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青年强奸前女友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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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3日讯】因挟持强奸已中断恋爱关系的女青年,1月10日张某被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

扬子晚报报道,24岁的姑娘李某曾与张某恋爱,后因双方产生矛盾,女方提出了分手。一年后,经人介绍李某又与白皂乡一村民恋爱。去年10月13日上午,张某得知李某要到县城领取结婚证,竟生醋意,纠集许某等3人在百禄镇的路上等候。当李某乘坐的中巴车到达该处时,即被许某等人拦下,并强行将李女拖下车,将李女挟持到新浦张的一亲戚范某家轮流看管。其间,张某强奸了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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