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22日讯】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院长险遭勒杀一案,日前经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杨清秀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吕西娟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据法制日报报道,今年54岁的杨清秀原系西安市中级法院法官;被告人吕西娟现年40岁,系西安华山机械分厂工人。据查,杨清秀长期以来目无组织纪律,个人私欲膨胀,在要职务、要官位的目的未达到时,恼羞成怒,曾对历届院长及领导进行过谩骂、写诬告信造谣污蔑。现任院长朱庆林到任后,他伸手要官遭到拒绝,遂对朱庆林产生怨恨并扬言要炸朱乘坐的汽车。
这期间,杨清秀利用该院受理的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吕西娟,使其赢不了官司的怒气集聚到朱庆林身上,并亲自为吕西娟选定最佳作案时间。2000年3月6日,他见吕西娟还犹豫不决,遂打电话催吕,说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次日,他又跑到吕家,让吕不要有顾虑,并为吕的行动制定了详尽的计划。
2000年3月8日早上8时许,吕西娟在杨清秀的一再鼓动和诱使下,赶到朱庆林的办公室,趁朱庆林不防备,将朱打倒在地,骑在其身上抓住领带向后猛抽,紧勒朱的脖颈,致朱庆林昏迷在地不省人事,行凶的吕西娟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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