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解析新疆事件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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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訊】1、小引

新疆事件,觸目驚心。在此,我們謹向此一事件中所有的無辜受害者表示沉痛的哀悼。中共當局宣佈已經控制局勢,然而人們都知道,事情絕沒有到此結束。它還在以另外的形式蔓延。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還會有許多暴力與迫害發生。這不能不使人更加憂慮不安。

2、從韶關事件談起

新疆事件的真相是什麼?目前各家眾說紛紜。不過即便按照官方版本,我們也可以發現,中國政府是首要的責任者和最大的責任者。

人民設立政府,本來目的就是保障秩序,防止人民彼此傷害。6月26日,廣東韶關發生一起嚴重的漢人與維族人的群毆事件,傷者多達120人,其中89人是維族人,還有2名維族人被打死。這件事的起因究竟如何,也有不同版本,那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在此一事件中,政府遲遲不出面,在場或附近的警察也不作為,聽任群毆持續數小時之久並造成嚴重傷亡。後來政府出面了,卻只是讓人群自行散去,不把疑似帶頭者和兇嫌帶走。此後數日,雖然有官員去醫院看望傷者以及把死者遺體空運回新疆,但是卻遲遲未對肇事者拘留審理。直到7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才宣佈逮捕13名嫌犯(其中漢人10名,維族人3名)。事後有關方面辯稱,由於群毆場面混亂,要確認帶頭者和主要兇嫌不容易,所以沒有當場處理。這種說法明顯站不住腳。正因為群毆事件難以確認帶頭者和兇犯,所以才尤其需要在事發現場就把嫌疑者帶走,要是等到曲終人散,好幾天後再去確認嫌疑人,那不是更難了嗎?

如今人們都說韶關事件是導火線,這話也對也不對。因為如果政府及時出面制止,韶關事件就不會產生這麼嚴重的後果。或者,即使政府沒能在第一時間出面制止,因此沒能防止嚴重後果的發生,但只要政府能亡羊補牢,及時地出面處理,事態也就不會進一步緊張了。所以,與其說韶關事件是導火線,不如說政府對韶關事件的嚴重失職瀆職才是導火線。在這裡,政府的責任是首要的,是最大的。道理很簡單:任何時候,任何國家,都可能發生某種群毆事件,但絕不是任何群毆事件都會產生嚴重後果,也絕不是任何產生了嚴重後果的事件都會成為更大的騷亂的導火線。這就是好政府與壞政府的區別,這就是仁慈幹練的官員和昏庸殘暴的官員的區別。

3、種族衝突與文革武鬥

韶關事件發生時,有人在現場錄像,然後把錄像放上了互聯網。7月3日,我收到朋友發來的這段視頻,看後很是震驚。腦子裡閃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警察哪裏去了?又不是深山老林。打成這樣子怎麼政府也不出來制止?

韶關的武鬥具有種族衝突的性質。在這種衝突中,一個人,本來沒有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事,僅僅因為他屬於某一種族,就成為對方攻擊的對象。這種衝突與仇殺會產生滾雪球式的效應,它不但會使很多無辜者成為犧牲品,而且也會使一些普通人變成打人兇手甚至殺人犯。

我不曾經歷過這種種族間的武鬥,但是我在文革期間經歷過群眾組織間的武鬥。從一開始的拳打腳踢,然後發展到木棒鋼□,最後一直到動槍動炮。有多少人,過去一直很正常的,一夜之間就變成了暴徒,變成了亡命之徒,出手越來越狠,膽大妄為,忘乎所以,明知是犯法的事也敢去做,常常是連自己的性命也不顧惜。有個別人殺紅了眼,連婦孺老人都不放過。四川作家鄭光路著有厚達600頁的《文革武鬥》一書,其中記敘了全國武鬥的若干極端表現,諸如剮皮抽筋,火燒活埋,還有半夜突襲,集體屠殺,等等等等。在武鬥中,受攻擊者決不限於對方的所謂壞頭頭、黑干將和武鬥人員,而且常常還針對那些從未參加過武鬥的人,甚至他們的家屬,只因為他們被認為屬於對立的派別。那時候國人沒有「恐怖主義」、「反人類罪」等概念,否則,這類帽子一定滿天飛。

文革武鬥的一大特點是以派別劃分「我們」和「他們」。在武鬥最厲害的地方,只要你是某一派的人,你就有可能被對立派視為敵人,成為對立派攻擊的對象,弄不好甚至成為對立派刀槍下的冤魂。這就很容易把那些本來沒有參加武鬥的人也捲入武鬥之中。當你的親友或者你本人平白無故地成為對方武鬥的受害者時,你就很可能一怒之下參加到你這派的武鬥行列,你也可能不問青紅皂白見對立派就開打。這就叫滾雪球。好在當年是打派仗,派別標識沒有寫在臉上。如今的武鬥卻是發生在外貌迥異的不同民族之間,躲都很難躲。雪球滾得更快更大。

文革中有個口號,叫「文攻武衛」。早先是河南一家群眾組織提出來的,江青在一次講話裡表示支持這個口號,於是這個口號便傳遍全國。這也是文革武鬥的一大特點:雙方都堅稱自己是自衛,都說第一盆水是對方潑出來的。問題是,到底是誰潑的第一盆水,往往是一個爭不清楚的問題。甲派說是乙派先開的槍,乙派說是甲派先動了刀棍,甲派又說是乙派最先大打出手,乙派則說是甲派第一個抄家搶東西,甲派又指責是乙派先惡意辱罵,乙派再指責是甲派先口出狂言,如此這般。且不說事情真相很難還原,就算有了真相往往也於事無補,因為在這種你來我往的武鬥中,雙方都很難堅持公平報復的原則(就算你公平報復,由於沒有權威的第三方公證,常常也沒有什麼效果),自衛往往還帶上反擊,因為誰都不願意示弱,誰都想證明自己不是好欺負的,你打我三拳我至少要回敬你五拳。於是乎,在自衛的口號下,雙方武鬥逐步升級,愈演愈烈。就這樣,搞到後來,第一盆水已經變得不重要了。

文革武鬥的惡性發展和當時特殊的權力結構有關。文革期間,地方政府基本上都癱瘓掉了,只剩下軍隊。於是軍隊就扮演起維持秩序的角色。軍隊先是奉命支持左派。可是,什麼是左派?並沒有一個各方都認可的衡量標準和程序。所以,軍隊支持左派,到頭來就只是支持軍隊心目中的左派,或者是被中央承認的左派。這樣自然會引出若干問題,姑且不論。更大的問題是,當互相爭鬥的兩大派都被定性為革命組織時,彼此間的爭執就更難裁決了。毛要求軍隊要「一碗水端平」。可是,怎麼算平,怎麼不算平,同樣缺少公認的標準和程序,各方的判斷很可能不一樣。再說軍隊在介入兩派事務後也很容易產生自己的傾向性,不同的軍隊對同一地區群眾組織的評價還會有所不同,事情就更複雜更難辦了。到最後,要麼是軍隊強壓下其中一派,要麼是乾脆兩派都壓下去。全國武鬥差不多是靠全國軍管來結束的。大多數平民百姓只覺得他們終於等來了渴望已久的秩序,至於說在平息武鬥的名義下,官方又製造了多少冤假錯案,受害者既無表達的機會,其他人也就很容易淡忘了。不少人還會從武鬥災難中得到這樣的教訓,以為有政府、哪怕是壞政府,也比沒政府強。於是,那個壞政府,正是那個造成災難的罪魁禍首的壞政府,到最後反而成了許多人心目中的大救星——這看上去那麼自然,但又那麼荒誕。

順便一提,文革時我在成都。四川武鬥,全國有名。我始終反感武鬥,曾經一度,我還和一批成都市的志同道合者為停止武鬥、促成聯合而奔走呼籲。其中一位是現今中國社科院哲學所的研究員徐友漁,一位是後來的北大同學、現在的香港城市大學教授張隆溪。我們三個是同級不同校,又分屬三個不同的派別。不消說,我們的努力只是杯水車薪。而且還免不了在本派內部被一些鐵桿分子批為「右傾」。

文革之後,照理說國人痛定思痛,起碼也該建立起保障言論自由的機制和確立司法獨立。從79到89,各界人士也為此做了大量工作。六四槍響粉碎了此前人們的一切努力。政府成了黑社會,民間則瀰漫暴戾之氣。公權力毫無公信力,老百姓之間有了紛爭也常常靠拳頭解決問題。如果你問韶關事件中動手的漢人為什麼不到法院控告調戲乃至強姦漢族女工的那幾個維族人,他們一定會振振有詞地告訴你官府不公,官府偏袒維族人。不幸的是,這種說法並不是毫無根據。

4、新疆事件的關鍵是先鎮後暴

不難想像,當韶關事件的消息,藉助於現場的錄像,通過互聯網,傳到新疆維族人那裏,會激起何等強烈的反應。肯定會有很多維族人摩拳擦掌:「他們打了我們,我們一定要打回來!」

然而,好幾天過去了,新疆地區並沒有發生什麼維族人用暴力報復漢人的事(在互聯網時代,如果發生了這種事,除非是程度很輕而且零零星星,否則總是會傳出來的)。這是為什麼?是有某位維族領袖秘密號令維族人,幾月幾日幾時幾分一齊動手嗎?不可能。在「老大哥」無處不在的新疆,維族人不可能擁有如此發達的組織系統和聯絡系統,也沒有具備如此超級號召力的領袖。「老大哥」可不是吃素的(當然,如果確實有維族人在做這種大規模仇殺的佈置,而官府又決不可能不掌握情況——這種拿刀拿棍棒的原始仇殺可不是像911那樣防不勝防啊,那麼以後發生的事,其性質就更惡劣了。那就不只是什麼維族三股勢力的罪惡,而更是政府的滔天大罪了。倘如此,第一個該殺的是政府。誰敢說不是?)。況且,就像我下面還要說明的那樣,面對強大的現代化裝備的中共軍警,沒有人會愚蠢到號令本族人用刀棍去打殺漢人,因為那必然招致官方的無情鎮壓。如果竟然有人發出這樣愚蠢的號令,又有多少人會愚蠢到付諸行動呢?

我們看到的是,7月5日下午,維族人舉行了和平抗議。可見,維族人本無意報復漢人,而希望政府主持公道。按照官方報導,7月5日下午6點20分,一些維族人士聚集廣場遊行,向政府討個說法。據香港的《亞洲週刊》(這可不是什麼「反共刊物」)報導,當時維族遊行隊伍四周都有維族人控制,以避免和鄰近漢人發生衝突。但就是這樣和平理性的遊行,還是立即招來當局的打壓,當場就抓走70多人,整個遊行隊伍也被驅散。接下來的局面勢必就有些混亂了。不過就是按照官方報導,打砸搶主要也是在8點18分以後才開始的。我們可以設想,假如在一開始,當局不是派軍警打壓,而是出面和遊行者對話,後來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你也許會說,由於政府本來就缺少公信力,又由於一些維族人本來就衝動好鬥而且高度亢奮,就算政府及時出面與和平抗議者對話,打砸搶燒殺仍然不可避免。我絕不相信這種假設。我絕不相信在當時,政府無論怎麼做結果都一樣。照你這麼說,好政府和壞政府還有什麼區別?仁慈幹練的官員和昏庸殘暴的官員還有什麼區別?退一步講,我可以承認,在當時的情勢下,即便政府作出積極回應,也未必能讓所有的維族人接受。在這裡,要怪,首先就要怪政府幾十年如一日地為非作歹,以至於公信力全失。這就是孔夫子說的「民無信不立」,于丹居然把這句話解釋成人民要信仰政府而不是政府要取信於人民。真是糟蹋聖賢。

再退一步講,假如政府及時作出積極回應,那麼可以肯定的是,即便不是所有人,至少也是很大一部份人會作出理性的反應。即便還有極少數人會鬧事,起碼不會鬧到如此大的規模和程度,結果總會好出許多許多。這點殆無疑問。另外,政府這麼做,也就是把抗議者中間的理性的力量和純破壞性的力量相區分,米是米,糠皮是糠皮。更何況,政府的理性應對也會催生朝野雙方的良性互動,它所帶來的積極效果又何止於這一時一事呢。

如前所說,當廣東韶關事件的消息傳到新疆後,維族民眾的不滿就已經相當強烈。自六四以來,中共當局對任何和平抗議活動一概嚴加打壓,維族人也不會不明白。但就是這樣,有些維族人仍然採取了和平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意願,而且在將近兩小時的時間裏都基本上維持了和平的方式。你不能不承認,這些維族人已經為堅持和平方式解決問題盡了最大的努力。我必須向他們表示極大的敬意。我們沒有理由不和他們站在一起。

然而,當這樣的努力徹底失敗後,一些維族人中的暴力傾向必然猛烈發作,流血衝突就無法避免了。

很明顯,這次新疆事件又是先鎮後暴。在這裡,暴是鎮引起的。注意:這並不是說,有鎮在先,暴就有理了。這只是說,一旦有了先前的對和平遊行的鎮壓,只要你對群體的心理和行為特點有所瞭解的話,你就該知道,後面的暴就在所難免了。平時我們說,人窮不應志短,窮了也不該當盜賊。然而我們又都知道,當社會經濟狀況大幅惡化時,盜賊必將大幅增加。這並不是說,人窮了,當盜賊就有理了;尤其是你偷你盜的又並非貪官污吏為富不仁而只是普通人甚至常常也是窮人(很多盜賊恰恰是如此),當盜賊就更沒理。不過,就像孔子所說:「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當經濟狀況惡化時,君子能守得住本份,小人多半就守不住了。而在經濟狀況正常的時候,小人,起碼是多數小人,在財務上也是能守本份的。

應當看到,那些和平遊行的人和後來打砸搶的人,即便有交叉重疊,但基本上還是兩撥人。我們知道,在任何族群中都有少數極端分子。這種人就是在平時也愛惹事生非。不過總的來說,如果該族群處於比較正常的狀態,那麼在其中,總是那些比較理性的人會佔上風;在這種情勢下,那少數極端分子的行為也會比較收斂。這就是為什麼在和平遊行開始那段時間,旁邊的極端分子們並沒有大打出手的原因。我們完全可以想像,如果政府不是對和平遊行的人迅速打壓,而是積極回應,承認以和平方式表達意見是正當的、合法的,是要受到保護而絕不會鎮壓的,當場宣佈和遊行者認真對話,誠懇地呼籲各方保持冷靜,那麼,騷亂就很可能消弭於無形。就算還有些暴徒鬧事,也只可能是極少數,決不至於釀成大禍。然而,一旦和平的努力遭到重挫,一旦整個族群被推入困境,理性的人橫遭摧殘,那少數極端分子就如脫韁野馬,姿意妄為了,甚至有些本來不那麼極端的人都有可能捲入這股狂暴的洪流之中。

中共當局鎮壓維族人和平遊行在先,少數維族人打砸搶燒殺在後。這是認識新疆事件的關鍵。我們必須說,中共當局應該為此後發生的一切後果負主要責任。

5、暴政的自我實現預言

如前所述,當我說這次新疆事件是先鎮後暴時,我並不是說,有鎮在先,暴就有理了。凡是指向無辜者的暴都是無理的,都是犯罪,都該受到懲罰。實際上,想來大家也都不會懷疑,這次事件中的暴徒是會受到懲罰的。假如說在過去,維族人與漢人發生衝突,政府有時會對維族人從輕處置,那無非是怕把事鬧大,現在事情已經鬧大了,大得不得了了,所以這一次政府在懲罰時決不會手軟——有官員已經說了,要從重從快。這勢必又引出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政府會不會趁機製造新的冤假錯案的問題。根據以往的經驗,對此我們實在無法樂觀。

更嚴重的問題是,假如上面我的分析大體不錯的話,那麼在這次事件中,即便不算上以往幾十年的錯誤,即便我們只考慮在這次韶關事件和烏魯木齊和平遊行的處置,政府也是首要的和最大的責任者。那麼,誰又來懲罰政府呢?至少在眼下,沒人有能力懲罰政府。政府自己更不會懲罰自己,根據以往的經驗,例如去年西藏事件,政府甚至連摘下一兩個高級官員的頂戴花翎都不大可能。而且正像我多次講過的那樣,專制統治者還很可能把由於它自己的一貫錯誤打壓政策而導致的社會動亂反過來當作加強自己暴政的藉口:「暴政醞釀動亂。相比於動亂,暴政似乎倒是一個較小的惡。於是,暴政自己就給自己製造了最方便的存在理由。」這就叫暴政的自我實現預言。

6、荒謬可笑的指控

烏魯木齊75事件發生後,中共當局隨即向全中國全世界宣佈,這「是以熱比婭為首的境內外?三股勢力’精心策劃和組織的一場反國家、反民族、反人類的暴力恐怖事件」。

且不說熱比婭是否有那麼大的能量從境外成功地策劃和組織起這麼大的一場暴力恐怖事件。問題是,假如她想策劃想組織,那又該怎麼策劃怎麼組織呢?假如熱比婭們對新疆的維族人說:7月5日這一天上街打砸搶去,打漢人殺漢人去。對方勢必要問:中共的軍警那麼強大,烏魯木齊離邊境那麼遠,邊境線的防衛又那麼嚴,我們打了殺了以後怎麼辦呢?共產黨抓我們殺我們怎麼辦呢?顯然,除了傻瓜,沒有人會被這樣的策劃而付諸行動的,熱比婭也不可能做這樣的煽動。

其實,中共當局自己很清楚,他們對於熱比婭的指控完全是虛假的。否則,他們幹嘛不要美國政府引渡熱比婭呢?本拉登東躲西藏,美國政府找不到。熱比婭就住在華盛頓,幾天前還在華盛頓的國際記者俱樂部召開記者會。中美之間雖無引渡條約,但是像熱比婭這樣的突出個案,中美雙方總是可以交涉的。不久前,美國就把潛逃至美國的中國大貪污犯、前中國銀行廣東開平分行行長餘震東遣返回中國。另外,幾年前,中方也曾就引渡關押在關塔納莫的「東突」份子向多次美方交涉,媒體均有報導。如果中國政府果真掌握有熱比婭策劃組織所謂暴力恐怖事件的真憑實據,它怎麼會容忍一個駭人聽聞的暴力恐怖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在美國逍遙法外呢?很簡單,中國政府之所以沒有要美國引渡熱比婭,就因為它提不出任何像樣的證據。

前幾天,王軍濤在接受多維記者專訪時講到,新疆黨委書記王樂泉提出的75事件是由以熱比婭為首的境外三股勢力一手策劃這一說法,估計在中共最高層並未獲得一致同意,溫家寶可能就不同意,因為這種說法明顯站不住腳,王軍濤說:這「是我聽到的說法中最荒唐的說法,用意惡毒,理由愚蠢」。王軍濤的批評完全正確。沒有比這一謊言更拙劣的了,中共高層不可能沒有反對者。但就是這樣一個荒謬可笑的謊言,中共至今仍在堅持。

這至少說明兩個問題。第一,中共堅持要對外一致,話一旦說出去就不改口。因為它害怕一改口會暴露內部有分歧,會被外界認為心虛,所以,哪怕它明知原先的說法不好,也要硬著頭皮堅持下去。第二,儘管中共高層不會不知道把熱比婭指為這次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是荒謬可笑的,但是它需要確立一個具體的攻擊目標,以便掩蓋自身的失誤。哪怕這個目標選得極其荒謬,那也顧不上了。但是,第三,我們也不要以為,中共這一指控既然如此荒謬,因此不會產生任何對它有利的效果。那倒未必。因為中共可以藉著這一指控,再一次把維族人以和平方式表達自己聲音的做法和少數人的暴力行為混為一談。一些漢人可能在憤怒之下,不是去維護維族人和平抗爭的權利——這也是維護漢人自己的同樣的權利,而是為中共對維族人和平抗爭的非法打壓吶喊助威——這實際上也是幫助中共打壓了自己的和平抗爭空間。

7、關於75事件傷亡數字

按照官方公佈的數字,75事件傷亡慘重,其中,受害者大部份是被維族人傷害的無辜的漢人民眾。有人說,被政府傷害的維族人數量更大,只不過被官方刻意隱瞞;還有人說,是當局派出特務假扮維族人的模樣搞打砸搶。這種手段被證實在過去就用過。我們不能排除上述可能。不過我要指出的是,即便是按照官方的說法,事情也遠不是像看上去的那麼簡單。

按照官方說法,75事件傷亡者大多數是漢族民眾。這是有可能的。根據過去類似的情況看,每當民眾以和平方式向政府抗議時,當局的打壓總是迅速的;而每當一部份民眾暴力攻擊另一部份民眾或相互暴力攻擊時,當局的反應則常常是遲緩的。這就有可能造成這樣的結果,即:當民眾與民眾發生暴力衝突時,現場的傷亡較大;而當政府打壓民眾時,現場的傷亡反而可能比較小。

道理很簡單,因為政府壟斷了暴力機器,政府可以有效地制止民眾彼此之間的互相傷害。這也就是說,老百姓要傷害老百姓,只能利用政府出面制止之前的空檔,所以他們造成的傷害,幾乎全部都發生在暴力行為的現場。政府卻不一樣,政府整治人,有很多種方式,現場的打殺只是其中一種,而且常常是最少用的一種,往往是不得已才用的一種。政府要整你,還可以逮捕,判刑,長期徒刑短期徒刑直至死刑,嚴刑拷打,強迫勞動,蹲小號,勞動教養,開除公職,吊銷戶口,停職停薪,監控軟禁,跟蹤,騷擾,黑社會式的綁架毆打,沒收財物,等等等等,舉不勝舉。有這麼多整治手段,為什麼還非要在光天化日下的示威抗議現場開槍殺人不可呢?除非是控制不住現場。擁有現代武器裝備的軍警一開槍,老百姓知道無法抵擋,只好束手就擒或者逃跑。因此,在遊行抗議的現場,民眾的傷亡可能倒是一個較小的數字。接下來,政府可以有條不紊、一步一步地收拾你。昔日八九民運,全國有大大小小300多個城市捲入,共產黨也只是在六四那一個夜晚、在北京天安門長安街那一個「局部地區」開了槍。你能只用現場被打死打傷的民眾來定義六四鎮壓的規模和程度嗎?當然不能。在衡量六四鎮壓時,難道我們不是必須要把此後遍佈全國城鄉的逮捕、關押、判刑、勞改勞教、酷刑折磨、開除公職、降職降薪、批鬥檢討等等都統統算進去嗎?

8、猜忌與敵意是怎樣造成的

也許,對大多數漢人而言,這次新疆流血事件有如晴天霹靂,令人震驚,更出人意外。但海內外也不乏有識之士,早就預料到這種慘案的發生。這些年來,著名的海外網絡作家蘆笛,就像他說的那樣,「反覆在網上大聲疾呼,告訴愚昧的漢族,尤其是居住在邊疆民族地區的漢族,趕快放棄那種全民種族歧視態度,停止將少數民族當成異類加以鄙視,否則日後遲早要為此付出鮮血的代價。」

幸虧蘆笛是在幾年前發出警告的,要是現在才說這些話,一定會招來很多人的攻擊。他們會責怪他說:明明是維族人打殺我們漢人,你卻還說是我們漢人不對。

如果有人這樣責怪蘆笛,那就是完全誤解了蘆笛的本意。蘆笛的本意首先是提醒我們漢人,要意識到,長期以來,作為中國主體民族的漢人和一些少數民族的關係日趨緊張,其中,特別是維族人和漢人的相互猜忌、敵意乃至仇恨在迅速地增長。如果我們對此麻木不仁,必將自噬苦果。包括蘆笛和其他一些朋友,也包括我自己,我們力圖說明的是,在這種日趨緊張的關係中,很多漢人同胞的認知實在有太多的盲點與誤區。

也許,在流血事件爆發後的今天,有些人從情緒上就拒絕閱讀這方面的文字。但在流血事件未曾爆發前,他們又對閱讀這種文字毫無興趣。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能不再一次批判政府,因為它長期以來壓制有關問題的公開討論。人家王力雄自己去新疆深入調研,反倒被當局關押;辛辛苦苦寫成的書又不准在國內出版,致使大多數人無從知曉。首先是政府自己,不說它的自私,單單是它的愚蠢無知,就足以把事清搞砸了。雖說在眼下,我們完全看不出政府有虛心檢討反省的意思,但至少我們要向我們的同胞呼籲,希望有更多的人來深入瞭解中國政府的民族政策以及漢維兩族關係的方方面面。

9、小漢族主義與大漢族主義

有則古代寓言,講的是有家人修房子,一位鄰居見到,對主人說:你這煙囪有問題,容易失火。那主人不聽。房子修好後不久,果然失火。幸虧有幾個鄰人幫忙,總算沒把房子全燒光。事後,主人拜謝那幾個救火的鄰人,但卻把那個一開始就提醒他房子容易失火的鄰居忘得一乾二淨。

我想,這事還好是發生在古代。若擱在今天,只怕主人和救火的鄰人會一起指著那個鄰居罵:這火就是你煽起來的!哼,這傢伙唯恐天下不亂,一直在詛咒燒房子呢!

今日新疆,各種矛盾錯綜複雜,日積月累。漢族民眾和維族民眾和專制政府有矛盾,漢族民眾和維族民眾彼此之間也有矛盾。75事件就是各種矛盾累積的一次惡性爆發。儘管當局至今仍然在竭力否認民族矛盾的存在並壓制有關討論,但是在民間,這個話題已經越來越熱了。這裡,我主要想談一談維族民眾與漢族民眾的矛盾以及這種矛盾和當局民族政策的關係。

我們知道,很多漢人不滿於政府對少數民族的優惠政策,認為那是對漢人的變相歧視;尤其是在一般刑事案件上對少數民族的「兩少一寬」(少捕少殺,一般從寬),更讓他們忿忿不平。不消說,這種種不滿都是有根據的,也很好理解。然而在維族人方面,他們也有他們的不滿,有他們的痛苦;而這些不滿與痛苦常常不為我們漢人所意識,更不被我們所理解。

很多人不贊成對不同民族實行差別待遇。這話按道理當然不錯。不過我們應該看到,所謂差別待遇,不僅有對少數民族有利的東西,也有對他們不利的東西。譬如語言。語言在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大,自不待言。所謂中文,實際上是指漢語。當然,在中國,漢人占90%以上。把漢語規定為官方語言是合理的。然而,這也就意味著把其他語言置於不利的地位,從而也就意味著把母語是其他語言的民族置於不利的地位。一個講漢語的人可以在全中國通行無礙(除了極少數偏遠落後地區),而一個講維語或藏語的人,只要離開自己的家鄉就寸步難行。這不也是一種差別待遇,而且是一種更嚴重的差別待遇呢?

有漢族朋友說:中國哪有什麼大漢族主義?中國只有小漢族主義。作為漢人個體,有這種感受實不為怪。但倘若我們記住,所謂大民族主義,其典型表現之一就是強制同化其他民族;那麼我們就該懂得為什麼維族人藏族人會指責大漢族主義了。

問題就在這裡。在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徒有虛名。共產黨一直在推行強制性的和隱蔽的強制性的漢化政策,近些年來更是變本加厲。在新疆,各級領導的實權(即黨權)幾乎都掌握在漢人手裡。早先還有個賽福鼎當自治區黨委書記,那以後就再也沒有維族人擔任自治區第一把手的了。按說,中共建政60年了,自己培養的幹部也很多了,難道就找不出一個能當自治區黨委書記的嗎?這表明中共當局對維族人總還抱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猜忌,不放心。維族人焉能對此沒有感覺?王樂泉上任以來,加強對維族文化與宗教的限制,當局拆除了喀什葛爾老城等歷史悠久且具有重要象徵意義的傳統文化建築;規定在小學用漢語代替維語,並且禁止或者限制政府工作人員信奉伊斯蘭教,包括不得留鬍子,不得戴頭巾,不得在工作場所齋戒或者禱告。維族人慶祝自己的傳統節日也受到很大限制;如此等等。這不能不使得具有顯著民族特徵和民族意識的維族人深感被歧視被壓制。事實上,當局對維族的方針是:大處嚴打,小處放寬。當局採用高壓態勢,不能容許少數民族有任何民族情緒。一個民族幹部,在會議上稍微發點牢騷,就肯定得不到提拔,還有可能被開除。對少數民族而言,上述種種,不是大漢族主義又是什麼呢?

10、當大量漢人進入維族人的家園

在談到新疆問題時,很多西方的學者記者都不約而同地會談到漢人移民的問題。這一點很讓許多漢人不解和不滿:新疆是中國的地方,我們去那裏難道也是問題嗎?況且我們還促進了那裏的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不過從維族人的角度看,事情就很不一樣了。

德國詩人兼哲學家赫爾德曾經對人的歸屬感做過很好的闡發。赫爾德說:歸屬感是人的一種基本需要。人既需要吃喝,需要安全感和行動自由,也需要歸屬某個群體。人需要使自己成為某個群體的一部份。他需要用這個群體自己的語言、傳統、藝術和想像力來發展自己的情感世界。所謂有人性,就是到某一個地方能夠有回到家的感覺,會覺得和自己的同類在一起。

這就是說,人只有在他所屬的那塊土地上,和他所屬的群體在一起生活,用母語和周圍的人交流,他才能感到自在。如果他們發現在自己的這片土地上,湧入大量不請自來的外人,說著不同的語言,並不入鄉隨俗,而是把另外一套文化全都帶了進來,喧賓奪主,反而佔據了主導地位;他們就會感到自己的家鄉在淪落,感到自己的文化乃至自己的民族面臨生存危機。他們就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

據統計,在新疆的漢族人口,1949年時僅佔當地總人口的6%,現在則高達40%。這還沒把軍隊及其家屬包括在內,沒把數量可觀的未註冊的流動工人包括在內。與此同時,維族人的比例則相應下降,從1949年的76%下降到現在的46%。漢語文化也愈來愈強勢。在大多數重要領域,都是漢人佔據要津;甚至在下面,維族人的位子也在大批大批地被漢人佔領。這就使很多維族人覺得他們在自己的家鄉已經成了少數民族,在文化上淪為邊緣人,在經濟上成了弱勢群體。他們感到自己的家園正在迅速地淪喪,因此,他們不但對當局,也對一般漢人產生了強烈的不滿。

75事件後,網上有兩篇文章流傳很廣。一篇是黃章晉的《再見!伊力哈木》,一篇是作者署名「一個兵團二代」寫的《告訴你真實的烏魯木齊》。頭一篇主要表達的是一個維族知識份子的看法,後一篇的作者當然是漢人。兩篇文章的觀點有不少區別,但是它們對事實的描述卻相當一致。兩篇文章都揭示出,在今日新疆,漢人已經全面佔居主導地位。

其實,像伊力哈木這種維族知識份子,本來對漢人和漢文化是很佩服的。他認為落後的維族要進步,需要漢人的幫助帶動,就算漢人是殖民者,對新疆也是好的。但是,「你看看西方殖民者,從來都是帶去先進的制度、先進的文化、先進的生產力,他們高高在上,一個英國人從來不會跑到印度和當地人去搶重體力活」。可是你們漢人呢?高端的工作你們佔了我們不眼紅,「但連扛麻袋這樣的苦力都要和我們維吾爾人搶」,這算什麼事呀?維族人到內地去,不懂漢語就吃不開。這點維族人理解,不會抱怨。但要是維族人在自己的家鄉找工作,哪怕是工地挖沙子小區掃地當保安也要懂漢語,懂了還不一定給(新疆很多招工啟事,寫明了只招漢人)。你讓維族人作何感想?

「兵團二代」在文章裡也寫到類似的情況。他講到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在新疆,漢人的節日,維族人也放假;維族人的節日,維族人放假,漢人照樣上班。這看上去對漢人很不公平,「但是仔細想一下,才會發現這裡面竟有一個驚人的秘密。因為這個現象說明……在新疆,一切活動都可以不依賴維人的參與而正常進行。」可見維族人在自己的家鄉已經落到了什麼地步。

使得問題更糟糕的是,維族人的這種種不滿與痛苦沒有表達的渠道。如果他們向當局申訴,當局每每不理睬;如果他們在網上發言,當局還很可能扣上「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的罪名抓人。如「兵團二代」說,維族人原本沒有什麼獨立的想法,可是在如今這種情況下,如果再有人宣傳,「說獨立好,漢人拿了我們的地,拿走我們的油,拿走我們的棉花(這些也全有事實依據),你發現自己現在沒有工作,只能在街頭混,那麼我想,只要是有思想的人,都會生出悲憤之情的」。民族間的怨恨常常是籠統的。維族人覺得「是你們漢人搶了我們的飯碗,是你們漢人在欺負我們,我能分得清是哪個漢人欺負我哪個不欺負嗎」(《再見!伊力哈木》)

在新疆的漢族老百姓當然是無辜的。我們漢人的問題是,在和少數民族交往時,我們很少去設身處地。我們很少去瞭解別人的感受,我們不曾意識到我們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困擾和招致的怨恨。這也許是在中國,漢人佔絕對優勢。因此很多漢人有一種強者的傲慢,根本不覺得他們有必要去換位思考,去體會維族人的感覺,他們對維族人的不滿乃至敵意熟視無睹,並不放在心上。有些人甚至不掩飾他們對維族的歧視和鄙視,對可能招致的怨恨滿不在乎。這些漢人無非是想:就算維族人很生氣,他們又能怎麼樣呢?他們造不了反。

但問題是,高高在上的統治者可以這樣想,作為普通老百姓的漢人可不能這樣想。那些深懷怨恨的維族人雖然數量很小,手中也沒有現代化的武器,他們的力量不足以攻擊政府,但足以對漢族平民發洩仇恨。王力雄和蘆笛都把在新疆的漢人老百姓比作人質;一旦有什麼事觸發暴亂,遇上亡命之徒,他們就是首當其衝的犧牲品。

在這裡,我們尤其不要忘記,中國的政府乃是世界上最自私、最不負責任的政府。它不善於化解矛盾,卻極善於製造敵人。在維護專制權力和保護人民這兩者發生矛盾的時候,它總是毫不猶疑地為了前者而犧牲後者。這就使得那些本來就危險的環境變得更加危險,使得那些本來就不安全的群眾變得更加不安全。75事件就是明證。

11、75與911

這就需要再講講75事件了。

據中共媒體8月5日報導,中共當局在新疆地區又破獲五起暴力恐怖團伙案件。這已經是第N次了。近些年來,當局多次宣稱在新疆地區破獲了暴力恐怖團伙案件。這些案件是否名副其實,其中有沒有冤假錯案?姑且不論。問題是,既然當局有本事能在一小撮密謀分子還沒動手之前就破獲,為什麼卻偏偏對由一大群烏合之眾吵吵嚷嚷了好些天的75暴亂毫無防範,以至於讓暴徒們行兇長達數小時之久才想起動用軍警去鎮壓呢?這中間沒鬼才怪!

然而有人卻說:美國政府也沒有防止住911呀。

把75和911相比,極不恰當。首先,911恐怖襲擊採取的方式史無前例,它甚至超出了好萊塢那批專拍反恐片的編劇們的最大膽的想像。75則不然。75暴亂採用的是最古老最傳統的方式,用的是棍棒刀具,磚頭石塊。傻瓜都能想像得到。

其次,911參與者只有很少一批人,故而可以高度保密,大量的策劃和準備工作又都是在美國境外進行的,美國政府難以知曉。75的參與者至少有幾百人上千人乃至幾千人,從互通聲氣到結伴參與都是在境內,都是在當局的眼皮子底下進行的,而當局又擁有世界第一的對付老百姓——更不用說所謂敏感人士——的監視系統(包括金盾工程和大量的五毛與線民)。海萊特一介平民,尚且能清楚地掌握情況做出準確預報(見下節),何況當局。

再有,911毫無預兆。911前夕的美國,阿拉伯穆斯林族群和政府,和其他族群關係正常,國際上也沒有發生有關的特殊事件。在新疆,維族與漢族之間,維族與政府之間,關係本來就緊張;當局對維族人的動態本來就高度關注。更重要的是,75前夕發生了626韶關事件,消息迅速傳入新疆,在維族人中立即引起波瀾。一個人只要不太遲鈍,他就會知道要出事。

把75事件和1992年美國洛杉磯黑人暴亂相比也不恰當,因為洛杉磯事件是突發事件。1992年4月29日,美國洛杉磯一地方法院宣判去年3月3日毆打黑人青年羅德尼.金的4名白人警察無罪。當天晚上,洛杉磯數千名黑人聚集街頭舉行抗議活動,隨後就局勢失控,爆發了大規模的暴力衝突。從前因到後果,整個過程一氣呵成,令地方政府措手不及。新疆事件不同。新疆事件不是突發事件。眾所周知,626韶關事件是新疆事件的導火線;而從626到75,中間有差不多十天的時間!不論是疏導還是防範,當局都有足夠的時間。然而當局卻偏偏是既不疏導,也不防範;而且還火上澆油,激化矛盾。這和92年洛杉磯暴亂豈能相提並論?

12、追問75事件

香港《亞洲週刊》7月23日發表文章,提到烏魯木齊一位名叫海萊特.尼亞孜的維族知識份子,曾於7月4日下午8點,向有關部門提出預警。並於7月5日上午10點左右,面見自治區政府主要領導,當面提出三條建議:第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席努爾.白克力在中午12點以前出來發表講話;第二,通知民族聚居區的漢族商人,早點關門回家;第三,能調動多少部隊就調動多少部隊,首先把民族聚居區隔離起來,在一些關鍵路口進行封鎖、巡邏,下班以後戒嚴。這位領導當時表示,要打電話請示,結果是三條建議一條都沒被採納。海萊特說,他不是唯一的向政府提出預警的人,有人比他提的還早。

按說,海萊特提出的三條建議是比較週全的。首先,政府出面講話,可以疏解維族人的不滿,緩和緊張局勢。即便還有極少數人要鬧事,起碼不會鬧到那麼大的規模和程度。與此同時,政府再調集大量軍警嚴加防範,並告知漢人做好自我保護,就算不能消除暴亂於無形,至少也能減少到較小的程度。然而政府卻偏偏是一條也不採納。這是為什麼?這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最需要追問,最需要思考的問題。

是政府事先沒有估計到事態的嚴重性嗎?不可能。用不著海萊特7月4日下午來提醒,早在韶關事件的消息傳到新疆後,新疆政府馬上就會想到:1、有維族人會上街,要求政府主持公道給個說法;2、有人會衝擊政府;3、有人會報復,打殺漢人,等等。那麼,政府為什麼不積極應對,預加防範呢?

其實,政府決不是沒有預加防範。根據中新社7月6日的報導,7月5日下午五點鐘左右,「兩百餘人在烏魯木齊市人民廣場聚集,新疆警方按照工作部署和處突預案開展相應處置工作,依法強行帶離現場七十餘名挑頭鬧事人員,迅速控制了局面」。由此可見,在打壓和平抗議方面,政府是早有充分準備,動作神速。到了九點鐘,有不少維族青年衝到人民廣場自治區常委附近,「企圖進入常委機關大院未遂後離去」。由此可見,政府對保護自己也是早有準備,固若金湯。政府唯一沒做的只是沒有派軍警對漢族平民加以保護。這決不是警力夠不夠的問題,因為你政府至少可以還有多少就派多少嘛。如果擔心警力不足,還可以像海萊特建議的那樣,讓漢族平民自己保護自己嘛。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政府別有用心。

有人說,如果政府事先就派出軍警封鎖戒嚴,那豈不是授人以柄,讓「敵對勢力」大做文章,指控你政府要鎮壓維族人嗎?是的。是有這種可能。政府不願意引火燒身,所以它不願意在事先就派出軍警封鎖戒嚴。但政府這樣做,正好說明它只關心自己,不關心民眾;它只在乎自己惹不惹麻煩,不在乎漢人老百姓是不是會遭到無妄之災。再說,海萊特的三條建議是配套的,如果政府不採納第一條,即不站出來發表講話,那麼,只採納後兩條也是沒用的。

根據官方報導,暴亂是在八點半以後開始的,大量暴力行為是發生在烏魯木齊南邊的維漢聚居區。然而根據紐約時報7月17日的報導,在整個暴亂過程中,簡直看不到什麼軍警的影子,即使有,也只是袖手旁觀。一直到半夜一點鐘,暴亂已經接近尾聲時,大量的軍警才出現。紐約時報的報導特地提到,在打砸搶開始不久,一位姓韓的出租車司機被維族人硬從車裡拽出來,旁邊就有一個警察卻沒有上前制止。照理說,警察制止街頭暴力乃天經地義,這難道還要請示上級請示中央嗎?就算你警察擔心自己打不過暴徒,你總該立刻向上級報告吧。在通訊如此發達的今天,那頂多也不過是幾分鐘的事。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警察事先是得到指示的,要他們不要採取行動。

問題就在這裡,新疆政府拒絕主動對群眾講話,當別人找上門來,舉行和平抗議討個說法,又立刻打壓。這本身就已經是在激化矛盾,在堵死用和平的理性的方法解決問題或緩和矛盾。這就為暴力犯罪創造了最好的外部誘因。此後,政府又聽任暴徒行兇數小時之久。我想,在75事件爆發前一刻,當海萊特極其失望地發現政府沒有採納他的任何一條建議時,他就應該料到,那些準備和平抗議的維族人必將被打壓,暴亂已經不可避免,一些漢人是已經死定了。

為什麼政府寧可發生暴亂,發生暴徒打殺漢人的事呢?我倒並不認為從韶關事件起,政府就在玩弄一個大陰謀。韶關事件可能是突發事件,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當地政府知道這件事涉及由來已久的民族矛盾,涉及政府多年來不得人心的民族政策,它擔心自己出面處理,要麼是按下葫蘆浮起瓢,要麼是兩頭不討好,反而使自己成為維族人或漢族人或者維族人和漢族人共同的攻擊目標,所以乾脆當起縮頭烏龜。然而問題是,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這事傳到新疆後,新疆政府感到自己極其被動。政府明明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必須站出來對民眾講話才可能緩和緊張局勢。然而對今日中共各級官員來說,最怕的就是和民眾對話,尤其是面對如此棘手的問題。這個燙手山芋沒人願意接,也沒人敢於接。

在拒絕了對話這種緩和矛盾疏導民怨的辦法後,當局只剩下一種選擇,那就是激化矛盾,等待和促成暴亂發生。因為一旦發生暴亂,用共產黨的話就叫,事情的性質就起了變化,矛盾的性質就變了,問題就簡化了,於是政府就主動了。在這時政府再出來鎮壓,誰敢反對?在這種情況下,公眾的注意力全都被流血暴亂所吸引,暴徒必定成為萬眾譴責的目標,有幾個人還去批評政府?一般也就是抱怨政府出手太慢而已,很少人會深入想到「慢」背後的玄機。在事後,政府可以輕描淡寫地說自己對敵情的嚴重性估計不足。很好,因為這又為趁機進一步打擊各種異己力量提供了最好的口實。

誰要是不接受這種解釋,請給出另外的解釋。

11、和毛時代的比較

今日新疆的形勢相當緊張。那麼,毛時代的新疆是否比現在還和諧一點?當然未必。只是那時當局對訊息的控制更嚴密,很多事情外界無從知曉而已。

不過,倘若僅就民族關係而言,毛時代倒確有可能比現在緩和一些。因為毛時代講的是共產主義意識形態,講的是階級鬥爭。那時候,人們在意的身份認同是革命反革命,是紅五類黑五類。「親不親,階級分」;「親不親,線上分」。民族身份、民族矛盾則被淡化,故而不顯著。毛時代絕不是一個和諧的時代,而是一個嚴重衝突的時代,但那時的衝突是以另一種面貌呈現的。

今天的情況則不同。隨著柏林牆倒塌,共產黨意識形態徹底破產,原先被掩蓋被沖淡的民族問題,文化問題日益突出。現在,中共為了排拒自由民主,找不出別的理由,就宣稱自由民主只是西方的價值,沒有普適性,否認世上有任何普遍適用的價值,竭力強調特殊性,強調「國情」,大肆鼓吹民族主義。可是這種做法也是雙刃劍:你鼓吹你的民族主義,那就必然反過來刺激別人的民族主義;你講你的文化傳統,別人也會講別人的文化傳統。你大講特講「炎黃子孫」,大講特講儒家傳統,可是,像維族、藏族,人家不是炎黃子孫,也不屬於儒家傳統,你這樣講,不是刺激人家的疏離感,刺激人家的分離意識麼?官方講中華民族,可是中華民族這個概念是個政治概念,不是民族學上的民族概念,再說,這個概念也只有一百年的歷史,要用這個概念塑造一種共同體的感覺,效果是很有限的。中共拒絕普適價值,它拿不出能夠凝聚各民族人心的東西,只有靠強力,而強力又恰恰是有反作用的。

另外,從經濟上講,今天的中國也和毛時代有很大變化。毛時代是計劃經濟或曰指令經濟。政府包辦一切。它只要在社會資源的分配使用上和社會成員的控制安排上實行均等的或略向少數民族傾斜的政策,各民族彼此之間就不會有太大意見,也就不會有太大的衝突。自從經濟改革以來,上述局面極大改觀,政府已經不可能掌握所有的資源分配和機會分配,即使它依舊做出某些規定照顧少數民族,但這些規定往往只停留在紙面上。由於漢人佔據大量資源,出於管理的方便和利益的追逐,大量的機會必然被漢人所佔有,維族人的生存空間越來越狹小,與漢人的矛盾也越來越嚴重。

12、余論

上節提到的問題,很多人都是看到的。不過他們以為這些都是正常現象,是一個多民族國家走向現代化,走向民族融合即同化的必經的陣痛。在他們看來,如果說當局的民族政策有什麼錯,那就是錯在沒有徹底拋棄民族自治那一套。據他們說,所謂民族自治這一套是昔日蘇聯斯大林發明的,它既是民族衝突的原因,也是後來蘇聯解體的根源。

我不贊成這種觀點。我先前已經寫過《談談民族自治問題》和《再論民族自治問題》兩篇短文闡明我的觀點。這裡我要強調的是,首先,民族自治這一套不是蘇聯人發明的,早在蘇聯建立之前就出現了。例如,奧匈帝國的架構就具有民族自治的特點。另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19年,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的民族自決主張,也就包含了民族自治的內容。這一點伯林早就講到了。伯林說:新興的民族國家「哪怕只從自己的歷史經驗中認識到某種道理的話,它就會認識到必須滿足境內各種族和文化群體對自治的渴望」。再者,否定民族自治,就意味著實行更徹底的強制性同化政策。不錯,歷史上很多民族融合即同化,實際上是靠強制手段才成功的。但問題是,在當代世界,我們還能夠重複那些前人的做法嗎?我們還願意付出他們所付出過的那些代價嗎?過去行得通的那些做法,在當代背景下還行得通嗎?如果你是認同人權民主理念的,你更應該考慮,那種強制性同化的做法是否和人權民主理念能相容不悖。我以為在上面這幾個問題上,答案都是否定的。

《北京之春8月號》 2009年08月13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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