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村民酷刑屈招关十年 有罪无罪尚未定论

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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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讯】杨志杰注定要在那个阴冷的看守所内迎接新世纪的到来。其实,新不新世纪,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依旧整日要面对坚硬的铁窗,冰冷的四壁和那方狭窄的天空,再有,就是长久以来遍布全身的病痛。

南方周末报道,1999年4月23日,南方周末以《不明不白被关八年》为题,报道了杨志杰的事。如今两年又过去了,事情依然没有进展,唯有八年变成了十年。

他感到冤。他所认为的这种深重冤情,让他十年后谈及时仍然泪如雨下。

一起没有直接证据的刑事案件,一名正值壮年的男子以嫌疑人的身份不明不白被关十年,至今没有定论。这就是如铁窗般坚硬、令人绝望的现实。

南方周末将继续关注杨志杰的命运。

没有直接证据的爆炸案

1991年2月9日凌晨1时许,河北省曲阳县党城乡党城村村民牛民好家发生爆炸,牛4岁的儿子被炸死,牛和妻子、女儿受伤,其中其妻重伤致残。

同年3月4日,党城村村民杨志杰涉嫌作案被县公安局收容审查。但至今,杨志杰都认为不应认定是他作案,因为当晚案发时他在家与媳妇睡觉。

法律要讲证据。日后曲阳县公安局收集到的、公诉机关据以起诉最终又为一审法院确认的杨志杰作案的证据是————1.关于犯罪动机:杨志杰的岳父吕万宗、内弟吕红庄因琐事与牛民好产生矛盾;2.王某某、牛某某证明称爆炸当日“半夜里看见一个人从西向东跑,但看不清是谁”;3.牛民好儿子和妻子的法医鉴定;4.杨志杰曾任曲阳县第四煤矿采掘工、放炮员,能够拥有炸药;… …

“这些证据都不是直接证据,”免费为杨志杰代理的天津天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牛炳宜说,“它们是否能证明杨志杰作案————不用说专业人士,只要是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可作出判断。”

就凭着这些证据,曲阳县公安局于1992年10月将“侦查终结”案卷移送河北省检察院保定分院审查起诉。保定检察分院进行审查后,先后于1993年6月和1994年9月指出“本案事实不清”、“没有直接证据”,“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尚不足以认定本案被告人杨志杰作案”,两次将案卷退回曲阳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而曲阳公安局在对第一次退补的回复中就直言不讳:“此案在侦查开始就没有直接证据,只根据本人的口供及一些与口供基本一致的人证物证”,“此案到现在,有的物证已丢失,时间一长现场早已被破坏,故无法找到直接证据。无法解决”。

这样一起没有直接证据且“无法解决”的爆炸案,在案件侦破毫无进展的情况下,曲阳县公安局预审股1995年8月在向局党委所作的有关汇报中,仍说 “经股委会研究,一致认为可以起诉”。

公安局认为,其中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杨志杰的有罪供述。那么,这些有罪供述又是怎样得来的呢?刑讯逼供

2000年12月21日,一个清冷的冬晨,南方周末记者在曲阳县看守所见到了在此羁押已近十年的杨志杰。今年43岁的他头发竟几乎全白,看上去像有五六十岁。记者首先问他,“你为什么向公安局承认是你作案?”

“打的,打得难受啊,真不如死了强。”说着,杨眼泪随即涌出。

他俯下身,用带着手铐的双手提起左腿裤管,小腿正面近脚处露出一块巴掌大的青淤,他说,“十年了,还没消。”接着,他龇出牙齿,上面两颗门牙脱落,十分刺眼,“这是张培玉用皮鞋抽嘴巴抽的。”(张培玉,爆炸案的办案人之一,时任曲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现任曲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记者注)

随后,杨志杰躺到屋里的一张桌子上,伸直双腿双臂说,“这叫老虎凳,把我的小腿绑在桌上不让动,然后往我的脚后跟下垫砖头。”接着,杨志杰又趴在地上,往前伸直双臂,展开五指,“他们把我按在地上,用老虎钳拔我的指甲。 ”

“他们白天晚上不让我睡觉,我被打怕了,顶了四五天,只好说是我炸的。光承认还不行,还非要我说的细节跟他们一样,只要说得不对路,还得打。”

杨志杰的妻子吕富荣也泪水涟涟地反映她受到酷刑。

杨志杰等人称自己受到残酷刑讯逼供的说法,得到了办案人之一、时任曲阳县公安局刑警副大队长的王音的证实。谈到审讯杨的情形时,这位认为“这案子没有直接证据”且称“很同情杨志杰”的办案人说,“打肯定打了,把他折腾得不轻。”“熬着,不让睡觉,实际上就是刑讯逼供。”

事实上,在杨案悬而未决的漫长岁月中,有关部门曾要求核查“公安阶段是否有刑讯逼供”,曲阳县公安局在1997年8月的一份汇报材料中回复,“就这一问题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在此案的侦查过程当中办案人员始终没有对犯罪嫌疑人杨志杰进行刑讯逼供”。

这份公安局自己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的材料,在一审判决中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无法弥合的创伤

1991年年底,杨志杰的妻子吕富荣在被关押10个月后释放回到了家中,而杨志杰则无休止地呆在了曲阳县看守所。

这一事件深刻地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杨志杰失去了整整十年的自由,而他二十公里外的家则整日被愁苦和悲伤笼罩。这个曾经“日子还混得过去”的家庭如今已一贫如洗。一间昏暗窄小的平房,一张炕,一张满是污垢的木桌上杂乱堆放着锅碗等生活必需品,除此别无他物。四个孩子中,只有最小的女儿还在上小学,三个儿子都已辍学,一个念到初二,两个只念完了小学。

在爆炸案中直接受害的另一个家庭,则在仇恨中度过了十年。

牛家已经铁了心认定是杨志杰炸的。“肯定是他,百分之百是他,”牛民好的妻子、在爆炸中重伤现已康复的甄俊娥说,“公安绝对没有抓错,抓错了,公安早把他放回了。”

但杨志杰却说,“我不恨牛民好,谁家都难免遭难,何况他家遭了那么大的难,我恨公安,恨他们不按事实来。”“这案子该定了”

1998年3月,在杨志杰被关押整整7年之久后,保定检察分院终于对该案提起公诉。

7年之中,省市县三级政法委及有关司法部门都参与了本案的协调研究。在此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不同意见,但杨志杰却一直被关了下来。“在关与放的问题上,往往是宁左勿右的态度占上风。”一位相关人员曾就此分析道。

直到起诉一年之后的1999年4月,保定市中级法院才作出判决:被告人杨志杰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这个判决,包括牛炳宜律师和一些办案人员在内的不少人都表达了如下意思:如果认定杨志杰犯有爆炸罪,根据一死众伤、炸塌民房的后果,杨志杰只能是死刑立即执行,现在判死缓,恰恰说明了法官们的苦心和无奈。

一审判决后,杨志杰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法院。1999年12月,河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裁定发回保定中院重审。

保定中院在2000年3月3日接到案卷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定于2000年4月5日开庭重审,但到4月3日,保定检察分院突然以本案更换了承办人,并需对该案重新审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得到同意。

至今,案子又在再审阶段卡在了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当杨志杰的代理律师牛炳宜询问保定检察分院有关办案人时,答复是“案子正在提请领导研究,我只是一个小兵,作不了主”。

“十年啊,人生能有几个十年,何况他正值壮年,上有老下有小。”杨志杰涉嫌爆炸案一审主办人、现任保定市中级法院司法鉴定处副处长的杨忠说。

“这案子该定了,不管是有罪无罪,哪怕给定有罪,还可以争取减刑,就这么无限期地关下去,任何希望都看不到,这是很不人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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