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初,太原重工集團與河海大學,才提出三峽升船機方案,在三峽工程批准後的第十一年,中國三峽總公司才完成升船機的方案。但是最後卻決定,由德國公司設計和建造升船機。直到二○○六年五月,三峽大壩封頂,升船機還是不見蹤影。
從河流長度計算,長江是世界第三大河流;從水運條件衡量,長江是世界同類河流中頂尖的佼佼者,故而長江素有「世界黃金水道」之稱。到歐洲考察過的中國經濟學家、交通專家都注意到萊茵河的水陸運輸對歐洲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但他們卻忽視了萊茵河的航運條件和發展潛力遠遠不如長江的事實。
一九九二年,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國務院興建三峽工程方案,包括:三峽電站裝機容量一千八百二十萬千瓦,平均年發電量八百四十億千瓦時,三峽水庫正常蓄水位海拔一百七十五米,工程移民一百一十三萬等許多重要指標。
暗度陳倉的前半句是明修棧道。根據司馬遷《史記之卷八高祖本記》記載,漢王劉邦回國去,項羽派三萬兵跟隨在後,劉邦命令士兵用火燒毀棧道,一來防備其他諸候襲擊,二來也同項羽表示,自己再無向東進犯的意圖。
空城計是三十六計中的第三十二計。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九十五回《馬謖拒諫失街亭,武侯彈琴退仲達》一章,詳細描繪諸葛亮設空城計的經過。
在中國,自從一九八四年國務院原則批准三峽工程之後,國人對三峽工程、特別是中央政府草率的決策,多有意見。
一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李伯甯等政協委員向政協七屆三次會議,提交了「建議將長江三峽工程列入『八五』計畫」的提案,同時也將提案直接交給政協副主席王任重。
考慮任何問題,都不能忘記建設三峽工程的目標。建設三峽工程的第一目標是防洪。
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主要結論之一為:「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好。」具體來說,三峽工程早建方案的費用總現值最小,比不建、晚建分別少一百一十點一億元和七十二點七億元,相當於三峽工程費用總現值的百分之七十點二和百分之四十六點四。
歷史上,長江中下游地區「洪水過程不明顯,江患甚少」,主要是因為:長江中下游地區有大片連綿不斷的湖泊和沼澤。
水庫區還開闢許多游泳場,暢遊長江,極目楚蜀,白日當空,湖光泛銀,遊人似潮,笑聲四起。水庫兩旁山上,將建起朱樓畫閣,山亭水榭,斗拱飛簷。
如果政治家認為,八十年三峽庫區沖淤基本達到平衡,三峽水庫的泥沙問題已經解決,那麼「重慶」,便是他們為此付出的代價。
千將坪滑坡是一古滑坡體,正是三峽水庫的蓄水促使了這個古滑坡體的復活,從而造成特大山體滑坡災難。
三峽工程涉及移民人數眾多,如何安置、以及於何處安置等問題,為三峽工程論證中最為重要的一環。
來個「瞞天過海」,先上報一個低壩方案,保證三峽工程上馬,以後再想辦法加高大壩。因此,南水北調中線方案也必須被分成兩步走,即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
三國時期,王允通過連環計殺董卓;赤壁之戰中,龐統假意向曹操獻計,將戰艦以鐵鏈勾連,再由周瑜、黃蓋演出苦肉計,最後以火攻之,使其無法逃脫,使用的也是連環計。
三峽大壩的水庫規模,比目前東南亞所有的水庫加起來都大,因此排放出的溫室氣體量將更為驚人,可能引起更嚴重的溫室效應。
一九八一年長江上游的洪水為歷史罕見,受災地區位於三峽大壩壩址上游。三峽工程的建立,對於防止這一類型的洪水無任何作用,反倒使洪水位抬高,洩洪速度減慢,加重上游洪水災情,雪上加霜。
「渾水摸魚」的解釋是:比喻乘混亂之機,攫取不正當利益。老舍《四世同堂》四五:「其餘那些人,有的是渾水摸魚,乘機會弄個資格,他們沒有品行,沒有學識,在國家太平的時候,永遠沒有希望得到什麼優秀的地位。」
其實,建造三峽工程的錢既不是出自中央財政,也不是出自地方財政,而是出自十四億中國老百姓的口袋。
真正提出堅決反對三峽工程建設的只有黃萬里、侯學煜等少數幾人,他們認為,從自然地理學和生態環境學上來分析,三峽工程不是早上或晚上的問題,壩高多少米的問題,而是絕對不能 上的問題。
巨型工程而聞名於世。否則欲速不達,適得其反。再說一句:如果不經過各個方面的反覆論證,沒有充份的科學依據,就倉促上馬,勢必後患無窮,後悔不及!」
魏救趙的故事發生在戰國時期。西元前三五四年,魏國進攻趙國,包圍了趙國的首都邯鄲。趙國向齊國請求救援,齊王命令田忌、孫臏率部前去救趙國。孫臏認為...
全國人大委員長萬里,在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八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務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專門談及此次華東洪水的成績和經驗教訓。
江蘇省拒絕開啟太湖至望虞河的閘門為太湖洩洪。七月四日,國家防汛指揮部決定炸開紅旗塘壩和錢盛塘八道堤壩。
國務院的中央防汛指揮部,為負責防洪防旱的權威領導機構,為了指導每年防洪防旱工作,中央防汛指揮部發表中、長期氣象預報,作為地方政府水利部門決定如何運用和調度其水利工程設施的依據。
一九九一年夏,中國東部地區的淮河流域和太湖流域發生洪水災害。中國媒體大量報導洪水損失,目的是「增強人們的洪水憂患」。
六四事件之後,趙紫陽下臺,江澤民上臺。李伯甯為三峽工程上馬,多次給江澤民寫信。一九九一年夏,江澤民在李伯甯的來信上作了批示:三峽工程要進行正面宣傳,可以下毛毛雨。從此,三峽工程進入決策的最後階段。
「借屍還魂」的意思是:凡是有用處的事物,都不能利用,而腐朽落後、沒有用處的事物,要加以利用,利用沒有用的事物,並不是我受別人支配,而是我支配別人。
田方和林發棠繼續努力,編輯《再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該書於一九八九年初出版。水利部部長錢正英等,於《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一書出版時,要求新華書店不能發售該書。到了六四之後,錢正英等又指責《再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一書是「宣揚資產階級自由化」,「為動亂與暴亂製造輿論」,並要求有關組織清查考察有關幹部。
    共有約 93 條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