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育

儒雅的大明朝文人(上)

作者:佚名
明朝的科舉,學子們要先考取童生,再考取秀才,再考取舉人的。考取舉人後才有資格赴京考功名、做官出仕。圖為明(傳)仇英《觀榜圖》局部。(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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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戎馬得天下後,洪武元年(西元1368年),太祖敕令京城設立國子學堂(國家的最高學府「國子監」,或稱太學),令九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及民間通文義的少年俊秀到國子學堂當學生。天下平定後,太祖詔令恢復科考制度,各府、州、縣考選秀才及舉人入國子學。並特地賜給少年舉人(14歲左右)李擴、趙惟一、董昶等衣服蚊帳等日用品,其中特別聰慧的李擴等人還被召入文華殿及武英堂說書,太祖謂之曰「小秀才」。

依明初定制,「科舉必由學校,而學校起家,可不由科舉。學校有二:曰國學(國子監),曰府、州、縣學。府、州、縣學諸生入國學者,乃可得官,不入者不能得也。入國學者,通謂之監生。(《明史‧選舉一》)」監生學習至一定年限,分撥到政府各部門實習政務之事,稱「歷事」或「歷事監生」。實習凡三月,經考核,上等者報吏部候補,但須回監再學習一年,始正式授官。

孝慈皇后(馬皇后)也非常重視國學教育及朝廷後備人才的培養。由於國子監生大部分是各地經科考選送至京的秀才或舉人,不一定都是富家子弟。監生入太學後吃住由國家供給,而為了免除家庭貧困監生的後顧之憂,「孝慈皇后積糧(從自己的俸糧中節省出來)監中,置紅倉(紅漆的小型米倉)二十餘舍,養諸生之妻子。(《明史‧選舉一》)」不僅如此,孝慈皇后還頒懿旨,歷事監生中尚未娶妻的,由皇后從自己的俸錢中出資,「賜錢婚聘,及女衣二襲,月米二石。(《明史‧選舉一》)」

由於皇帝及皇后都非常重視教育,所以整個國家的教育體制及各地學校的建立在洪武初期的幾年間就恢復了,那麼大明朝的文人是怎麼培養起來的呢?

周歲禮、童關禮、冠禮

據明萬曆年間的學者沈榜編撰的《宛署雜記》記載,明朝時期的風俗,孩子出生後,周歲時要行周歲禮,家人要為小孩舉行隆重的慶賀儀式。由於古人相信天命,所以周歲禮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在八仙桌或床上擺放各種物品,如銀製或木製的玩具筆硯、書冊、算盤、秤、刀劍等,讓小孩爬上去抓取,大人則根據小兒抓取的物品及其先後次序來判斷小孩將來的志向,富貴人家及貧民百姓皆然。俗稱「抓周」或「撾周」。明朝時期,從京城的國子監到地方府州縣的學校,只要能成為學校的廩生(秀才),學生吃住均由國家供給,因此即使貧民百姓也可送兒子入學。但是,如果沒學成或在學校學習期間違反規定犯事者(後面將簡介),將被學校黜降(斥退),不僅要給學校當一段時間的伙夫,而且總計吃了國家的多少糧食都要由家長設法退還。因此,貧民百姓一般會重視抓周時自己兒子的志向才決定是否送孩子入學。

周歲禮的最後,要給孩子戴「百家鎖」或「長命鎖」、「記名符」、「項圈」等,有的地方還風行向鄰居每一戶人家乞討一根線,將此線編織成「百家線」,穿在長命鎖上。「記名符」則是讓小兒拜附近寺廟或道觀中的僧道為師傅,成為其記名弟子,並佩戴僧道所畫的符菉,以驅邪祛祟,卻病延年。當時的老百姓認為,此舉能保命,防止小孩夭折,故富貴人家及貧民百姓皆依此俗。

男孩長到十二歲時,還要舉行「童關禮」,即去掉小孩脖子上戴的長命鎖,表示小兒已經度過了危險的童年,長大成人了。

中國古代成人禮中,很重要的一個禮儀就是冠禮(女子為笄禮),據《禮記‧冠義》中的規定,男子二十歲必須舉行加冠之禮,天子、諸侯可提前至十二歲,表示其已經成人。大明朝制度則規定男子十五至二十歲均可舉行冠禮。由於《禮記》還規定了:「禮不下庶人」,因此明朝以前,普通老百姓不需要舉行冠禮。而據《明史‧ 庶人冠禮》載:「明洪武元年詔定冠禮,下及庶人,纖悉備具。」也就是說,明太祖規定普通老百姓(庶人)也要舉行冠禮,並規定庶人冠禮的具體內容,主要是參照朱熹的《朱子家禮》而在儀式上有所簡化。但是《明史‧庶人冠禮》中也說了:「然自品官(九品以上的官員)而降,鮮有能行之者,載之禮官,備故事而已。」據筆者考證,明朝時期,普通百姓之家如果出了一個讀書人,則會舉行冠禮。

文人的冠服

大明朝的服飾集漢唐服飾之大成,而又有獨創之處,若將各階層人士各種場合所穿戴的服裝集合在一起來評價,其衣冠典麗多采,美不勝收。依明太祖洪武初年規定,全國士庶一律用明代特有的「網巾」在頭頂束髮,頭戴明代特有的方巾(四方平定巾)。

據《明史‧輿服》記載,未授官或退休的文人(儒士)、州縣在學學生(生員)、京城國子監學生(監生)的服裝,經過了幾次變動才定下來。洪武三年,明太祖詔令士人戴四方平定巾。洪武二十三年,「定儒士、生員衣,自領至裳,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實際上穿戴時,沒有要求衣服要剪裁的這麼準確,因為有些學生尚在成長之中。洪武二十四年,有大臣向太祖提建議,「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官府小吏),宜甄別之」,因此太祖敕令工部製作文人的服裝樣品若干,並親自甄選裁定,經過三次的試作才定下來。儒士、生員、監生服裝名曰「襴衫」,「襴衫」的衣服式樣始於北周,後世沿襲,宋、明、清時為秀才舉人的公服。因其於衫下施橫襴為裳,故稱。不同朝代「襴衫」的樣式上存在著顏色搭配上的差別。如宋朝時,「襴衫。以白細布為之,圓領大袖,下施橫襴為裳,腰間有辟積(襞積,衣服上的褶襉)。進士及國子生、州縣生服之。(《宋史‧輿服志五》)」明朝時,襴衫用玉色布絹為之,寬袖皂緣(黑邊)。

明朝畫像中的襴衫。(公有領域)

在明朝,經會試及殿試後及格者稱為進士;殿試中一甲第一名者稱為狀元。據《明史》及《大明會典》記載,狀元的服裝為:「狀元冠二梁,緋羅(深紅色絲綢)圓領,白絹中單(裡衣),錦綬(錦制綬帶),蔽膝(圍於衣服前面的大巾;用以蔽護膝蓋),紗帽(紗制官帽,樣式如烏紗帽但不是黑色),槐木笏,光銀帶(銀飾腰帶),藥玉珮,朝靴,氈襪,皆御前頒賜,上表謝恩日服之。」文中「二梁」本為古冠名,古代以冠上的梁數區分官職的級別,不同朝代規定不一樣。明朝時,六品、七品官戴「二梁冠」;而明朝的狀元冠用「二梁」,它有一個意思是考中狀元者,授官當在六品或七品之間。「藥玉珮」是指經藥物煮煉過後的玉石,其色澤光潤,稱藥玉,用藥玉做的玉珮。狀元的冠服在殿試後皇帝欽點狀元時頒賜,狀元過後需上表謝恩,然後才穿戴。

「進士」其實就是學有所成,可以被授予官職的文人。據《明史‧輿服三》記載:「進士巾如烏紗帽,頂微平,展角闊寸餘,長五寸許。」明朝洪武年間即規定了,狀元及進士均由御賜烏紗帽。或許有觀眾會問,為什麼演員所戴的烏紗帽不是黑色的呢?因為狀元及進士是准官員了,但尚未被授官職,所以烏紗帽不是黑色的,準確的說應該稱為「進士巾」。其實最早的「烏紗帽」出現的南朝宋時,那時的「烏紗帽」也不全是黑色的。明朝時,宮中的女官有一種冠服也戴「烏紗帽」,這種「烏紗帽」也不是黑紗做成的。「宮人冠服,制與宋同……弓樣鞋,上刺小金花。烏紗帽,飾以花,帽額綴團珠。結珠鬢梳,垂珠耳飾。(《明史‧輿服二》)」

狀元及進士的服裝也只是穿幾天而已,除狀元的服裝外,進士的服裝過後都要送到國子監收藏。「(進士服)廷試(殿試)後頒於國子監,傳臚日服之。上表謝恩後,謁先師行釋菜(祭祀至聖先師孔子之禮)禮畢,始易常服(襴衫),其巾袍仍送國子監藏之。(《明史‧輿服三》)」文中的「傳臚日」是指殿試公布名次之日,皇帝至殿宣布,由閣門承接,傳於階下,衛士齊聲傳名高呼,謂之傳臚。比如四月初四日殿試,則三天後的初七日為「傳臚日」。狀元及進士被授予官職後,即有專門的官服。

大明朝的教育制度

明朝時期學生必學的書本與唐宋時期差不多,主要是《四書》、《五經》。《四書》在明清時期又稱為「四子書」,即《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四部儒家的經典。此四書是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言行錄,故合稱「四子書」。《五經》即《詩經》、《尚書》、《易經》、《禮記》、《春秋》。

明清時期,科舉考試中經義的部分主要以朱熹的《十三經集注》為準。明太祖有鑒於前朝科舉考試之流弊,因下詔於德才兼備的舉人中取士為官,每三年大比,太祖均於殿試中親自策題或面試把關。洪武三年(西元1370年),太祖詔曰:「漢、唐及宋,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貴文學而不求德藝之全。前元(元朝)待士甚優,而權豪勢要(朝廷要員),每納奔競之人(常常接納那些鑽營取巧熱衷名利的人),夤緣阿附(這些人攀附和阿諛權貴),輒竊仕祿(以不正當手段謀取官職)。其懷材抱道者(那些德才兼備的人),恥與並進(恥與阿諛之輩為伍),甘隱山林而不出。風俗之弊,一至於此。自今年八月始,特設科舉,務取經明行修(明白經義並以道德修身)、博通古今、名實相稱者。朕將親策於廷,第(評定)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朝廷內外,中央及地方)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毋得與官。」

漢唐以來,教育制度最完備的就數明朝。洪武二年,太祖在京城設立國子監後,即諭中書省大臣曰:「(譯自《明史‧選舉一》)歷代學校的教育,到元朝的時候其弊端是最嚴重的。那時的朝野上下,頹敗之風盛行,學校雖設,但名存實亡。天下大亂後,兵禍連年,人們只知道戰爭,習練兵器,已經忘了如何祭祀天地神明。朕卻認為治國必須以道德教化為先,而道德教化以學校為根本。現在京城雖然有了太學,但全國各地的學校還沒有設立起來。因此,宜令各郡縣均設立學校,聘請德才兼備的儒士為師,教育學生,講論聖人之道,使天下士庶的風俗日漸回歸正道,讓國家治理成先代聖王的太平盛世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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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正見網(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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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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