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7日讯】日前,江苏省纪委、监察厅转发南通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时极力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严禁收受“礼金”.违反规定者,无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据中新网报导,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在转发这一通报时指出,中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
凡违反规定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向领导干部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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