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者也不能總是強大得足以永遠作主人,除非他能把力量轉化為權利和服從的義務”――盧梭
自然法是指人在成為政治社會的成員之前,所處的自然狀態,不是現有的法律條文,而是存在於人們心目中的公平正義的觀念。他們處在一種完全自由和彼此平等的“自然狀態”,是一種人們之間“和平、親善、互助和不受危害的狀態”。有一種人人遵守的自然法起著支配作用,人們既然都是平等和獨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財產。我們既賦有同樣的能力,在同一自然社會內共用一切,就不能設想我們之間有任何從屬關係,可使我們有權彼此毀滅,如同低等動物生來是供我們利用一樣。”
、為什麼需要公民權利1.公民權利的產生在世界上,凡有人類聚居的地方,都有著同樣涵義的成語在世代流傳:“不自由,毋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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