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家中“温顺”妻 包了“二奶”包“大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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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讯】近日在采访中与一位律师朋友谈及现今的“包二奶“现象,谁知这位老兄竟语出惊人:“真老土,现在已经流行‘包大奶’了。”他说,“我有一位朋友在名义上只有一个老婆,前一个老婆已经离了,其实,他暗地里有两个老婆,他的前妻被他包了,这不叫‘包大奶’叫什么呢?10年前,这位老兄穷得叮当响,来杭州打工,后来跟着别人一起倒腾点小生意,倒腾着竟倒腾大了,出入的场所也发生了变化,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但他又放不下老家的那位,他说她辛辛苦苦拉扯着两个孩子有什么错?不离婚,‘二奶’不愿意,说爱是靠不住的,一定要结婚证,没办法,他只得回家和老婆商量。她说离婚可以,但她不会离开这个家的,她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离婚了。现在,我的这位朋友过得还蛮自在的。”为什么会出现“包大奶”现象?什么人“包大奶”?“包大奶”违法吗?为此,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3月15日,记者通过这位律师朋友介绍,来到了他所说的朋友的家。他朋友现在的妻子接待了我,起先她不肯说,记者保证不说出真名实姓,她这才对记者说了实话:我刚开始认识他,不知道他有家,只知道他是生意人,做建筑生意的。很有钱,出手也大方。那时,我在杭州一大酒店坐台,他经常到我们这来玩,他看我清纯(这是他说的话),处处照顾我。有时,我没人坐台时,打个电话给他,他准来。我们做小姐的,老是没人让你坐台也是挺没面子的,时间长了,领班也就不会安排你了。渐渐地,我和他有了感情,他给我买了房,还花钱供我读了两年书。我们结婚时,我还不到结婚年龄,他说他等不及了,说是先办了事,等我到了结婚年龄再补办结婚证,我信了。我们在杭州办了一个很体面的婚礼,他所有生意上的朋友都来了。我的家在福建,很穷的,能攀上他,我也认为自己很幸运。等我知道他在福建老家已有妻小时,我呆了。这时候我已经离不开他,我们的儿子已经出生了。当时,我只提了一个条件,让他跟前妻离婚。他爽快地答应了,他说他也正想着这件事,他要让儿子名正言顺地生活,我这才知道他前妻给他生了两个女儿。我至此才明白,我其实一直是他的“二奶”。去年秋天,他回福建老家办了离婚手续,回来后,我们才正式登记结婚。结婚后,我发现他仍时常借看父母、谈生意为名,回那个“家”。我知道他每次回去都是去她那的,我问他,他说我应该知足了,不要过问太多,这是聪明女人应做的。现在我习惯了,他一般上半年在我这,下半年在福建,新年都是在福建过的。他的父母还和他的前妻生活在一起,他们要一起过年的,他们父母还不知道在杭州有这么个媳妇和孙子。他生意上的事,我从来不过问。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少钱,真的,我相信,他不会让我们母子饿着的。听他说,像我们这种情况,在他的朋友圈子里多的是,像他这种人算好的,比较负责任,有的可不像他。记者告别时,她再三要求记者保密,她说她现在过得很好,有车子,有房子,还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经过采访,记者发现,确实存在“包大奶”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包大奶”现象?杭州一位资深律师宋先生说:这种现象大多发生在一些文化素质不高的男人身上,他们有一定的责任感,又不能抵挡新观念的冲击,“包大奶”是新旧婚姻观冲撞所产生的产物。10年前,我们周围若有谁离婚了,也会引发一场议论的。我国现在还有部分地区还很贫穷,观念也比较落后,离婚对女人来说,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即使离婚了,当她们发现老公的心已经不在时,她们往往选择忍受,只希望能给外人、家人一种感觉,“我们还是夫妻就成,管它有没有事实。”其实,这种现象的产生,跟那里妇女的地位也有一定的关系,她们的生存还依附于男人,依附于世俗的观念,她们没有勇气向外人称自己离了婚,说到底,是怕人耻笑。

对于“包大奶”这个话题,杭州某保健品公司的汪先生毫无遮拦地说,“‘包大奶’不算稀奇事,像我这种情况的人,在我的圈子里有很多。有谁真会去告“老公”?告老公等于告自己,稍微聪明一点的女人都不会这样做。”一个做生意的高先生对记者说,在我看来,女人是最现实的一个群体,去告老公有外遇,或者是“包二奶”,只能说明自己无能,孩子心里还会留下阴影。有了外遇的男人,大多数是些事业比较成功的男人,这个年龄段的女人,大多已经过了青春年华。不错,即将出台的新婚姻法提到过财产赔偿问题,可你得到了钱,却失去了名声,弄不好,子女也会恨你。再说,我们这些做生意的,没人真正能搞懂我们究竟有多少钱。不如双方来个协议,那张证书在谁手里,其实都一个样,这靠得是男人的良心。而“二奶”就不同了,她们往往认为有了结婚证才可靠,但有些关系不是一句话就能割舍得了的,所以就“包大奶”了。

什么人“包大奶”?记者在采访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杨张乔先生和其他专家时,他们对“包大奶”现象作了分析和归纳。恋旧型有些男人迷上新欢后,便不顾一切地想拿到结婚证,等真的拿到了结婚证,和后妻相处一段时间后,却发现还是以前的好。于是,又和前妻走到了一起,过起了“包大奶”的日子。

林先生是福建人,1993年,他离妻别子来杭州闯天下,耐不住寂寞,和本公司的张小姐暗生情愫,并开始租房同居,没过多久,张小姐怀孕了。张以打胎要胁林和前妻离婚,而他前妻因患过病,医生说不能生育,他当然不肯,匆匆回了福建,起初,他前妻不肯和他离。他说:“如果你不和我离的话,别怪我心狠,我回杭州就再也不回来了,要是跟我离的话,我们在老家还是以夫妻名义相称,直到你找到合适的,你的吃穿住都不用愁,我现在实在是没招了,我和她已经有了孩子。”前妻这下怕了,思来想去,同意了。和张小姐结婚后,他才发现,张小姐远没有前妻贤惠,两人经常为了生活琐事而争吵,弄得他每天心烦意乱。他回福建的次数多了起来,渐渐地,成了一种习惯,每个月回福建一次。在福建,他依然有个温暖的家,张小姐也拿他没办法,若她多说一句,他一句话就给堵了,“喂,老父老母我总得要吧?”张小姐只好默认。无奈型有些男人“包大奶”实属“无奈”。旧的婚姻虽已死,但那个家却是“活”着的。那个家,他们认为要承担责任,教育孩子不单单是钱的问题,尤其是男孩子,他需要的是父爱的引导,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也有的是迫于社会的压力,这些男人,大多数是候鸟族,他们觉得离婚,在老家对自己的压力较大。一位王先生就是这样一种情况。1992年,他来杭州打工,因工作关系,认识了林小姐,就是他现在的老婆。他说他很爱她。觉得不给她一个名分,对不起她。他认为,只要不是游戏,就应该有个结果。他认为婚姻既然已没了活力,还不如放弃它。但他也有难处,他的儿子特崇拜他,他怕儿子受不了,他父母年纪大了,他们疼这个媳妇就像疼亲生女儿。没办法,他只好求前妻,要求她别对他父母说,也别对儿子说,在外,他们还是一家人。这样,对他、对她都有好处。她同意了,但他们在广东仍是夫妻。按协议,他每年新年还得回到老家广东去,陪他们母子过年。占有型还有一种男人,他们“大奶”、“二奶”一个也不想放弃,新欢旧爱一个也不想抛。李先生是广东人,他来杭州做生意已经很多年了,在杭州也有了不小的产业,他在一家娱乐城认识了一个女孩,并用心地追了一段日子,得手了,才和女孩说自己有老婆孩子,并实话实说,他不可能不要广东那个家,他老婆是个很贤惠的人,但他答应给她一个名分,他还真有办法,竟和这女孩拿到了结婚证,一下子手中握了两张婚姻证,他过着如鱼得水的日子。天有不测风云,他的一位合作伙伴因经济问题和他闹翻了,说要到法院告他重婚,他匆忙回了广东,到了广东,他又实话实说,说自己在杭州有了一个新家,他是不会不要广东这个家的,但现在有了麻烦,你是让我去坐牢呢?还是听我的,和我离婚?有一点你应相信我,她和你一样都不知我的财务状况,所以,你们任何人别想利用告我得到我的财产。前妻无奈,和他离了婚。李先生也还守信,真的过起了“包大奶”的生活。强迫型还有一种是“大奶”是被男人逼迫的。

一位姓王的女士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她很伤心地向记者道出她的事:我和他是自由恋爱的,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最般配的一对,他特别疼女儿。可后来,他发了,人就变了样,经常不回家,有时一出差就是一个月,两个月的。他的同事告诉我说他在外面有了人,起先我不信,后来,我见他老是神神秘秘地,也就多了份心眼。有一次,他说是出差,我就跟着他,发现他走进了城西的一幢房子,我在那幢房子下面整整站了一夜。我信了,我是个要面子的人,我没有上去。回家后,我病了,女儿打电话给他,让他回家,他这才回来,我逼问他,他说出了实情,我说我不计较,只要他能悔改?他当时是同意了,过了没多久,他又到她那去了。我忍无可忍,警告他,若是他还不悔改,我就告到他们单位,他反而恼了,要跟我离婚。我真去了他们单位,他们单位领导找他谈话了,他说是我神经过敏。那晚,他回家后,大发脾气,说我在害他,等于毁了他一生。女儿竟相信了他的话,好几天不搭理我。男人用他的大好前途来逼我,我想想还是离了算了。告他有什么用?到时候,说不准连女儿也恨我,她毕竟还不懂事。有女儿在,不怕他不照顾我们。像我这样的人,再找一个也不容易。反正他答应会照顾我们母女的。

离了婚后,他和那个女人的事就办了,可每次我生病,他还是时常住过来照顾我,听说那女的也不反对,反正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由他去了。

“大奶”成了“二奶”?杭州某大学法律系教授王先生说,其实,从法律这个角度来说,只要是离了婚,便不具备婚姻这个事实了。如果离了婚,又保持着同居关系,“大奶”此时就成了“二奶”,不受法律保护了。不管是新婚姻法,还是现有的婚姻法,对重婚处罚都是一样的,不具备婚姻事实的一对男女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就属违法。

但人们在观念上对“大奶”比较宽容,“大奶”容易被世人看成是弱者,相对来说,难以界定是否违法?在农村甚至是有些小城镇都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有些妇女虽然离了婚,可在男方家里仍是一家人,她照样侍候公婆,你说她是不合法的,男方老父老母也不干。男人即使真的在“包大奶”,老百姓比较容易接受。“包大奶”相对来说比较隐蔽。有一层很深的社会伦理的网罩着它,不易被看透。但不管怎么说,“包二奶”还是“包大奶”,都是封建遗留的毒孽,在道德上应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应受到制裁。

摘自浙江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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