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澤民:法律依據
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天津河西法院非法判刑李文3年。2015年7月30日,天津法輪功學員李文因控告江澤民被再次綁架、抄家、批捕,非法關押至今。 ...
10月12日,代理法輪功案的北京律師董前勇在河北邯鄲肥鄉縣看守所會見了當事人、被非法關押至今的原河北邯鄲公安局副處長栗從春。栗從春提出,此案法官在庭審過程中存在明顯欺騙和暴力行為,要求重新開庭。 10月11日,栗從春等6名法輪功學員案在河北邯鄲肥鄉縣法院開庭,但辯護律師董前勇被拒絕進入法庭提供辯護,而且遭到非法搜查和法警毆打。 董前勇律師13日向...
原空軍院校訓練部教官、瀋陽法輪功學員劉家澤因控告江澤民,遭中共報復。2016年9月28日,劉家澤被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當庭表示,當事人控告江澤民無罪。
2016年上半年,大陸至少有473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其中,9人入獄遭迫害致死;59人因實名控告江澤民被判刑,刑期最長12年。大陸律師表示,中共判刑是非法行為。
人的信心也需要一點點地去鼓舞,但我們的努力不只在於偽法庭的不判、少判。像現在比如說判法輪功修煉者、判政治犯、維權人士,無論是前面判的人,還是躲在後面指揮的人,今天做得歡,明天他的判詞就寫得更詳實、更具體,他們就是在用自己今天的這個行為,給他們未來被審準備判詞,而我們,要為一個公正環境下的審判準備條件。——唐吉田律師
我們現在就是打破它的黑箱,如果能把這個黑箱破壞,當然好,但是這個要一步步來,至少現在每個案子都要把他們的黑箱鑿一個窟窿,讓光線能夠射進去,那它的那種囂張、那種狂妄就會消減很多。——唐吉田律師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5月18日發出通告,追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非法抓捕雙城區57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犯罪行為,並將48位主要責任人列入通告徹查名單。
繼公、檢、法系統先後實施錯案終身追責制之後,大陸最高檢察院日前規定,重大決策失誤黨組成員將終身追責。自2015年5月以來,逾20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外界關注,中國最大的冤假錯案是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針對訴江大潮,最高檢面臨重大決策;習近平當局「依法治江」路線圖浮現,迫害法輪功者面臨清算。 最高檢重大決策失誤...
大陸著名律師張讚寧日前表示,現在大陸司法系統不敢再像過去那樣迫害法輪功學員了,也不敢硬性規定不准律師介入法輪功案、及不准律師作無罪辯護。張讚寧認為,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本身是違法行為,今天大陸出台一些司法新規好像是對江澤民所作所為量身裁衣。現在有律師在法庭上公開指控江澤民犯罪而沒有受到壓力。 不敢像過去那樣迫害修煉者與限制代理律師 4.25法...
自中國法輪功學員於5月底掀起一波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的大潮以來,至今已有近20萬人以具名方式刑事控告江澤民。這項義舉引發了世界許多國家、國際組織及各界人士的響應,目前亞洲已有逾100萬人參與刑事舉報江澤民的連署行動。人權律師表示,這代表中國民眾及國際社會,已無法接受反人類罪繼續延續,呼籲中國的最高司法機關應盡速查辦。
美國著名民權律師麗莎.布盧姆(Lisa Bloom)女士10月15日參加了來自世界各國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數千人在洛杉磯市中心的潘興廣場(Pershing Square)舉行「制止迫害法輪功、制止活摘、法辦元凶江澤民」的主題集會活動。布盧姆(Lisa Bloom)律師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希望北京法庭聆訊訴江案,她譴責中共江澤民集團報復告江民眾,鼓勵大陸控告人堅持...
陸明:控告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權利 受法律保護
在中國大陸民眾控告江澤民浪潮風起雲湧之際,全球律師界專業人士匯入聲援大潮。截止8月27日,逾16.6萬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家屬、正義人士以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控告前中共黨魁、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與此同時,「全球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舉報聯署活動」獲得來自台灣、香港等亞洲六個國家逾35萬民眾的聯署舉報支持。
在中國大陸民眾控告江澤民浪潮風起雲湧之際,全球律師界專業人士匯入聲援大潮。截止8月27日,逾16.6萬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家屬、正義人士以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控告前中共黨魁、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與此同時,「全球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舉報聯署活動」獲得來自台灣、香港等亞洲六個國家逾35萬民眾的聯署舉報支持。
(大紀元特約記者田淨採訪報導)湖南株洲的一對老年法輪功學員,因為在一小區內張貼控告江澤民的不干膠,被非法綁架。據最新家屬傳來的消息透露,兩人已經被非法刑事拘留,而且當地警察透露,三天內會有另外答覆。
日前,針對中共暴力打壓維權律師,澳洲法律委員會特別發布了一份新聞稿,表達對此事的深切關注。
佳木斯市前進區法輪功學員呂忠誠,退休前曾擔任過縣委副書記、縣長、人大主任等職務,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之後,被視為「另類」,妻子與妹妹相繼在恐懼中離世。近期,呂忠誠要求依法追究江澤民、周永康、曾慶紅、羅乾等人的法律及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賠償受害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親友的精神和經濟損失。
法律調查:610犯罪集團十六年罪行錄(6)
2004年大紀元發表社論《九評共產黨》後,人們再次對共產主義進行反思,引起曾經生活在共產社會人們的共鳴,從而引發了全球範圍內的「三退」大潮。也即,在大紀元網站,公開聲明退出共產黨的「黨、團、隊」組 織,在精神上與「共產」脫離。
這裡提供的有兩個相互關聯的控告狀。第一個題為「刑事控告狀(通用部分)」的文件包括江澤民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群體犯下的罪行,可以原樣提交。第二個題為「刑事控告狀(個人部分)」的文件應與第一個文件(通用部分)一同附上提交。「刑事控告狀(個人部分)」應該只包括與您的案件情況有關的事實。
這裡提供的有兩個相互關聯的控告狀。第一個題為「刑事控告狀(通用部分)」的文件包括江澤民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群體犯下的罪行,可以原樣提交。第二個題為「刑事控告狀(個人部分)」的文件應與第一個文件(通用部分)一同附上提交。「刑事控告狀(個人部分)」應該只包括與您的案件情況有關的事實。
江澤民須對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信仰者的鬥爭式的鎮壓負責。這場鎮壓使用酷刑(包括大範圍的器官摘取),群體滅絕,侮辱和虐待,非法抓捕與拘留/監禁,以及其它的反人類罪行。這些罪行都是在江的命令、策劃、監督和管理下進行的,其目的是在中國徹底消滅法輪功。
III 根據國際法與中國法律的多項責任理論,江澤民要為法輪功所遭到的酷刑迫害負法律責任
本報告著重於江澤民在這場對法輪功的鬥爭式酷刑迫害中所扮演的角色。後續的報告將揭示江在這場群體滅絕,以及本段所指的其它極端的反人類罪行中所扮演的角色。
1999年7月,在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中共發佈了一份文件,要求在全國範圍內貫徹落實針對法輪功信仰者的鎮壓運動。
被告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和角色(2) 儘管中共媒體公佈的正式迫害開始於1999年7月22日,以民政部和公安部兩個部門發佈的公告為標誌,但是實際上大規模的逮捕和拘留法輪功當地聯繫人是發佈公告的兩天之前開始的,也就是1999年的7月20日。在7月19日,在大規模逮捕之前,江澤民在中共省級黨委領導人會議上發表了講話,發佈了開始迫害前最後的動員令。這次會議後來...
前中國共產黨總書記江澤民親自發起,計劃,實施控制了對法輪功的「鬥爭式」的鎮壓。他發起的這場鎮壓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不是任何基於刑事法律或程序的執法行動,而完全是一場法外的政治運動。江澤民所利用的主要是中國共產黨的人員和權力資源(註:中共是黨而不是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