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日前,黑龙江哈尔滨市民政部门公布的2009年1—12月份全市婚姻登记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办理居民离婚登记27557对,比2008年同期上升11.4%。据分析,近3成夫妻是为了报热费、享受房贷优惠、获取低保金等福利、政策照顾和生活保障而选择形式上的离婚。有关人士忧虑,任由功利性离婚流行,必将泛滥成棘手的社会问题。
福利兑现难 为报热费离婚
据黑龙江新闻网报导,哈尔滨市民政部门公布的2009年1—12月份全市婚姻登记数据显示,去年比2008年同期离婚率上升了一成多。据哈市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案例的工作人员分析,在去年离婚的人群中,接近3成夫妻是算计式的离婚。
“单位不给我报销热费,我只好暂时离了。”去年12月底,在道外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小李和丈夫来到该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小李坦诚的对工作人员介绍,她是一名教师,单位规定只给男士和离婚的女士报销热费。她家里的房子虽然不大,可每年几千元的热费也不是个小数目,后来在同事的提醒下,她想到了离婚的办法。
“像这样为了年终报热费而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道外区婚姻登记处武百衡科长无奈地表示,该区去年的离婚高峰主要集中在十一二月份,平均每天都有三四十对夫妻来办离婚手续,是平时的三倍。
过一段时间后,工作人员发现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夫妻又回来办理复婚手续。对话中,这些夫妻也透露出为了享受福利而离婚的目的。
买房成本高 享房贷“钻政策空子”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将已有贷款的房产给予一方,另一方再去贷款,可享第一套房优惠。据悉,如今很多夫妻为了在购买第二套房时享第一套房的利率优惠,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其中,香坊区乡镇较多。
“现在房价一天一个样,不贷款连房子影儿都抓不到,能省则省,离了婚就少负担点儿。”拿到了离婚证,在市区开小饭店的李强夫妇对工作人员说。
据香坊区婚姻登记处张桂英科长介绍,为了贷款买房而来离婚的情况在2009年12月份体现得最明显。由于二次购房是按照家庭单位来计算的,两人只有分开了,才符合政策,待办完相关手续后再复婚。一工作人员说,新婚姻法颁布后,离婚只需夫妻双方自愿,不需民政部门调解,只要这些夫妻填表时写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离婚,不明说是为钻政策空子,民政部门也没有办法。
离婚背后辛酸多 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当地媒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今很多市民离婚已不单单因为感情问题,而是为应对生活压力和社会保障的缺失采取的一种“技巧”。
哈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分析到:一般来说,民政或法院都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标准,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是迫于生活压力:平日奔波在职场本就身心疲惫,又遇上房价、物价飞涨,几千元的工资收入要偿还房贷,要应付各项生活开支,还要供养老人和孩子,难以承受之下才想出了离婚的方法。
道外区婚姻登记处武百衡科长忧虑地说:如果不着手解决离婚的潜在动因,这种功利性离婚必将大大削弱婚姻的严肃性和家庭的稳定性,任由功利性离婚流行,必将泛滥成棘手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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