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母把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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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讯】“儿子欺我无有能,孙子打我身多病。儿媳打我无权势,孙媳打我无男丁。千忍万忍无有用,十分无奈上法庭。家法失败找国法,身犯法律不能容。”

大河报报道,2001年1月14日,洛阳。冰雪覆盖着大地,光秃秃的树枝在寒风中发抖。在大女儿金守勤的家中,83岁的张瑞存躺在床上,含泪诵读着自己一笔一画写成的诗歌。

快过年了,张瑞存老人不能回到故土–民权县王桥乡张楼村和儿孙们一起过上一个热热闹闹、团团圆圆的大年,衰老而多病的她只能寄居在女儿家中。1996年7月,她以遗弃罪把自己惟一的亲生儿子金守敬告上了法庭。艰难而漫长的5年官司,老人历经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曲折和磨难。最终,法院以遗弃罪判处儿子金守敬有期徒刑3年,现被关押在民权县看守所。

是什么原因使一个已近迟暮之年的老人下定决心状告亲生儿子?对张瑞存老人来说,回忆和述说已经是一种痛苦。

张瑞存1918年出生,一共生了9个孩子,除去夭折的最后还剩下四女一男。她说:”金守敬是我惟一的亲生儿子,在所有的孩子中我最疼爱的就是他。我怀他的时候,非常反常,整整12个月,并且难产,当时医疗条件差,我艰难地活了下来,还落下了残疾的腿病,每到天气不好的时候,腿都钻心的疼痛。”

金守敬1945年农历三月初四出生,此前的4个孩子都是女孩。在农村,4个女孩之后生了一个男孩,张瑞存夫妇自然欣喜万分:”我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总怕他渴着、饿着、热着、冻着了。”金守敬从小体弱多病,五六岁的时候常常慵懒不想动,嘴角和喉咙总是发炎溃烂。为了给他看病,张瑞存到处求医问诊。”那个时候背着他去看病,袋里装着馒头,一走就是半晌,那个苦谁受过?”

为了扶养孩子成长,张瑞存受尽了苦。虽然在外地教书的丈夫可以挣来一些钱,却难以养活一家老小。生活的重担基本上靠她去扛,地里的活她要干,家里的柴米油盐她要操心,她还逃过荒要过饭。白天忙完了,有时夜晚还要熬夜纺织、做针线活卖钱,补贴家用。她的大女儿金守勤说:”我母亲真是苦,为了赶活,她有时几天几夜不睡觉。她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有啥好吃的好穿的都首先想到给守敬,而她和母亲都是补丁摞补丁。”

尽管清贫,孩子没有一个因此而失学,一家人的生活充满了幸福快乐。金守勤回忆说:”我父亲教书,母亲也有文化,因为外公是开明的私塾先生,母亲小时候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每逢星期六,父亲和弟妹都从学校回到了家,我们常一边吃着母亲做的菜饭、菜馍,一边开家庭会和娱乐活动。我们抓纸球,抓到什么就按要求搞什么活动:唱歌、猜谜、讲故事,充满了乐趣。”回忆起儿时的幸福,金守勤至今还心里甜滋滋的。

一切都因为儿子娶了媳妇而改变

20世纪60年代的婚恋,讲究的主要不是钞票和房子,而是家庭出身。因为家庭成分不好,很少有人来金家做媒提亲,眼看着同龄人都纷纷成了家生了子,而金守敬却连个对象都没有,给他找一个对象成了一家人的心病。费尽周折,1966年春,近村一个女子嫁到了金家,一家人乐开了花。张瑞存说:”我们全家人众星捧月般地把她捧到手心上,我对她视如亲生,孩子们也待她像亲姊妹。”

金守敬结婚3个多月后,这个原本温暖幸福的家庭发生了大的变化。金守勤说:”当时我和二妹参加了工作,把省吃俭用省下的工资都交到家里让妈妈掌管,以维持这个少劳力的家。进门刚3个月的弟媳提出由她掌钱当家,要我妈只管做饭带孩子、做家务。爸爸为此开了家庭会,没有答应弟媳的无理要求。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有一次弟媳趁妈妈一人在家的时候,撬箱子抢钱。妈妈上前阻止,她就大打出手,妈妈被打得鼻青脸肿。以后她又常常无中生有,打闹不休。妈妈实在忍受不了,就找儿子诉诉委屈,想让他主持公道。谁知他不但不从中劝解制止,反而说妈妈身上的伤是自己闺女打的。这样,弟媳便没有了约束,妈妈几乎生活在她的骂声中。”

张瑞存为此痛不欲生,她常常一个人跑到地里痛哭,好心的邻居发现后把她拉回,而儿子金守敬对此不闻不问。张瑞存说:”人常说,养儿防备老,我含辛茹苦地把他拉扯大,就盼望老了能有一个依靠,万万没有想到他结了婚后,他的妻子多次打骂我,只要见到我她就指桑骂槐,我儿都不管她,有时还三天两头来找我,不是大吵就是小闹。”虽经村干部及家族长辈的多次调解,但都没有什么改观,分家在所难免。因为丈夫在外村教书,很少顾家,张瑞存夫妇有一些矛盾,为了避免生气,丈夫和儿子一个锅,自己和4个女儿一个锅。

尽管分了家,金守敬的大儿子吃住基本上在奶奶家,张瑞存一手把他带大,但儿子却从此很少和她说话,也基本上没有过问过她的生活起居。由于长期的劳累和不快,张瑞存原有的心脏病加重了,1969年前后,大女儿把她接到洛阳一边治疗,一边休养。这样每当身体好的时候就住在老家,身体不好的时候就住在大女儿家中治疗。家里的地由两个小女儿和乡亲帮忙耕种。

1990年,老伴因病去世,身体每况愈下的张瑞存老人便轮流在4个女儿家生活。

“我家庭院朝南开,银带小河绕院外,心旷神怡莫惆怅,健康长寿年年在。”

叶落归根,人老思乡。1996年,已经79岁的张瑞存写下了这首题为《渴望》的小诗,她日夜思念家乡,思念村上的人,想在去世前有个家,以后能够安静地老死在家中,就动了修复旧家旧院的念头,在女儿家居住毕竟不是最后的归宿。张瑞存说:“1996年4月5日,我回到家中,准备把破房破院修复一下,因为原来盖房的时候,东边占了邻居一墙的地皮,这一次往西边闪一闪,把邻居的地皮让出来。不料到家的当天下午,做好晚饭还没有来得及吃,金守敬便带着全家人来和我吵闹,说房子只能扒,不能盖,并说我盖多少他就扒多少。我当时气得心脏病发作,当场就昏了过去,众人抢救吃药之际,他叫人把我准备盖房的檩条抬走了。”好心的邻居把她拉到家里,老人也因此病了一大场,整整在女儿家治疗了45天,村里很多人都去探望,而金守敬没有去看一眼。后来,虽经村干部、近亲属及乡司法所多人多次调解,金守敬怎么也不答应母亲盖房。金守敬的理由是,西边的地皮已经许给三儿子了,谁也不能随便在上面盖房。

老人实在不明白,自己住了一辈子的宅子,怎么说没有就没有了呢?1996年7月18日,张瑞存向民权县法院递交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将儿子金守敬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追究儿子因遗弃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要求停止对自己住宅的侵犯,恢复盖房定居生活,同时还要求金守敬偿付18年的抚养费作为老人的赡养费。张瑞存在起诉书中说:“我气病在床,居住在民权县四女儿家,打针吃药,朝不保夕,惟有诸位女儿更替扶持,而被告终未来看我一次。想我将其抚养长大,为他娶妻抱子,到老了连一个立足的地方都没有。思前想后,愤火裂胸,诚令人锥心而泣血。被告逼我绝路,故而起诉。”

这一告就是5年

民事部分的审理和判决比较顺利。1997年6月10日民权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瑞存前院归其管理和使用,金守敬付给其母赡养费5000元,二年内付清。

由于刑事和民事混在一起,给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分开,一个案子也就变成了3个案子,民事上的“宅基地”和“赡养”,刑事上的“遗弃”。

1998年1月18日,民权县法院分别下发了“宅基地”和“赡养”民事判决书:判令张瑞存前院归其管理和使用;金守敬付给张瑞存赡养费6000元,自1998年3月起,金守敬每月付给张瑞存赡养费30元,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金守敬对判决不服,后上诉到商丘市中级法院,1998年7月商丘市中级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而刑事上却步履艰难。民权县法院1997年6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不追究金守敬的刑事责任。

张瑞存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原商丘地区中级法院,1997年8月30日,该案发还民权县法院重审。1998年4月8日,民权县法院下发刑事裁定书,认为金守敬的行为构不成遗弃罪,驳回张瑞存对金守敬的上诉。

张瑞存对此裁定不服,又上诉到商丘市中级法院,1998年6月29日,该案又一次发回民权县法院重审。1998年8月18日,民权县法院又一次认为“金守敬的行为构不成遗弃罪”,并又一次下发了“驳回张瑞存对被告人金守敬的控诉”的刑事裁定书。

5年告状,5年血泪

尽管两个民事官司都胜诉了,但金守敬没有支付一分钱的赡养费,并且在法律诉讼期间,三孙子金某及其妻子李某在张瑞存老人的宅基地上栽上了树苗,张瑞存发现后砍了几棵,这样便被李某两口谩骂、围攻甚至殴打,而金守敬对此不闻不问。

1998年9月,张瑞存回老家,便被她的三孙子金某及其妻李某围住,要她赔树苗,扒房子还地,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宅基地已许给我们了,谁也不能占着。金守勤说:“这一吵闹就是几个小时,他们不让妈吃饭、休息,还不让她上厕所,最后妈小解到棉裤里了。这中间,有人多次到守敬的家去叫他出来解解围,可他硬是不来。”后来,金守勤听说母亲被围就慌慌忙忙地赶来,她带着母亲回妹妹家了。

1998年10月16日,老家邻居家的孩子结婚,请老人回来喝喜酒,老人自然十分高兴。不想,张瑞存刚进家不久,三孙媳李某就卷着袖子冲着老人来了,非得让老人扒房子,还公公给她的地。本来一场喜宴,被李某搅和得一团糟,在众人的劝说下,李某总算停止了吵闹。午饭后,老人赶紧准备回四女儿家去。金守勤说:“下午3点左右,妈和二妹路过我三侄子门口,他们一家一拥而上,李某一把抓住了我妈的头发,把她拉倒在路边的泥坑里。二妹就上去护着妈妈,被我侄子打得眼底出血。”金守俭说:“我大叫打人犯法,可他们却说:‘法对你们,不对我们农民。’他们还对妈说:‘你不是告吗?我看你有多能告,只要你一回来,我就缠着你,一直把你缠死,看你还告不告!’”张瑞存的心脏病又一次发作了,她的心口一阵一阵地疼痛,整个右半身已不能动了。她吃力地对女儿说,我不去医院,就是死也死在法院。金守勤找来了司机,可司机一看老人当时的情况,也不敢拉,金守勤和妹妹就跪了下来求他。他们终于来到法院门口,老人已经处于昏迷状态,手忙脚乱的女儿们不断地往她的嘴里塞救心丸。“我赶紧叫来路边的照相社给她照了几张相,万一妈妈不行了,将来有个证据,好把官司打到底。”当时法院已经下班了,也没有找到人,但不能让老人在那里等死,姐妹几个将老人送进了民权县中医院进行抢救。在医院抢救期间,老人几次出现险情,姐妹4人围着病床哭成一团,医护人员和一些病友也感动得哭了。在抢救的8天时间里,张瑞存老人总希望儿子能够来看她一眼,村里陆续有许多人来探望,而单单没有自己儿子的身影。老人彻底寒心了,她说:“在我当时病危的时候,儿子也不来看我一眼,如果不是有几个女儿,我早就因为金守敬的遗弃死掉了。”

2000年3月13日,老人收到民权县法院下发的刑事裁定书,老人不服,3月18日以金守敬30年不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为由向商丘市中级法院提出刑事上诉。

2000年10月24日到11月3日,商丘市中级法院花了3天时间开了5次庭,艰难地审理了这起“母告儿”的官司。在法庭上,金守敬始终不承认自己遗弃了母亲。他说,两个民事判决不执行是因为宅基地我已经许给三儿子了,6000元的赡养费我无力承担。他还说,不是我不愿意尽赡养的义务,而是母亲不愿意搭理我。

商丘市中院认为,张瑞存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金守敬长期对其母不管不问,没有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特别是在近十几年来,对其母的生活中吃、穿、用没有主动供给,有病没有治疗探望过,也没有给予精神上的慰藉,完全弃之不管,连判决明令的义务也全然不顾,其遗弃时间之长,恶性之深,对抗之剧,实属罕见。2000年11月3日,该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金守敬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庭宣读刑事判决结果后,作为代理人身份出庭的金守勤流下了辛酸的泪,金守敬毕竟是她的亲弟弟。

她说:“我非常矛盾,一边是我的母亲,一边是我的弟弟,我实在是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但是我弟弟执迷不悟,一味地和母亲对抗到底,对她生死不闻不问,几十年来没有叫过一声妈。”她说,在民权县王桥乡张楼村,曾经有一个老太太守寡多年把儿子拉扯大,儿子娶了媳妇以后,老人经常受媳妇和儿子的气,最后她终于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在一个农历八月十五的夜晚上吊自尽了。“如果没有我们姐妹几个,我的母亲也许早就被逼得走上了绝路。”

听到儿子被判了刑,张瑞存老人哭了几天:“他是我的亲骨肉啊!我走上法庭也是被逼无奈,在这5年间,只要他来我跟前叫一声妈,认一个错,我就不会再告他了。”

法庭调解期间,张瑞存老人让金守勤要求儿子只要拿出1分钱去洛阳看看她,她就会立即撤诉,但金守敬却说拿不出这1分钱。

商丘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照全说:“孝敬父母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金守敬完全忘记了这一美德。”他忧虑地告诉记者,近年来前去商丘市人大法工委上访的人群中,因为子女赡养不够或不愿赡养的老人多了。他告诉记者,由于一些老人不懂法,目前农村中因为孩子遗弃而自杀的老人呈一种上升趋势,希望引起社会各方的注意。

律师刘刚说,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金守敬属于一种不作为遗弃,十几年没有尽任何赡养的义务,其情节非常恶劣,虽然他的母亲没有造成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却有着恶劣的社会影响。老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法律专门把他们作为特殊对象加以保护,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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