出來的英雄模範,怕是太不尊重了吧!

二、不是內戰是抗戰

彰顯人物,總應以他的實際貢獻為依據,不得舍其所有而吹其所無,例如不得稱贊宋祖英孔武有力稱贊趙本山貌若天仙,這樣吹捧就不是彰顯而是挖苦了。現在回到「八女投江」。八位抗日英雄為國壯烈犧牲,對她們怎麼尊敬崇拜不為過,可是而把她們的行為說成是「為新中國的成立作出貢獻」,就拜錯廟門了。

八位英烈是東北抗日聯軍的戰士,犧牲於1938年。她們的貢獻就是抗擊日寇保衛祖國,說她們那時的抗日就是為了掃清戰場以便推翻當時尚在領導抗日的國民黨政府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為新中國的成立作出貢獻」,這很難說是表揚她們。因為當時國難當頭,中共所領導的所有抗日武裝,都執行1937年《中共中央為公佈國共合作宣言》和中共中央《抗日救國十大綱領》,實現民族團結,共同對敵,為「徹底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而奮鬥」;八位勇士所隸屬的東北抗日聯軍也發出佈告,號召各界「響應中日大戰,暴動起來,打到日本帝國主義,推翻傀儡政府‘滿洲國’,為獨立、自由、幸福之中國而奮鬥。」(這支聯軍在1937年七七事變以前曾經一度受共產國際影響執行「武裝保衛甦聯」的政策。)直到烈士們犧牲七年以後的1944年,中共中央都還在為爭取進入國內的和平民主新階段,建立各階級的聯合政府而做最後努力。眾所周知,無產階級專政的新中國,是在那以後進行內戰讓千萬同胞鬩於牆推翻國民黨政權而建立的,對於這八位早就戰死於抗日戰爭的中共下級戰士來說,哪裡說得上為這樣地建立新中國做貢獻呢!

如果說她們(以及名單中的另一位1936年被日寇殺害的東北抗日聯軍團政委趙一曼)畢竟是共產黨領導下的軍人,她們可能為自己雖不明白但黨早已明白的任務在實際上做貢獻。那麼名單中的另一位英雄,其進入原因就更加令人「不明真相」了。此公名叫——張自忠!居第一個百名名單的43位。

下面是張自忠的簡介︰

張自忠(1890——1940)1916年起在馮玉祥的西北軍中任營長、團長等職。1831年起任二十九軍三十八師師長兼張家口警備司令,1935年華北事變後,任察哈爾省主席、晉察政務委員會委員兼天津市市長。1937年七七事變後,一度代理晉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旋即離去。後率部在台兒莊等地與日軍作戰。1940年5月在襄河南岸南瓜店作戰中犧牲。(引自《辭海》)

張將軍對中國的抗日戰爭「作出貢獻」是顯然的。以下引一則介紹他壯烈殉國的稍稍詳細的史料︰

張自忠陣亡

(一九四0年五月)十一日,日軍不支,陸續襄東退卻,十六日,中國軍隊克服了棗陽。當時,中國軍第三十三集團軍總司令張自忠在棗陽南瓜店督戰,身受重傷,深怕被俘了受辱,拔槍自決。(引自吳相湘︰《第二次中日戰爭史》,臺北綜合月刊社出版)

這樣壯烈的事跡,「貢獻」自不必說,相信任何有良心的中國人都會受到「感動」,也符合當局搞「雙百」評選「推動群眾性愛國主義教育活動深入開展」的宗旨。可是他的貢獻是抗戰,死後五六年才開始為「新中國成立」而進行的內戰。對於一個抗戰將軍,偏要把他牽扯進內戰,於心何忍呢!

三、是此張不是彼張

把張自忠拉進「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隊伍裏,我猜是那個評選委員會裏博學的委員們把他和抗日軍隊的另一名姓張的將軍搞混了,張冠固然張戴,可是名字不同,而讀音則近似,叫張治中。

張治中和張自忠同為國民革命軍二級上將,同對抗日戰爭作出過重大的貢獻。不同的是這一位與中共的關系甚深。在抗日戰爭中,於皖南事變以後多次代表國民黨與中共進行兩黨關系的談判,抗戰勝利以後又九次參與重慶談判,並親隨飛機送參加談判的毛澤東回延安。到1949年內戰中解放軍渡江前夕,又率團代表「舊中國」和中共進行最後的和平談判,並全盤接受中共提出的「《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這個協定雖被南京政府所拒絕,但它再次暴露了蔣介石集團空談和平的面目;而代表團的全體成員又拒絕南歸,留在北平參加中共領導的政治協商會議。把這樣的行動算作他對「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倒是應當的。而把此張將軍的功績算到彼張將軍頭上,對於兩位張將軍,都是不可原諒的冒犯,為文明人所不取。

可以補充的是,這位張將軍在對新中國的成立作出上述貢獻以後,對新中國的反右派鬥爭也出過一點力。那年他公開批判右派分子黃紹**說︰「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解放後國家會有這樣大的成就,很簡單,一是由於共產黨領導的英明,一是由於社會主義政治與經濟制度的優越性,所以獲得了全國人民的衷心擁護和信賴。黃紹**看不到這些,反而放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毒箭,當然在廣大人民的鐵掌下踫得頭破血流,這是很自然的了。」

這個被他批判的黃紹**,正是當年北平和談中奉他之命捧《國內和平協定》回南京請求批準而「踫得頭破血流」的國民政府代表團成員,算是他的親近部屬和同志了吧。不過在新中國,執政黨的領導人們也免不了在這個那個「運動」中翻臉批判揭發自己的部屬同志朋友上司,對於長期代表過舊中國的他來說,自更不必求全責備了。

轉自《新世紀》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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