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管蔡世家(2)

史記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 第五
司馬遷;圖: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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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侯九年卒,靈侯般之孫東國攻平侯子而自立,是爲悼侯。悼侯父曰隱太子友。

  隱太子友者,靈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殺隱太子,故平侯卒而隱太子之子東國攻平侯子而代立,是爲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獻其一于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與。子常讒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獻其裘于子常;子常受之,乃言歸蔡侯。蔡侯歸而之晋,請與晋伐楚。

  十三年春,與韂靈公會邵陵。蔡侯私于周萇弘以求長于韂;①韂使史□言康叔之功德,乃長韂。夏,爲晋滅沉,②楚怒,攻蔡。蔡昭侯使其子爲質于吳,③以共伐楚。冬,與吳王闔閭遂破楚入郢。蔡怨子常,子常恐,奔鄭。十四年,吳去而楚昭王複國。

  十六年,楚令尹爲其民泣以謀蔡,蔡昭侯懼。二十六年,孔子如蔡。楚昭王伐蔡,蔡恐,告急于吳。吳爲蔡遠,約遷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許,不與大夫計。吳人來救蔡,因遷蔡于州來。④二十八年,昭侯將朝于吳,大夫恐其複遷,乃令賊利殺昭侯;⑤已而誅賊利以解過,而立昭侯子朔,是爲成侯。⑥

  注①集解服虔曰:“載書使蔡在韂上。”

  注②集解杜預曰:“汝南平輿縣北有邥亭。”

  注③正義質音致。

  注④索隱州來在淮南下蔡縣。

  注⑤索隱案:利,賊名也。

  注⑥集解徐廣曰:“或作‘景’。”

  成侯四年,宋滅曹。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十三年,楚滅陳。十九年,成侯卒,子聲侯産立。聲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元侯六年卒,子侯齊立。

  侯齊四年,楚惠王滅蔡,蔡侯齊亡,蔡遂絕祀。後陳滅三十三年。①

  注①索隱魯哀十七年楚滅陳,其楚滅蔡絕其祀,又在滅陳之後三十三年,即在春秋後二十三年。

  伯邑考,其後不知所封。武王發,其後爲周,有本紀言。管叔鮮作亂誅死,無後。周公旦,其後爲魯,有世家言。蔡叔度,其後爲蔡,有世家言。曹叔振鐸,有後爲曹,有世家言。成叔武,其後世無所見。霍叔處,其後晋獻公時滅霍。

  康叔封,其後爲韂,有世家言。焻季載,其後世無所見。

  太史公曰:管蔡作亂,無足載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賴同母之弟成叔﹑焻季之屬十人爲輔拂,是以諸侯卒宗周,故附之世家言。

  曹叔振鐸者,①周武王弟也。武王已克殷紂,封叔振鐸于曹。②

  注①索隱按:上文“叔振鐸,其後爲曹,有系家言”,則曹亦合題系家,今附管蔡之末而不出題者,蓋以曹微小而少事夡,因附管蔡之末,不別題篇爾。且又管叔雖無後,仍是蔡﹑曹之兄,故題管﹑蔡而略曹也。

  注②集解宋忠曰濟陰定陶縣。

  叔振鐸卒,子太伯脾立。太伯卒,子仲君平立。仲君平卒,子宮伯侯立。宮伯侯卒,子孝伯雲立。孝伯雲卒,子夷伯喜立。

  夷伯二十三年,周厲王奔于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强立。幽伯九年,弟蘇殺幽伯代立,是爲戴伯。戴伯元年,周宣王已立三歲。三十年,戴伯卒,子惠伯兕立。①

  注①集解孫檢曰:“兕音徐子反。曹惠伯或名雉,或名弟,或複名弟兕也。”

  索隱按:年表作“惠公伯雉”,注引孫檢,未詳何代,或雲齊人,亦恐其人不注史記。今以王儉七志﹑阮孝緒七錄幷無,又不知是裴駰所錄否?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爲犬戎所殺,因東徙,益卑,諸侯畔之。秦始列爲諸侯。

  三十六,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殺之代立,是爲繆公。繆公三年卒,子桓公終生立。①

  注①集解孫檢雲:“一作‘終湦’。湦音生。”

  桓公三十五年,魯隱公立。四十五年,魯弒其君隱公。四十六年,宋華父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五十五年,桓公卒,子莊公夕姑①立。

  注①索隱上音亦。即射姑也,同音亦。

  莊公二十三年,齊桓公始霸。

  三十一年,莊公卒,子厘公夷立。厘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昭公六年,齊桓公敗蔡,遂至楚召陵。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共公十六年,初,晋公子重耳其亡過曹,曹君無禮,欲觀其駢脅。①厘負羈②諫,不聽,私善于重耳。二十一年,晋文公重耳伐曹,虜共公以歸,令軍毋入厘負羈之宗族閭。或說晋文公曰:“昔齊桓公會諸侯,複异姓;今君囚曹君,滅同姓,何以令于諸侯?”晋乃複歸共公。

  注①集解韋昭曰:“駢者,幷幹也。”正義駢,白邊反。脅,許業反。

  注②正義厘音僖,曹大夫。

  二十五年,晋文公卒。三十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壽立。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强立。①宣公十七年卒,弟成公負芻立。

  注①索隱按左傳,宣公名廬。

  成公三年,晋厲公伐曹,虜成公以歸,已複釋之。①五年,晋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其君厲公。二十三年,成公卒,子武公勝立。武公二十六年,楚公子□疾弒其君靈王代立。二十七年,武公卒,子平公*(頃)**[須]*立。平公四年卒,子悼公午立。是歲,宋﹑韂﹑陳﹑鄭皆火。

  注①索隱按:左傳成十五年,晋厲公執負芻,歸于京師。晋立宣公弟子臧,子臧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爲君非吾節也”。遂逃奔宋。曹人請于晋。晋人謂子臧“反國,吾歸而君”。子臧反,晋于是歸負芻。

  悼公八年,宋景公立。九年,悼公朝于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爲聲公。

  悼公死于宋,歸葬。

  聲公五年,平公弟通弒聲公代立,是爲隱公。①隱公四年,聲公弟露弒隱公代立,是爲靖公。靖公四年卒,子伯陽立。

  注①索隱按:譙周雲春秋無其事。今檢系本及春秋,悼伯卒,弟露立,謚靖公,實無聲公﹑隱公,蓋是彼文自疏也。

  伯陽三年,國人有夢觽君子立于社宮,①謀欲亡曹;曹叔振鐸止之,請待公孫强,許之。旦,求之曹,無此人。夢者戒其子曰:“我亡,爾聞公孫强爲政,必去曹,無離曹禍。”②及伯陽即位,好田弋之事。六年,曹野人公孫强亦好田弋,獲白雁而獻之,且言田弋之說,因訪政事。伯陽大說之,有寵,使爲司城以聽政。夢者之子乃亡去。

  注①集解賈逵曰:“社宮,社也。”鄭觽曰:“社宮,中有室屋者。”

  注②索隱離即罹。罹,被也。

  公孫强言霸說于曹伯。十四年,曹伯從之,乃背晋幹宋。①宋景公伐之,晋人不救。十五年,宋滅曹,執曹伯陽及公孫强以歸而殺之。曹遂絕其祀。

  注①集解賈逵曰:“以小加大。”索隱幹謂犯也。言曹因□晋而犯宋,遂致滅也。裴氏引賈逵注雲“以小加大”者,加,陵也,小即曹也,大謂晋及宋也。

  太史公曰:①余尋曹共公之不用僖負羈,乃乘軒者三百人,②知唯德之不建。及振鐸之夢,豈不欲引曹之祀者哉?如公孫强不修厥政,叔鐸之祀忽諸。③

  注①索隱檢諸本或無此論。

  注②正義晋世家雲:“晋師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言,而美女乘軒三百人也。”

  注③正義至如公孫强不修霸道之政,而伯陽之子立,叔鐸猶尚饗祭祀,豈合忽絕之哉。

  【索隱述贊】武王之弟,管﹑蔡及霍。周公居相,流言是作。狼跋致艱,鴟鴞討惡。胡能改行,克復其爵。獻舞執楚,遇息禮薄。穆侯虜齊,蕩舟乖謔。曹共輕晋,負羈先覺。伯陽夢社,祚傾振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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