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蒙面人”:揭开我国”网上诈骗”第一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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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5日讯】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各种网上违法和犯罪现象也如影随形。著名作家莫言曾说过一句话:人一旦上网,就会变得厚颜无耻。此话不仅从侧面反映出这个问题,也尖锐地指出了一些网民的素质和目前网络管理的缺陷。

此间,一件出乎意料的诈骗案件发生了。令人惊异的是,这起国内“网上诈骗”第一案的主角,竟是一位年仅18岁的青春少年。

这事就发生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网上“蒙面人”被擒获

据新华社报道,去年6月中旬,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先后接到山东、内蒙古、天津、江苏、福建等省8位“投诉者”举报,称自己在“雅宝”拍卖网站上当受骗,迫切要求警方缉拿“蒙面人”——“刘福全”。根据报案者提供的线索,宣化警方迅速出击,仅10天时间便将在商场闲逛的犯罪嫌疑人“刘福全”抓获。7月19日,宣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其批准逮捕。

令警方吃惊的是,这位在“虚拟世界”作案的“高手”,竟是一位小动作颇多、摇头晃脑、稚气未脱的“毛孩子”,看上去胖乎乎、挺机灵的。他的真实姓名叫刘剑,刚满18岁,“刘福全”是其父亲姓名。

面对警方讯问,刘剑不以为然。他说话像打机关枪一样,对自己的身世更是毫不避讳。原来,在他不懂事时,父母就离异了,很快,父母各自又成了家,他则由爷爷和父亲带大,初中二年级未学完就离开了校园。

谈起为何辍学?他自有一套“独到见解”:在二十一世纪没有电脑和英语知识,人整个就是一个“弱智”。于是他拿上做个体生意的父亲的钱,执意去北京参加电脑培训班。在北京,刘剑一头扎入电脑里,如醉如痴。培训班结束后,他在一家喷绘公司找到了一份广告电脑设计工作。工作之余,便到遍布京城的网吧去上网。

面对采访,刘剑“自豪”地说:“我刚开始的水平,达不到‘黑客’那个‘段位’,所以只在网上聊天、查资料、间或收发电子邮件。”这期间,他结识了不少网虫,其中也有所谓的“黑客”。一提起“黑客”,刘剑几乎忘记了他目前的处境,眉飞色舞,喜不自禁:“说多了,你们不懂,现在我就是一位‘黑客’。”

而法官王国勤却说:“这孩子,竟撒谎,没一句真话。”

在北京打工,收入有限,刘剑常常感到捉襟见肘。为了尽快使自己“发家致富”,他决定开始几笔“网上交易”。他说,钱一汇到,我就发货

去年5月10日,山西省太原市一位网民从雅宝竞价交易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特别好用的诺基亚8810手机,仅用过20天,因想换机子所以贱卖……我的发货方式是特快专递,你的钱一汇到,我就发货,如果你看到机子质量有问题,见货后3天给我发回来,我退款。”收款人是“刘福全”。市场上卖到三四千元的手机,网上开价只有1600元,这位网民立即将钱汇出,然而几天过后却未如愿收到手机。

6月1日,雅宝竞价交易网客户中心接到一山东网民反映,其经历与太原网民如出一辙,而且款汇出后就与卖主再也联系不上,寻呼对方不回电,手机不开机,发E-mail也如石沉大海。此后数日,雅宝网站又陆续接到四五位用户同样遭遇的投诉,收款者则是同一人——“刘福全”。

原来,自去年4月以来,刘剑便在雅宝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谎称销售二手手机。在这之前,他以父亲“刘福全”的名义,分别在两家银行开设了4个账户,专门接收对方汇款,提取钱后便再无声息。截至落网前,刘剑用这种方法先后欺骗了8名购机者,共得赃款13350元,用于个人消费。如何定案 竟是难题

此案曾被司法界和媒体称为“国内网上诈骗第一案”,一时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今年1月16日,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宣化区检察院派出了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出庭公诉,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唇枪舌剑,矛盾似乎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刘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因特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辩护人是两位网民、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从网上看到此消息后,决定免费为刘剑提供法律援助。他们辩称:刘剑的行为不属于刑事诈骗,而是民事违约。其一,刘剑在雅宝网上发布的手机拍卖信息是2000年2月至4月间,在此期间,他曾很好地完成了8次交易。后来五六月份间仍有人想继续购买,但已经超过了刘剑在网上发布的广告信息的有效期,并非是刘剑出于诈骗目的而有意为之。其二,刘剑在收到购机款但手头并无存货的情况下,积极组织货源,但在去年6月8日去北京购买“二手”手机时,由于途中遗失钱款等种种客观原因,没能及时将手机寄给购买方。所以刘剑的行为充其量只是手机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行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

刘剑自己的解释是:“说我诈骗不符合事实,我要是诚心诈骗,还不办个假身份证?也不会笨到用我父亲‘刘福全’的名字(刘本人没有身份证)。”他还认为自己在网上公布的个人资料全是真实的,根本谈不上诈骗。

面对台上激烈的辩论,台下两位特殊的旁听者——刘剑离异的父母相对无言,因为俩人压根就不知道孩子在外面到底干了些什么,更不懂什么叫诈骗和违约。

法庭审理认为,刘剑虽然与他人做过二手手机的交易且如约履行,但却又在发布广告信息结束后的两个月里,在手中根本无货的情况下,主动与8名求购者联系,谎称收到货款后即付货,其行为显系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当其提到货款后,又断绝与求购者联系,这种既不告知求购者无货,又不给退款的行为,说明刘剑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符合民事违约的特征。

2月15日上午,宣化区法院判决刘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闭庭后,离异的父母走到他的身边。母亲上前给儿子塞钱,被法警制止。说话口吃的父亲,拉着儿子“费劲”地说:“老实服刑吧,别再穷折腾了。”而刘剑,似乎一脸的茫然。

(附)相关资料:

一、去年年中,大学毕业不久的战玉以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发布虚假广告,假称新浪网将为登录网站提供有偿服务并推出小型广告服务项目,为增强该广告的可信度,他还用电脑合成了该公司公章,“加盖”在向外发送的电子邮件上,损害了该公司的信誉,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已经构成了伪造公司印章罪。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浙江省已制止了多起网上诈骗案件。去年,云和县立信玩具厂在互联网上得到湖南岳阳某公司的一笔订单,价值140万元。优厚的条件使“立信”厂感到不踏实,于是向工商部门求助。云和工商局与岳阳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后发现,该公司是空壳公司。这样,一起网上诈骗案被制止了。

三、去年年底,广东省一个体户关某收到一封电子邮件,称有大量低价电脑配件出售。关某与这位叫“苏平”的人见面后,按对方要求在某储蓄所存入货款8万元,意欲购买电脑配件。之后,“苏平”带了2名男子与关某洽谈生意,利用掉包的方法,换走其存有8万元的储蓄卡和该卡的密码信封,将钱取走。目前3人已被刑事拘留。 

四、美国消费者联盟日前宣布,该联盟对2000年接受的投诉进行了调查,在所有的网上诈骗行为中,网上拍卖占到了78%;此外,网上拍卖中的欺诈行为也居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公布的10大网上欺诈之列,绝大多数抱怨都是由于消费者付了款却没收到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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