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嫖娼案”始未﹕貌似笑话背后话题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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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8日讯】 新华网西安7月18日电, 编者按﹕青春少女竟变“小伙”﹐未婚处女竟成“嫖客”﹐发生在陕西泾阳县的这起离奇“处女嫖娼案”今天二审正式开庭。有人称这件事比两千多年前发生的指鹿为马还让人瞠目结舌﹐这起案件暴露出许多值得争议的问题﹕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为何如此低下﹖这起案件一审判决依据何在﹖行政侵权在精神损伤方面国家如何赔偿﹖……

本案的再次开庭﹐使其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请看本社记者对此案始未进行的跟踪报道。

农家女莫名其妙成了“卖淫女”

今年19岁的麻旦旦﹐是泾阳县龙泉乡人。两年前她就到了在蒋路乡的姐姐家﹐跟姐姐学习理发并照看理发店。

今年元月8日晚8时左右﹐蒋路派出所的干警王海涛和该派出所的聘用司机胡安定来到麻旦旦姐姐家的理发店。麻旦旦告诉记者﹐当时她刚洗完澡﹐和姐夫﹑侄女一起在看电视﹐突然从门外进来两个男的﹐他们得知她就是麻旦旦后﹐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她拉出门外﹐塞进一辆面包车﹐把她带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王海涛就问﹕“我们把你逮来﹐你知道为啥事不﹖”她当时的确不知道为啥事﹐王海涛审了十来分钟也没有什么结果。麻旦旦说﹕“这时胡安定把我拉到外面﹐双手反拷到篮球杆上﹐打了我两个耳光﹐说我卖淫﹐和某某有关系﹐要我坦白。我死活不承认﹐他就说﹕‘那你就在这儿享福吧’﹐把我拷在那里没人管。”

她说﹕“到半夜一点多钟的时候﹐王海涛才过来把我放下﹐带到房里﹐要我考虑好﹐好好交待﹐交待了就啥事都没有了。我本来就没干啥﹐要我怎么交待﹖这样审了十来分钟﹐王海涛见没审出什么﹐就出去了。”

“然后胡安定又进来﹐他看我坐在长条椅上﹐踢了我两脚﹐说﹕‘你还嘴硬’﹐把我往外乱拉﹐这次又反拷到一根电线杆上﹐不仅说了许多下流话﹐还动手动脚﹐逼我承认。我说你也是有姐妹的﹐他说﹕‘我姐妹不像你这样卖淫。’并且恐吓我说﹕‘卖淫女﹐你还不认﹐过十分钟我再来安慰你。’”

“ 随后王海涛又把我带到房间里﹐要我赶快交待﹐说﹕‘我已经把那个男的抓了﹐他都交待了﹐人家说跟你发生了关系。’还说就在我姐姐理发店的房子里﹐有人看见的﹐催我‘赶快交待﹐交待得越多越好。’”

记者注意到﹐在麻旦旦姐姐的理发店后面就是全家几口人的卧室﹐不太可能成为卖淫﹑性交易的场所。

未婚少女遭凌辱无奈签字求脱身

麻旦旦说﹐现在回想起来随后的审问﹐就像一场恶梦。

王海涛由于审不出来再次离开﹐麻旦旦介绍﹐胡安定一进来﹐就把门全都关上﹐开始毛手毛脚地在她脸上和胸脯上乱摸﹐还往下脱他自己裤子﹐把她往旁边的床上拉。

遭麻旦旦使劲反抗后﹐胡安定又把她反拷到外面电线杆上﹐要她交待﹐并且找来一根绳子﹐把她反拷的双手往空中吊起来。

胡安定见她不交待﹐就说﹕“你不说﹐宁死不屈﹐还想当第二个刘胡兰﹖”麻旦旦说﹕“刘胡兰也是你能侮辱的吗﹖”他说﹕“我就把她和你一起侮辱﹐看你还有啥说的﹐看有谁来救你﹖”就这样﹐王海涛和胡安定轮流审问﹐反复多次﹐一直审到了四点半。他们说﹕“你不交待﹐就不让你回去。”

然后他们叫来了派出所所长彭亮﹐彭亮一进来就说﹕ “妹子﹐你啥时来的﹐这儿说话不方便﹐你跟哥到办公室来说。”一进办公室﹐他就把门关上﹐给麻旦旦倒水﹐还拿来水果糖﹑方便面﹐说﹕“妹子﹐你吃点东西﹐害怕啥呢﹖这件事你跟哥说﹐哥帮你瞒得紧紧的﹐弄成小事。”

麻旦旦说﹐为了要她交待﹐彭亮给她讲例子﹐说附近什么孙子跟奶奶发生关系的﹐还有父亲和亲女发生关系的﹐在讲这些例子的时候﹐他开始动手动脚﹐把麻旦旦裤子往下拉。她见他还要说﹐用力反抗说﹕“你不要跟我讲这些话。你不要动手动脚的﹗再这样我就要喊人啦﹗”没想他说﹕“你喊谁﹖谁都不敢来﹗我是这儿一所之王﹐就是我说了算。你再不老实交待﹐我就把你送到东关〔注﹕泾阳县关犯人的看守所处〕关上两三年。”还威胁说﹕“再不说﹐我就把你这照片上网﹐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是个卖淫女。”

由于麻旦旦仍没交待﹐彭亮很气愤地说﹕“你是敬洒不吃吃罚洒﹐”在她腿上踢了两脚﹐并且打了两个耳光﹐她当场就晕倒过去。

“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裤带被人解开了。我赶忙起来系好裤子﹐彭亮拿手来制止﹐说﹕‘刚才的事不许对任何人讲﹐包括你的父母﹑姐姐﹐否则的话﹐叫你姐姐的店开不成。’”

然后她又被叫到王海涛的办公室﹐在这里王海涛说﹕ “你不说﹐你身上长着几个眼子〔痣〕我都知道﹐你还不说﹗”看她还不交待﹐最后他拿出笔﹐说﹕“你不说﹐我帮你写好。”但他写完了也不让她看﹐只是说﹕“麻旦旦﹐你签上字﹐盖上手印﹐就没你啥事了。你把字签了﹐就把你放了。”由于急于想出去回家﹐万般无奈的少女被迫在这份啥内容也不知道的招供材料上签了字。

虽然这时天已亮了﹐被折腾了一夜的麻旦旦并没能回家﹐而是又被锁进了司机胡安定的宿舍﹐直到晚上7点多﹐才让她回去。

真金哪怕火来炼麻旦旦两验处女身

就在麻旦旦回家的这一天﹐泾阳县公安局出具有一份处罚裁决书﹐裁决书上的姓名虽是麻旦旦﹐不过这位19岁的少女的“性别”却成了“男性”﹐处罚的理由竟是“嫖娼”。

随后﹐麻旦旦于元月15日到咸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进行了受理﹐让她录了口音。一位接待她的公安人员还建议她去做一次处女检查﹐说这由她个人决定﹐如果检查﹐最好到咸阳215医院检查﹐因为这家医院具有法医鉴定的资格。

过完中国新年﹐麻旦旦在2月6日来到了咸阳215医院﹐做了“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结果证明她仍是处女。“ 处女嫖娼”的“天大笑话”就此传开了。

泾阳县公安局接到麻旦旦的申请复议书后﹐对此非常重视﹐于2月8日召开局党委紧急会议﹐停止彭亮﹑王海涛的职务﹐由县﹑局纪委立案查处。调查组调查后﹐建议开除王海涛党籍﹐行政降级后再辞退﹔给彭亮留党察看一年﹐建议撤消所长职务﹔对有相关责任人员离岗培训﹔对司机胡安定予以辞退。

麻旦旦到医院检查后﹐某地方媒体在2月8日对此进行了报道﹐随后县公安局两位副局长晚上拿着糕点﹑奶粉等到她姐姐理发店﹐登门道歉﹐并一再建议麻旦旦不要将事情闹得太大﹐并且最好回避一下媒体记者的采访。

2月9日﹐咸阳市公安局又派人找到麻旦旦﹐建议她再进行一次处女检查。当时麻旦旦家里人都不愿意让她去﹐因为这件事弄得影响太大了﹐使他们觉得受到屈辱﹐感到非常丢人。她父亲哭晕过去了﹐说麻旦旦是“一害国家﹐二害我家”。

但麻旦旦仍坚持﹕“真金不怕火炼”﹐她说﹕“只要能还我清白﹐哪怕用我的生命来交换都可以。”已经把许多事情看破的麻旦旦﹐当天就随着公安局的人到了咸阳﹐在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又做了一次检查。结果第二次证明自己仍还是清白的处女之身。

弱女子勇拿法律武器 精神伤害岂能弥补

虽然咸阳市公安局在2月8日以程序违法为由将这个案子撤消﹐但一心要还自己清白的麻旦旦﹐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状告咸阳市公安局和泾阳县公安局。

这起离奇的“处女嫖娼案” 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之后﹐法律界人士也向受害人麻旦旦伸出了法律援助之手。麻旦旦在向法学专家咨询后﹐就想得到法律援助﹐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麻旦旦的委托后﹐决定要为她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并由这个中心的两名大学生代理麻旦旦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月13日﹐在这起案件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的最后一天﹐麻旦旦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在诉状中﹐麻旦旦要求法院确认泾阳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罚裁决书违法﹑强制传唤和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违法﹑强迫原告作“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违法﹑对原告的讯问程序实体内容违法﹑对原告使用械器和械具违法﹐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以及误工﹑医疗﹑交通等费用9560元。
但刚过两天﹐麻旦旦在诉状中又将精神损害的索赔数额增到了500万元。

这一在陕西近似天文数字的精神赔偿﹐马上引来了人们的争议。一些人表示﹐500万元要得有些离谱﹐根本没有法律依据﹐麻旦旦本来是有理有据﹐应该更理智一些﹐不要过于不切实际。更有人怀疑﹐她打官司是为还自己清白的目的﹐开玩笑说“这是发家致富的好方式”。

不过也有人对此表示认同﹐他们认为这件事对麻旦旦的精神损害是无法用金钱还计算的﹐其造成的心理阴影很可能终生不会消除。

麻旦旦告诉记者﹐她索赔500万﹐并不是为了要那个钱﹐她可以一分钱都不要﹐只是要用这500万元来衡量自己的创伤。

精神上的损害真能用金钱来赔偿﹑弥补吗﹖麻旦旦说﹕ “我背上这个‘卖淫嫖娼’的黑锅﹐就是给了我1000万﹐又能弥补我什么呢﹖﹗”

精神伤害索赔路漫漫 一审判决仅得74元

轰动一时的陕西泾阳“处女嫖娼案”﹐3月20日在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于今年5月9日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受害者获赔74元。

法院裁定被告在处罚裁决﹑强制传唤﹑强迫原告作“ 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使用械具等行为违法﹐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10内支付原告赔偿金74﹒66元﹐医疗费1354﹒34元﹑从元月10日起的误工损失费每日25﹒67元。

听到判决﹐挂着吊针出庭的麻旦旦惊呆了﹐她当场昏厥。当时不少人都没想到这个关系到一个少女名誉的离奇错案竟只得到了区区74元人民币的赔偿。秦都区法院在宣告原告麻旦旦胜诉时﹐原告一方没有一丝一毫胜诉的喜悦。她家人说﹐这次判决对麻旦旦的精神又是一次严重伤害﹐被法官们以法律的名义再次撒上了一把盐。

但据一些法院工作的同志介绍﹐法院的判决是根据国家赔偿法作出的﹐按照国家赔偿法﹐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国家平均工资标准来赔﹐所判决的74﹒66元是按原告被关押期间的赔偿标准计算出来的。

法院判处被告支付受害者麻旦旦赔偿金74﹒66元。这个结果与麻旦旦最初要求的500万元精神伤害费相去甚远。麻旦旦的姐姐麻珍珠在宣判后表示﹐麻旦旦和家人对这一判决结果非常不满。麻旦旦在此案中的伤害太深﹐也不知这几十元钱的赔偿标准是怎么定的﹐她将继续上诉寻求公正。

一审判决后﹐该案所涉及的社会问题﹑执法监督﹑行政法学﹑国家赔偿法学等问题震动社会各界。它的典型在于﹕根本就没有执法办案资格的非警务人员司机胡安定积极参与了非法讯问麻旦旦的活动﹐他对麻旦旦的民事侵权行为是否应该附带在行政诉讼中﹔麻提出的精神索赔〔民事〕能否得到现行行政法律的支持等诉讼问题都与胡安定的侵权行为有直接关系。一些专家甚至指出﹕国家侵权同样应有精神赔偿﹐公安人员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是涉嫌伪造证据﹑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

离奇官司尚未结束各方争议烽烟四起

这一官司判决后﹐马上引来各方争议。不少人都将同情的话语和泪水传给了麻旦旦。

一些人大骂法院和法官太黑心﹐他们认为这个判决“ 令人啼笑皆非”﹐并由此感到“困惑”﹑“震惊”和“害怕”。他们质问﹕很难想像﹐在民主法制建设发达的今天﹐一个人的名誉会与74元赔偿金划上等号。而在不久前﹐沈阳的法院受理了一桩名誉侵权案﹐奥运会冠军王军霞因名誉权和肖像权受侵犯获得80万元赔偿金。

但法官们也有法官的苦处。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商俊峰称﹕这个案件确实给麻旦旦的名誉权造成了一定损害﹐但是法院判决只能按照现行的法律﹐她的5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在《国家赔偿法》的法律体制下没有法律依据。泾阳县公安局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天是37﹒33元﹐所以她这个两天就是74﹒66元。

一些法律专家也认为﹐从现行法律角度看﹐法院目前的判决也无可厚非﹐主要是赔偿问题的结果让大家比较失望。就这件案子而言﹐最大的悲哀在于《国家赔偿法》本身。目前《国家赔偿法》所规定赔偿数额标准太低﹐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只赔偿物质性损失﹐而不赔偿精神损害。有人甚至评价这是一部“口惠而实不至” 的法律。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庾国庆认为﹐麻旦旦一案凸显出来的是国家赔偿法中所隐含的深层次难题。国家应该从立法上对这部分进行完善﹐否则这种数量很少的赔偿﹐显然不足以制止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也不利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他说﹐这件案子从法律原则看还是应该有所突破﹐对于精神赔偿﹐按目前立法的趋势看﹐法律越来越开始重视人的价值﹑人的权利。麻旦旦受到这么大的伤害﹐显然是金钱无法弥补的。

二审判决为期不远原告愿望恐难实现

今天上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离奇的“处女嫖娼案” 。

秦都区法院一审判决后﹐麻旦旦一家就开始了二审的紧张准备。为了在赔判决中体现自己精神方面所受的伤害﹐麻旦旦在一审判决后声称在向中院的诉讼中即使是1元钱也要得到精神赔偿﹐但随后她和家人认为1元钱根本不能体现自己受到的伤害之深﹐因此在这次起诉中继续坚持索赔精神赔偿500万元。

在今天上午的开庭中﹐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从早上8点半一直延续到中午12点40左右。

有关人士估计﹐二审判决中500万元的精神赔偿问题仍是一个最引人关注的焦点。不过从目前来看﹐这一要求的实现难度还相当大。因为法院的判决肯定不可能脱离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国家赔偿法在精神赔偿上不做修改﹐麻旦旦的要求就很难满足。

不过现在麻旦旦的代理律师认为﹐这次审理主要是就行政程序违法提起诉讼﹐不会过多着眼于事实细节。这起案件是典型的行政侵权案件﹐使受害人在心理上﹑精神上和身体上遭到严重创伤。原告将保留通过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赔偿或独立的民事诉讼﹐估计这场官司将持续较长时间。

据咸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同志介绍﹐在今天开庭后﹐这起诉讼很快会进行合议庭讨论﹐估计在一个星期左右就会进行判决﹐到那时才会知道二审的最终结果。

貌似“天大笑话”背后话题沉重

今后事态进展如何﹐相信法律会有一个较为公正的评判。但这个荒唐的“处女嫖娼案”﹐除了再次引起关于国家赔偿的讨论外﹐在它的背后还暴露出一串令人沉重的反思话题。

人们知道﹐处女膜仅是女性生殖器官的一部分﹐在初次性行为后一般就不再完整。但在这个案件里﹐处女膜竟成了检验少女清白的“过硬”标准﹐在科学技术和思想观念相当进步的今天﹐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一大悲哀。

而且﹐人们不禁要问﹐如果麻旦旦不是处女﹐面对公安人员的治安处罚决定﹐麻旦旦还敢不敢说“真金不怕火炼”﹐两次进行“处女膜完整”检查﹔如果她不是处女﹐人们对这件事的关注有没有现在这么紧密﹐公安机关有没有现在这样大的舆论压力﹐那些办案人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理屈辞穷……人们担心﹐如果这类办案人员抓住的不是处女﹐而是已婚的妇女﹐她们会有麻旦旦这样的“幸运” 吗﹖她们会不会因屈打成招而永远蒙受不白之冤……

麻旦旦是不幸的﹐一个冰清玉洁的少女遭受如此奇耻大辱。但麻旦旦还算是幸运的﹐这件事发生不久﹐她就受到媒体和世人的关注﹐否则﹐她的遭遇也许会像其他治安案件一样罚款了结。她自己个人的表现也令人钦佩﹐她勇敢地站了起来﹐顶住各方的压力和世俗的流言﹐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名誉。

公安人员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权益不受侵犯。这起案件严重损害了公安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公安队伍里出现的个别害群之马﹐使一些群众的人身权益受到威胁﹐甚至危及财产﹑生命安全。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剔除公安队伍里的异化分子都刻不容缓﹐势所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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