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巧英:头被推进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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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0日讯】福州少女林巧英被指持伪造护照而含冤入狱一案,昨日在区院开审,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的入境处三名被告均否认控罪。

据明报讯, 三名被告是总入境事务助理员龙健诚(三十六岁)、兼职传译员王建莺(四十四岁)及入境事务助理员黄翠琴(廿七岁)。三人否认一项“企图作出多于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控罪指三人于九九年十月九日,在赤??角机场内逼令林巧英自认是陈丽娜,并以陈丽娜名字在多份文件上签署。

三名被告否认控罪

控方指林巧英被拘查期间曾遭被告戏弄及恐吓,包括如她不供出真名,便要在垃圾桶中吃饭,并推她的头进垃圾桶内。控方又质疑被告当日的记事簿纪录有可疑及是伪造,以及与林巧英的会面口供全是虚假的。

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伦明高指出,第三被告在她的记事簿,确认她于九九年十月九日下午五时四十五分搜查林巧英。林却于五时四十七分在一份羁留人事通知书上“作假”招认自己是陈丽娜。伦质疑林巧英竟可在这两分钟招认是陈丽娜,简直难以置信。

伦续称,资料显示,次被告于当晚七时三十五分才进入机场禁区,但他与林巧英录取口供的时间却是七时三十分。伦指次被告录取口供的时间不可能比进入机场还要早,故指出此等资料全是伪造。

控方指称,持中国护照的林巧英于九五年与家人移民美国,九九年七月从美国返福州家乡探望祖母,同年十月九日乘机从福州来香港,准备经台北赴纽约。

当林于本港机场的华航柜位办理手续转机赴美时,一名华航女职员对林巧英生疑,遂将她交予当值的入境处职员调查。该职员对林进行例行检查后,把案件转交另一入境处职员陈文聪(译音)跟进。

陈派遣一名女职员带领林巧英进入检查室搜查行李及问话,陈在另边厢检查林的护照,发现她的护照没有伪造的痕迹。其后,陈再度拘留林问话,林自称已移民美国五年,在彼邦就读高中,她并向陈出示社会保险卡及学生证,但遗失了绿卡。

林称恐吓下假认罪

陈发现林不谙英语,怀疑她的护照照片经过更改,无法以他们的仪器分辨护照真伪。陈联络美国领事馆人员询问,但不果,遂建议拒绝让她入境本港,并获一名高级入境处职员核准,将案交由机场调查小组跟进。

属于机场调查小组第六队的首及第三被告接手此案,两人相约兼职翻译员、即次被告到场协助。次被告于个多小时后到达,林巧英却在此段时间内遭首被告戏弄(见图)。当次被告到场后,林又遭他出言恐吓。林在极度慌张下被迫在纸张写上“陈丽娜”的名字,并在十一份文件上以“陈丽娜”名字签署。

林巧英因此而被控持有伪造旅游证件罪名,被判四个月监禁。她于去年一月三十一日于高院上诉得直,控罪获撤销,她这次应政府邀请来港作供。聆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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