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女巨贪蒋艳萍赖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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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0日讯】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昨天上午9时,湖南头号女巨贪蒋艳萍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接受为期3天的公审。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高达875万多元。

罪名一:受贿308万

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长检刑诉字〔2001〕第9号),1995年至1999年,被告人蒋艳萍单独和勾结被告人陈作贵(另案处理),利用担任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之便,并通过陈作贵行使湖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的职权行为,在承揽业务、发包工程、调动工作、安排职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吴有恒、蒋兰萍、陈少纯、汤柏松、喻新俊、刘建成(均另案处理)、郑翠凡(已判刑)、李儒秋以及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贿赂301‧5645万元人民币、3万元港币、5000美元。人民币和外币折款共计308‧7415万元人民币。其中蒋艳萍和陈作贵共同受贿1次,计人民币100万元,蒋艳萍单独受贿19次,计人民币201‧5645万元、港币3万元、美元5000元。

罪名二:贪污公款73万

1994年5月至1996年6月,被告人蒋艳萍利用职务之便,以要费用承接业务为名,指使他人采取虚开民工工资和租费单、材料发票等手段,先后14次,从本单位管理的长沙市人行天桥、高架桥等10项工程中,套取项目中应上交公司的管理费73‧4981万元据为己有。

罪名三:493万来源不明

此外,公诉人还指控蒋艳萍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999年7月5日,蒋艳萍案发时查获其拥有财产1094‧86万元,其中人民币存款、债券及现金925‧42万元,美元31909‧05元,港币53782元,股票账户资金77‧8万元,房产价值55‧08万元,贵重物品价值4‧19万元,风险抵押金1万元。公诉人查明其1990年来最低消费支出13‧05万元,财产和支出总计1107‧91万元,查证蒋艳萍及其丈夫合法收入58‧05万元,违法所得85‧69万元,其他收入88‧29万元,贪污受贿犯罪所得382‧24万元;蒋艳萍拒不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为493‧64万元,其中美元26909‧05元,港币23782元。案发后,蒋艳萍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赃款已全部追回,上交国库。
据悉,在公开的庭审中,合议庭将按程序继续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然后作出一审判决。

蒋艳萍涉案财物一览表

493.64万元,其中美元26909.05元、港币23782元
罪名 涉案财物
受贿 行贿者 数额
吴有恒(蒋兰萍之姘夫)、蒋兰萍(妹妹) 人民币219.6071万元
省建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人民币38万元
陈少纯(舅舅) 楼房一幢价值人民币25万余元,美元5000元
汤柏松(劳动服务公司项目经理) 人民币14万元
喻新俊(同上) 人民币3万元
刘建成(同上) 音响一套、钢琴一架,总值人民币2.78万元
郑翠凡(劳动服务公司工会主席,后担任该公司经理) 玉佩及现金折合人民币1.2万元
李儒秋(湖南新宁县粮食局局长,后调至省建二集团总公司任国际业务部经理) 金观音像一尊、金“摇钱树”一件,总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贪污 人民币73.4981万元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庭审直击
蒋艳萍赖得一干二净

昨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长达7个小时的公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提供了大量指控蒋艳萍受贿的证言、证据,而蒋艳萍则对公诉人提供的证言、证据一一反驳、否认。

走上被告席她看上去显得极为镇定

昨天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蒋艳萍在两名女警的解押下走进法庭的被告人席,一名女警解开了她的手铐。蒋艳萍站立未坐,看上去显得极为镇定,一双大眼睛注视着前方。
公诉人首先宣读了长达20页的起诉书,详细列举了蒋艳萍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由于蒋艳萍案牵涉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证据、证言众多,需要庭审3天。昨天开庭主要指控蒋艳萍犯受贿罪。

反驳受贿罪“姐妹间经济往来很正常”

法庭调查一开始,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之间就展开了唇枪舌剑的激烈交锋。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蒋艳萍在涉嫌犯罪时间,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展开激烈交锋。而蒋艳萍总是用“可能”、“好像”、“记不清了”等词来抵挡,并不承认公诉人对她的指控。
由于在蒋艳萍涉嫌受贿罪中,光收受吴有恒、蒋兰萍的贿赂就被指控有219万多元,所以法庭调查中,双方着重就此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公诉人指控蒋艳萍先后两次收受吴有恒、蒋兰萍3万元港币的贿赂,并出示吴有恒、蒋兰萍的证言等证据。但蒋艳萍在法庭陈述中说,不是自己主动打电话给妹妹蒋兰萍说没钱用了,而是自己在美国返回长沙途经香港和在港学习期间,蒋兰萍打电话给她,要她给吴有恒买几件衣服回来,蒋艳萍说没带多少钱,蒋兰萍和吴有恒即通过朋友先后两次共给了蒋艳萍3万元港币。蒋艳萍还振振有词地说:“姐妹之间经济上的来往是人之常情嘛,难道这也算受贿?”

否认有合谋“陈作贵是一个撒谎专家”

下午1时30分接着开庭时,蒋艳萍对公诉人指控她与勾搭成奸的原省计委副主任陈作贵合谋收受吴有恒、蒋兰萍100万元贿赂极力否认。蒋艳萍说:“我觉得公诉人指控我收受100万元不是事实,我从来都没有收过吴、蒋100万元钱,起诉书上说我与陈作贵合谋,我从来都没有和陈作贵共谋,陈作贵的证言不是事实,是推卸责任,陈作贵是一个撒谎专家!”蒋艳萍此话刚落,立即引来旁听群众一片哗然,但很快又肃静下来。蒋艳萍还指责陈作贵在证言中“把自己歌颂得那么好,那么廉洁,我从来都没说过要送房子给他”。蒋艳萍的辩护人也指出,陈作贵的证言不能说明蒋艳萍与陈作贵共谋犯罪事实,最多是蒋艳萍想向陈作贵行贿。针对被告人反驳,公诉人又出示数份证言证据。
下午5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第二天上午8时30分继续开庭公审。

新闻背后
“反腐斗士”十年扳倒蒋艳萍

蒋艳萍在庭上多次喝水,似乎要掩饰内心的紧张。
众多传媒与群众云集法庭。

扳倒女巨贪的陈荣杰老人(右)成了传媒焦点。


本报长沙讯 昨天上午11时半,一位精神饱满的老人走进了审判大厅————他就是经10年努力,扳倒蒋艳萍的陈荣杰老人。
据了解,今年84岁的湖南老人陈荣杰先后300余次向中南海和中央有关部门进谏,退休后的20年里,他总共将数十名贪官拉下马,其中他与蒋艳萍作了长达10年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终于将以财色铺路的蒋艳萍扳倒。
昨天,陈荣杰老人在法庭外接受了数十家媒体的采访。他告诉记者,对蒋艳萍的公开审判再一次证明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巨大决心,他要亲眼看着蒋艳萍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

■公审花絮
群众冒雨观看庭审

三月的长沙乍暖还寒,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又使气温下降了少许。
昨天上午不到9时,大批关注蒋艳萍案的群众就冒雨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前排队等候旁听,有近千个座位的审判大厅一下子座无虚席。前来旁听的群众中有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商学院法律系的大学生,长沙监狱的干警,蒋艳萍原单位————湖南建工集团的80多名职工等。人们都想亲眼目睹蒋艳萍这个以色谋权、涉嫌非法占有巨额财产的湖南头号女巨贪是如何受审,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
在法庭被告席上,42岁的蒋艳萍穿着一件合体的灰底暗花的上衣,她看上去显得很镇定、很有把握,一双若有所思的大眼睛给人很深的印象。
在法官准许她法庭陈述时,蒋艳萍总是会对公诉人的指控和出示的证言、证据提出异议,还针锋相对地反驳公诉人的指控及证言、证据。
蒋艳萍在庭审期间多次拿起被告席上的纯净水,每次都只抿一小口,然后用纸巾轻轻地擦一下嘴,7个小时的庭审过去后,被告席上留下两只空的纯净水瓶子。
下午休庭后,旁听群众纷纷指责蒋艳萍太顽固,但相信她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百名记者拼抢新闻

在蒋艳萍案公审的同时,一场紧张有序的“新闻大战”也在法庭内外悄然展开。
作为湖南首起厅局级女干部涉嫌经济罪案,蒋案的公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据了解,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到庭采访的传媒近40家,记者100余名。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中央、长沙本地及外地的媒体记者早早就守候在法庭,摄影、摄像记者扛着“长枪短炮”,争相抢占有利位置。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还派出强大阵容,对庭审全过程进行现场直播。
记者看到,《长沙晚报》的记者携带数码照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直接在现场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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