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錯

2016年1月13日在北京順義被綁架的三名法輪功學員(左起)陳軍傑、胡衛學和苑雯。(大紀元合成)
您如何選擇?被綁法輪功學員家屬致信執法者
2016年1月13日,北京警察以「涉嫌懸掛宣傳法輪功條幅」為由綁架了三名法輪功學員——胡衛學、陳軍傑及苑雯,目前此案已經由昌平檢察院退回預審補偵,昌平看守所預審張偉又一次成為此案的第一負責人。陳軍傑和胡衛學的家屬也再次致信張偉,講清公職人員將為執法過錯承擔責任的道理,勸告其「排除干擾,做出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