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有些凶手至今没遭报?(一)

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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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迫害正信的人决不会有好下场,迫害法轮功的凶手当然也不例外。但有些人不信,有些人怀疑。“如果迫害法轮功的凶手都不会有好下场,那为什么还有些恶人至今还没遭报呢?”

下面,我想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仅供参考。

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迫害正信的恶人之所以从来就没有好下场,这是因为因果报应乃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宇宙规律。

哲学上讲因果律,即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一定的原因必定导致一定的结果,一定的结果也必定有一定的原因。所谓因果报应其实就是这种因果律在人世间的一种客观体现。《易经》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佛家《涅槃经》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道家《太上感应篇》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用老百姓的话讲,也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我看来,不管有人信也好,有人不信也好,因果报应都是一种普遍可见的客观事实,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必然。

那么,人世间为什么会存在因果报应?为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呢?

这是因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和天体宇宙一样,都是遵循着一定规则运转的,守规则乃是人类社会、自然界和天体宇宙得以存在和延续共同的必备前提。

以开车为例,现代社会,形形色色的司机和车辆组成了一个独特的世界,现在流行叫“汽车社会”。不开车的人很难体会,但当了司机后你就会切身的感受到,遵守交通规则对于“汽车社会”实在是太重要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每个司机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都有自己的独立意志,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心思,它们不但彼此有别,而且经常互相冲突,如果开车时大家不遵循共同的规则行事,“汽车社会”的正常秩序就不能维持,这个社会就无法正常的存在、运转和延续。

最能体现这一点的莫过于十字路口。每天从早到晚,来自四面八方的车辆纷纷在此交汇,然后又从这里驶向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目地的。作为司机,谁都想快一点通过。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信号灯和交警──它(他)们是交通规则的具体体现,任由每个司机按着自己的意愿行车,那会出现什么情景?很显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十字路口必定秩序大乱,车辆堵塞相撞,安全根本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出现车毁人亡。反之,正常情况下十字路口之所以秩序井然,正是因为司机们都能自觉的听从信号灯和交警的指挥,不越雷池一步。

推而广之,不仅“汽车社会”,整个人类社会也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方能正常的存在、运转和延续,而因果报应正是这样的一种规则(维系人类社会存在和延续的一大基本规则)。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性中都有恶的成分,都有自私的倾向,如果善无善报,恶无恶报;好人行善反而遭罪,坏人做恶得不到惩罚,那么久而久之,做恶的人就会无所顾忌,肆无忌惮的为非作歹,而行善的人就会灰心丧气,无心从善,甚至随波逐流,弃善从恶,人与人就会不断的互相伤害,彼此之间毫无安全感可言,人类社会就会因为最基本的秩序都无法维系而趋于崩溃。人所共知,当今大陆社会,人心不古,唯利是图,世风日下,虽然表面上经济繁荣,但社会的道德基石早已被蛀空,社会环境日趋恶化,人们活的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之所以如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因果报应的道理,认为善无善报,恶无恶报,行善毫无价值,做恶情有可原,甚至是有能耐的标志,既然如此,又何必做什么好人,做个恶人岂不是反倒活的更自在,更有利于自己吗?!因此,人世间之所以会有因果报应,不是因为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不是因为受惠者要回报对自己做过好事的人,也不是因为被伤害的人要向施恶于自己的人复仇,而是人类社会正常存在、运转和延续的需要,讲的玄一点,这乃是“天意”。(待续)

--摘编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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