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7日讯】 一位19岁青年利用知名拍卖网站实施“网络诈骗”一案,16日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号称“中国网上第一骗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该案的主角叫刘剑,初中辍学后曾在宣化、北京中关村两次接受过电脑培训。去年6月21日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7月19日被逮捕。此后,这名19岁青年“名”扬全国,被各大媒体称为“网上蒙面人”、“中国网上第一骗”。
检方在法庭上宣读了8份书证,指控刘剑利用因特网骗取他人钱财,构成诈骗罪。公诉人指控,2000年4月以来,刘剑在“雅宝”拍卖网站上用假名字发布虚假信息,自称有便宜的“摩托罗拉”、“诺基亚”二手手机出售,其价格不到新手机的一半。而在收到货款后,刘剑却不给求购者发货。他用这种方法从山东、江苏、福建、山西、内蒙古共骗得13350元。
法庭上对该案的事实部分没有太大争议。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刘剑没有将手机邮寄给求购者,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违约。
辩方给刘剑作了无罪辩护,认为他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据法制日报报道,刘于2000年2月至4月在网站上发布拍卖信息,在自己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借用了其父亲刘福全的真实身份证件,其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均准确无误。其间,刘剑曾做过8笔生意,邮政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他共给8名求购者邮寄过手机。去年5、6月份,在网上拍卖广告过期之后,仍有人想购买手机。此时,刘先后共收取了8人的货款。由于刘手中并没有二手手机,于是设法组织货源,并于2000年6月8日去北京收购,不料途中钱款被盗。直到被拘捕前,他仍在设法组织货源。刘被拘留时,最后一笔货款刚到两天,而最长时间的“违约”是34天。
该案虽然事实比较简单,但由于牵涉对因特网这一“虚拟空间”特殊经营方式的认识的判断,控、辩双方分歧甚大。有意思的是,双方都强调网络安全和为保证网络安全的有关立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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