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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团体抗议 台劳委会:3阶段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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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6日讯】 (大纪元记者蔡宜佳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全国73个视障团体5日集结到立法院,走到劳委会,抗议民国97年大法官做的649号解释文,开放明眼人也能从事按摩业,扼杀视障按摩师工作;他们并要求政策补偿,第1年发放每人每月补偿金新台币1万2,000元;第2年至少6,000元。对此,劳委会宣布,明年起将分3阶段协助视障者。

司法院大法官民国97年作出第649号解释文,指保障只有视障者可从事按摩业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条文违法宪法平等权、工作权及比例原则。

视障生存自救会5日上午结合按摩公会等视障团体到立法院,并前往劳委会门口聚集陈情,抗议释宪文开放非视障者也可从事按摩业,扼杀视障按摩师工作机会。视障团体要求政策补偿,第1年发放每人每月补偿金新台币1万2,000元;第2年至少6,000元。

对此,劳委会5日表示,大法官释宪订有3年的缓冲期,也就是自100年11月开始,明眼人才可以从事按摩业,因此希望这3年期间可以协助视障者积极辅导就业,并达到稳定就业,而非只是消极救助。

劳委会也宣布,将分3阶段协助视障者,包括明年起提供具有按摩职业许可证的视障者每人每月1万元就业补助,为期1年;第2阶段(101年)若视障者想要转业,可以免费参加各项职种职训,每月领取10,368元职训津贴,至少1年;第3阶段进入职场后,再补助雇主每月1.2万元奖助雇用津贴。

劳委会也承诺,将协调其他部会及交通运输单位,普设按摩摊位,增加视障者就业机会。

劳委会表示,全国视障者就业人口约6,433人,其中18.4%,即1,183人从事按摩。全国领有按摩职业许可证视障者为2,590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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