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霞芬,籌款會

被誤控間諜的華裔科學家陳霞芬(Sherry Chen)。 (SAUL LOEB/AFP)
助華裔科學家避雷區 多協會舉辦法律講座
(大紀元記者袁玫柔斯密市報導)近年來不斷有美國華裔科學家被控間諜案發生。為了幫助華裔科學家知法懂法避免觸雷,3月20日,清華大學南加校友會(THUAASC)、北京大學南加校友會(PUAASC)、亞太籍律師協會(APABA)、以及80-20國家亞裔教育基金會等團體舉辦法律教育講習會,同時為已經被取消竊密指控卻仍被解職的俄州威明頓市的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水文學家陳霞芬捐款。 清華大學南加校友會會長黃崇飛、北京大學南加校友會理事長劉玉發表示,陳霞芬是一名曾任職於美國俄亥俄州國家氣象局(National Weather Services)的美國公民,因被懷疑涉經濟間諜罪而被逮捕和停職。指控雖經撤銷,但陳霞芬名譽和事業已遭不可彌補損害,且仍被自己的政府鎖定為間諜很難找工作,因而為她募集資金協助支付律師費用。 鑑於近期出現多起美籍科工華人有關技術出口和商業機密的高調案例,講習會以「當前美國法律對亞裔科技人員的影響」為題,由國際知名律師孫自華(Brian Sun)做專題發言,以便相關領域專業者提高敏感意識。 當天講習會介紹「1996年美國經濟間諜法(EEA)」等國際商業機秘和出口管制的法律。據報導,2014年一名美籍華裔化學工程師,因竊取杜邦公司的商業機密,轉售予一家中國公司,罪成判囚15年,是EEA通過以來首個被定罪者。在2015年的另一案中,美國司法部起訴張姓教授與其他五人涉嫌長期在美國從事經濟間諜活動,根據EEA,罪名若成立被告將面臨10~15年監禁和最多50萬美元的罰金。 避免誤觸法律,舊金山資深律師蔡旌明有六點建議:「不能帶走在前任公司中使用到的機密知識、技術、圖紙和說明」、「在新工作環境只能使用自己個人的工作技能和經驗」、「離職時除了個人收入證明,不要帶走公司的材料」、「不要把公司與個人郵箱混合使用」、「不要積攢前公司的郵件、文件和消息,跳槽後最好使用全新的電腦」、「公司通常會與員工簽署協議,在職期間完成的發明創造和專利等成果,歸公司收益。若要個人獲得收益權,只有離職或以顧問身分任職後,才能展開新的發明創造」。 59歲的水文學家陳霞芬曾在俄州威明頓市的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供職。2014年10月因涉嫌違規分享高度安全資料庫的密碼,並傳回給中國友人,被控多款間諜罪名,並面對25年徒刑和100萬元罰款。今年1月27日,陳霞芬於硅谷的記者會中說,美國聯邦檢察官對她「非法下載政府機密文件,意圖輸送給中國的竊密罪」指控雖已撤銷,但國家氣象局仍意圖解聘她,理由與聯邦檢察官所提罪名雷同。陳霞芬表示,目前仍被留薪停職,不能返回崗位,還接到雇主考慮將她解聘的通知書。她尚未考慮對政府提出民事控訴的求償,當務之急是爭取工作權。她於2015年2月提出無罪抗辯,控方無法提出充足證據,全案於2015年3月開庭前撤訴。◇ 責任編輯: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