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中共活摘器官 律师获颁2009人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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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沙莉编译)二零一零年元月十六日,国际人权协会(IGFM)瑞士分部将2009年度的人权奖颁给了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奖励他们为调查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做出的贡献。麦塔斯在颁奖会上的演讲令不少在场听众感动落泪,下面是他的演讲全文:《制止中共抢劫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一个仆人跑到约伯这里,告诉他所有的牛和驴被掠走,仆人全被杀死;又一个仆人跑来告诉他,天火烧死了羊群和全部仆人;第三个仆人跑来说,所有的骆驼被掠走,仆人全被杀死。第四个仆人跑进来说, 约伯所有的儿女都被房子压死。每个报信的仆人都说,“只有我一个人侥幸逃脱。”在赫尔曼‧梅尔维尔的小说《白鲸》的结尾,以实玛利对船长亚哈和“裴廓德号”的悲惨遭遇也是如此话语。

我的四个祖父母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来到了加拿大,所以严格地说,我不是大屠杀的幸存者。但是从真实感情上讲,每个犹太人都经历了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这场劫难中有600万犹太人被杀害。所有的犹太人都是屠杀对象。只是命运让盟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取胜,而不是轴心国。如果轴心国获胜,没有一个犹太人,包括我在内,会活到今天。

对毫无意义的屠杀数百万无辜者的劫难做个总结,就是我们必须汲取大屠杀的教训。口说“永不发生”很容易,但是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现实情况是,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种族灭绝发生了一次又一次,不是对犹太人,而是对柬埔寨人、胡图人、图西人、波斯尼亚人、索马里人,直到现在的法轮功修炼者。

我试图从大屠杀中总结的教训之一是,永远不要对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保持沉默,无论它发生在哪里。如果一发生对人权的粗暴侵犯,世界各地的人们就提出抗议,大屠杀就不会发生。

我从事人权方面的工作,正是为了吸取这一教训。在人权战斗中,我面对着人权战场上潜伏的敌人,人类自己制造的灾难骑兵,驶向末路的骑兵。

有一个常见的感觉,就是侵犯人权的行为规模如此之大,发生地如此遥远,似乎我们无能为力。我认为,虽然加拿大距离大规模侵犯人权的发生地遥远,但是每个人依然可以对敦促尊重人权产生积极影响。它是全世界最可能促使尊重人权的声音。

目前有一种趋势,就是求助政府或联合国来敦促尊重人权。但是,人权属于个人。如果个人不敦促尊重人权,这些权利必然衰落。

有人请我和乔高去调查法轮功学员遭到活摘器官虐杀的指控,我没有片刻犹豫就应允了。我不知道指控是否属实。但我知道,中国政府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和行为。我也知道,从非政府人权组织的经验来看,在调查这项指控时将困难重重。

对于这种罪行,不可能有任何目击者证据。如果发生了这种罪行,在摘取器官时在场的人,不是犯罪人就是受害人,不会有第三者。指控的罪行是谋杀和火化,没有遗留的尸体可供检验。也没有能够逃生的受害人,披露所发生的事情。如果罪行发生了,犯罪人不可能供认他们犯下的反人类罪。

犯罪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一旦摘完器官,犯罪发生的手术室就会被恢复成正常无作业手术室一样。

中国政府压制人权记者和人权维护者,在中国没有言论自由。记者如果报导中国发生侵犯人权,经常会被监禁,并不时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被起诉。

国际红十字委员会不被允许访问中国的囚犯。关心囚犯人权问题的任何组织也不被允许。

这些取证方面的障碍,使我明白,我与之共事的非政府组织对调查指控不可能有作为。指控需要调查,但没有既定的非政府组织能够进行调查。因此,我同意与乔高介入,填补这一空缺。

我们是如何认真对待指控所需要的证据,您在阅读了我们的工作报告后就会知道。我们的结论是,大规模掠夺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不仅发生了,而且直到现在还在持续。

在2006年7月我们得出结论,中国政府和全国许多地方机构,自1999年以来大量致死法轮功良心犯,具体人数不详。他们的重要器官,包括肾脏、肝脏、眼角膜和心脏,被盗取并高价出售,有时卖给外国人,外国人在自己的国家等待自愿捐献的器官通常要等待很久。

我们的结论不是出自单一事件的证据,而是综合了我们考虑到的所有证据。我们检查的每个证据都是可核查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可争辩的。综合后,它们清晰地描绘出使我们信服的全景。

我们是人权活动家,一旦我们得出结论,无辜者被抢劫器官后杀害,我们就不能坐视不管。我们的调查、为调查进行的旅行,使我们又发现了新的证据。在2007年7月我们完成了第二个版本的报告;在2009年11月,我们完成第三个版本--《血腥的器官活摘》一书。

自从2006年5月我们宣布调查结果,在中国和国外发生了许多变化。在中国对器官移植发生了如下这些变化:

‧中国政府下令禁止贩卖人体器官。在2006年7月1日,一项禁止买卖器官的法律开始生效。

‧从事器官移植的民间医院,现在必须在卫生部注册。未经注册的民间医院不能从事移植手术。

‧中国病人比外国病人优先获得器官移植。中国政府卫生部于2007年6月26日如此宣布。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制定一项法律,使摘取脑死亡病人的器官合法化。2006年7月1日起生效的有关器官移植的法律包括了这方面的规定。

‧广告器官移植和移植等待时间短的中国网站已经消失。我们对网站存了档,但网站已经被删除。

‧2009年8月中国政府宣布在10个城市进行器官捐赠制度的试点项目。

‧当我们开始调查时,中国政府的官方表态是,所有器官来自捐赠者,但当时并没有器官捐赠制度。今天,中国政府承认器官的主要供源是囚犯。

‧并且,中国政府现在承认,囚犯作为器官供源是不适当的。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2009年8月宣布器官捐赠试点项目时说,死刑犯“当然不是器官移植的合适来源”。

自从我们开始调查工作,在中国以外也有重大发展。

‧以色列通过一项法律,禁止器官的出售和代理。

‧以色列停止向医疗保险系统提供本国国民在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的资金。

‧台湾禁止代理器官移植的中国医生访问台湾。

‧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主要器官移植医院,已禁止培训中国医师。

‧比利时参议员帕特里克‧万克伦凯斯文和加拿大议会议员鲍里斯‧瑞兹纽科斯基都向本国议会提出禁止器官移植旅游的域外立法。立法建议如获通过,将惩罚知道器官来自非自愿供体但仍接受移植手术的病人。

‧世界医学协会与中华医学会签订了一项协议,认为在押囚犯和其他被监禁的个人的器官不得用于除其直系亲属之外的移植。

‧器官移植学会反对进行移植囚犯器官和公布涉及囚犯器官组织受体的研究数据或样本。

这些变化并不足以解决我们报告揭示的问题。相反,对于法轮功学员,事情变得更糟而不是转好。自从我们开始调查,被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的囚犯人数已经急剧下降,移植手术的数量,初期减少一点点,然后又恢复成原来的水平。因为在中国器官移植供源除法轮功学员外就是死刑囚犯,死刑囚犯器官供源大量减少就意味着法轮功学员供源增加。

虽然我们开始调查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侵犯行为日益突出,但是中国内外的政策和惯例的大幅改动,鼓励着我们。积极改变的意愿是存在的。我们必须继续敦促改变,直到滥用结束。

人权协会授予我们的奖项也在帮助我们。多年来,因为我的人权工作我获得了多个奖项,我欣赏所有的奖项。但是,今天这个奖项是特殊的,因为研讨会在过去一天半的时间中对我们工作的认识,以及国际人权协会的承诺,它将同我们一道,打击这种滥用。

目前似乎大多数人都喜欢走捷径。仔细阅读我们的报告、检查资料来源、得出自己的结论的人是寥寥可数。但他们确实存在,艾利森是明尼苏达州学者,特瑞热是英国移植外科医生,王霍华德是耶鲁大学学生,他们都认真对待,我对他们的态度表示赞扬。

但对于媒体、议员、官僚,他们虽然认同我们的工作质量但并不重视它。乔高和我孤军作战的事实本身,对许多人来说,成为怀疑我们工作的理由。像国际人权协会这样受到尊敬的非政府组织的加入增加了我们工作的可信度,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加强了我们的宣传活动和调查能力,总部位于比利时的人权无疆界组织也曾经与我们一起努力。

所以,我感谢你们授予我们这个奖项。我期待着在今后与你们一起努力,结束掠夺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虐杀。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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