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后主:从“国家权威”的变化看中国社会未来走向

李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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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讯】一、国家权威的定义

“国家”是社会的一种管理方式,是社会系统的政治表现,它是氏族社会(血缘关系)解体后人类社会普遍形成的一种新型社会管理模式,就是以共同的文化(包括基本信仰、价值观和世界观)为基础,以文化联系取代血缘联系而形成的一套针对诸多部落组成的氏族联合体的政治管理体系。

而“国家权威”则是指一个社会内部最高的仲裁机制或者仲裁者,它代表着一个社会的基本道德理念和价值观。国家权威是国家得以建立的第一前提,它包含着人们愿意共同遵守的一系列基本社会原则,所谓权威也正是在这些基本原则的贯彻和体现中得以形成和维持的,因此,正常情况下,国家权威的职能就是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平和正义,为国家的建立提供正义的原则。

国家权威来源于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是在一个社会内部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观的基础上形成、并逐渐稳定下来的社会最高原则的体现,国家权威在社会中一般都有其实体性体现,在历史上充当国家权威的可以是天(神),也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一种公共契约(如宪法)。一种稳定的社会结构必然是从一个稳定的国家权威之下衍生和发展起来的。

二、历史上不同国家权威缔造的不同国家结构之表现

1、中华民族的国家权威——“天(神)”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敬天敬神,以“观天之道、执天之行”作为我们民族的社会追求,中国人做事常常以是否符合天意来作为其行为的基本准则,因此,在我们传统文化中,“天(神)”就是最高的权威。天在中国的社会结构中居于最顶端的位置,她代表着一种完满的道德品质和至高的权威,起着扬善抑恶、对人世间一切行为的好坏进行最后仲裁的作用,中华民族的国家系统正是在“天意”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

在中华传统的国家体系中,“天”的职能一般是由君主来代行,所以称君主为“天子”,那么所谓的“替天行道”也就成为“天子”天赋的岗位职责。如果“天子”不履行天道、不施仁政,而是逆天叛道,那么“天子”的地位就不会稳固和长久,其合法性就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质疑和挑战,特别是将受到来自“敬天的文化系统”中拥有道德解释权和评判权的文士们的道德批判,这种道德批判在中国历史上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公共舆论力量,它可以左右社会形势的演变,民心和民意就是顺着这种批判走的。在传统文化中,由于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天——的存在,道德的解释依据和评判依据都取自于天道,这就形成了君主所不能控制的一种独立的、强大的道德仲裁力量和舆论评判力量,因此,历代君主都只能接受这种评判力量的制约,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制约君权的最可靠最有效的方式。一旦君主的天子地位被这种评判力量所彻底否定,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其政亡人息,在社会大潮中将重新诞生一位被认可的新“天子”。

在中国历史上(中华民国以前),无论怎么改朝换代,都只是变换了不合格的“天子”,而不是改变了社会系统中的国家权威,即并没有动摇“天(神)”在人们心目中和在社会结构中的权威地位。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一直是以“天(神)”作为国家权威来维系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正常运作的,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的文化才得以在一种稳定的社会结构下代代相传、延绵不绝。下面图一是一个传统社会的国家结构示意图,处于最顶端的是“国家权威”——天。

2、近代西方社会的国家权威——宪法

其实以上图一所示的国家结构图也大致代表着世界上所有古老社会的基本国家结构,西方古代社会也有君权神授的政权体制,在社会体系中居最高位置的也是“神(天)”,之下是一种“敬神的文化系统”,再之下才是国王(君主)及其国家机构。但是西方历史中,特别是中世纪以来,宗教组织进入了国家体系,取代了原有的社会体系中“敬神的文化系统”的地位,使神和国家机构的联系不再由一种普遍的文化系统来承担,而是由一个具体的宗教组织来承担,这样就形成一种不良的政教合一的国家结构。下面图二是一个中世纪时期西方政教合一的国家结构示意图,如下:

宗教组织一旦染指世俗的权力,参与政权的运作,那么它在道德仲裁方面的权威性就大大降低乃至消失了,它也就不能再拥有道德的解释权和评判权,因为它不可能既是竞争者,又是仲裁者。所以,西方社会出现的这种政教合一的国家结构实质上是割裂了神和国家机构的正常联系,不但使国家在运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也使宗教在运作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后来西方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做法就是政教分离,但这一分离不仅将宗教组织从国家结构中分离出去,顺带着连神的地位也被从国家体系中分离出去了,剩下的这部分国家结构就以宪法(一种公共契约)为新的国家权威。近代西方国家出现的宪政民主制社会,正是由宪法作为新的国家权威取代了传统的国家结构中神的位置。宪政国家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君主立宪体制,就是国家结构中依然有君主存在,但是他不再作为国家权威的代行者的身份存在,而是作为新的国家权威下的一个职能机构,其权力的范围由宪法(新国家权威)来赋予;另一种就是民主共和制,就是国家结构中干脆没有君主的位置,君主的历史在这种新型的国家结构中被完全终结了。下面图三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结构示意图(而民主共和制的结构则只是把图中君主的位置去掉),如下:


所有的政治体系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体系的基础之上,宪政国家也不例外。虽然宪政体制下宪法成为新的国家权威,但是在新的国家结构中,宪法却不是最顶端的,在它之上还有一套“尊重人权的文化系统”存在着,它是宪法的来源和依据。因为讲天赋人权嘛,人权是神赋予人生存的基本法则的体现,所以,宪政体制的最终来源依然是从神那里来的,可见,在这套体系的最顶端其实还是有一个比较模糊的神的影子依然存在着,只是整个国家体系不再是一套“敬天”的体系,而一套是“尊人”的体系,而“敬天敬神”的文化传承则主要划分给宗教机构来继承,神的清晰身影只保留在了宗教系统中。

总的来说,近代西方的国家结构还算是一种不坏的国家结构,政治在文化之下,国家被一种好的文化系统所制约着,但是到了共产党那里,一切就都颠倒过来了。

3、共产邪教社会体制下的国家权威——共产教主

共产党不敬天不敬神,也不尊重人权,本质上是一种无法无天、不受天道国法约束的邪教组织。共产国家奉行的是偶像崇拜,以党魁(教主)为国家权威,在社会生活中一切以党魁(教主)的个人意志为标准,党魁(教主)通过严密的内部组织纪律(党纪或者教规)来控制其成员,再通过党组织附体国家机构进而操纵了整个国家系统。共产国家的国家权威是教主个人,但这个国家权威其上不能承接天意代表崇高的道德属性以替天行道,下不能代表社会所需要的公平和正义的最终仲裁者或者仲裁机制以惩恶扬善,而是代表着一种无天道国法制约下的丑恶人性所爆发出的无序、混乱、随意破坏和肆意毁灭的流氓品格,这种邪恶的国家权威所控制下的国家系统自然也就是一个邪恶的国家系统,所以共产党对“国家”的定义是“阶级统治的暴力机构”。可见,共产国家体制是对历史上正统的“敬天”和“尊人”的国家体系的彻底颠覆。下面图四是以中共为例的共产国家结构示意图,如下:

在图示中,可以清晰的看出,共产国家的国家结构正是一套附体结构,在当前的中国大陆,中共组织正像一个幽灵一样附体在所有国家机构之上,使整个国家都成为它的附属品,在这套附体结构内,整个国家机构的职能都首先是为中共及其教主而设置和服务的,为中共及其教主负责,而中共教主则高高在上,上无天道,下无王法,没有任何制约力量或者制约机制可以对其制衡。

三、中国的国家权威的演变及未来中国社会走向

1、民族心理结构对国家结构的决定性影响

在中华民国建立以前,中国一直是以天(神)为国家权威,以天子为国家权威在国家机构中的代表,因为天(神)在人们心中被普遍认可为可以代表公平、正义和至高无上的道德权威,因此,人们以天道来衡量天子的行为,对天子的合法性进行裁判,天子不合格时就启动社会批判系统进行舆论批判乃至发动社会运动更换天子。在古代的社会环境下,这套对天子权力进行制衡的机制其实还是相当有效的,为什么呢?因为它有深厚的社会心理基础,即人们普遍认同天道对世俗权力的制约作用,可以自发的运用源自天道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来衡量天子的行为,并得出相应的评判结论,最终形成社会舆论对其进行反馈和制衡,可见,这套制约机制的根源其实深植于我们民族的心理结构之中,这是最直接的因素,也是最容易被现代人所忽略的因素。文化为什么能决定政治,就是因为文化它能影响人的心理,塑造人的心理结构,而一定的心理结构决定了人们对某种社会机制的认同或者不认同,政治体制或者国家制度的构建的成功首先需要取得社会心理的普遍认同,而这种认同感也是在历史的演变中不断形成和巩固的,是一种历史的积淀,它一旦形成就会对社会结构的稳定就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从国家结构中的文化系统构建看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缺陷

中华民国在国家结构的设计中以近代西方社会的国家结构为参照(图三去掉君主),对中国进行了国家权威的变换,意图以宪法取代传统国家结构中“天(神)”的位置。但是在这套国家结构的设计中,宪法之上尚需有“尊重人权的文化系统”来支持,而我国传统社会的文化层面上是“敬天的文化系统”,从“敬天”的系统转型为“尊人”的系统,这在当时的社会的确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也并不是不可行。严格的说,这两种系统不但不存在着严重的冲突,而且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但要实现其顺利的转变,就需要有一定的历史空间来容纳,需要有一个历史过程来过渡,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并没有给中华民国提供这样一个正常的历史空间。这既有当时激进的科学民主主义对传统文化的极端否定所造成的文化混乱的因素,以及政体与政居不断变更所造成的政治混乱因素,但更主要的障碍因素则在于共产主义赤祸的破坏,特别是中共成立后,鼓吹共产革命和阶级斗争,一方面与传统文化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另一方面不断发动武装暴动制造动乱、颠覆当时业已形成的民主和法治的建设成果,不断制造和加剧着当时社会文化和政治上的混乱局面。最终,中共的篡权窃国使中华民国在大陆没有顺利完成这个历史过渡,使中国大陆陷入了共产邪教全面附体的民族大劫难之中,而在海峡的另一端,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则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中于20世纪80年代后顺利的完成了这个过渡过程,实现了国家权威及其配套的文化系统的历史性转型。

其实,如果在中国民国成立之时,不是实行共和,而是实行君主立宪,那么以君主来继承传统的“敬天”文化,仍然以“天(神)”为国家权威,但以宪法为天道的代行机构,代替传统国家结构中天子的地位,在政治层面上进行宪政设计,那么中国社会在文化层面上就可以很顺利的实现“敬天”和“尊人”的衔接,在政治上也可以最终实现限制君权的民主政体,也就可以避免以后所发生的一切文化和政治上的灾难。可惜,一方面由于清政府的腐朽和迟钝,另一方面也由于我们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时,没有坚守好自己的优秀文化传统,使我们错过了这种历史的最佳选择。下面图五是晚清时期中国国家结构演化的最佳历史选择示意图,如下:

3、国家权威的重建与未来中国社会的走向

今天的中国正处在解体中共、复兴中华的历史大潮之中,又将面临一次重大的社会转型。中共解体后,未来的国家制度应该如何设计,也一直是仁人志士们探讨的热门话题。如果我们以国家权威的重建为契入点来研究这个问题,那么就会拥有一个把握该问题的提纲挈领的宏观历史高度,其实历史的发展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关于这个问题的比较成熟的借鉴和参考。

中华的重建首先是传统文化的重建,其次是制度上的配套设计,那么传统文化中最核心的敬天敬神注重社会伦理的这部分内容自然应是整个国家结构设计中的主体部分,“天(神)”依然会是未来中华的国家权威,敬天的文化系统也仍然是一切政治制度设计时的文化渊源,没有这两部分的支持,中华(以民族特性为主)就不会重生,一切政治上的设计都将成为一种无源和无根的设计。前面讲过一个民族的心理结构,中华民族敬天的文化传承源远流长,敬天敬神、重德行善、孝悌忠信、相信因果报应是我们民族最基本的心理结构,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最显着特征,中华的重生和复兴不仅仅只是政治上的民主化和经济上的良性发展,更重要的则在于恢复我们民族的传统心理结构,重建天人关系和基于普遍人性、充满人文关怀的信仰和道德体系,这才是一切制度设计和经济良性发展的最终保障。

因此未来的国家结构将有可能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以下图六所示的情况,就是在国家结构中不设君主,但仍以天为国家权威,以敬天的传统文化为文化系统,以宪法为天道的代行机构,“敬天”和“尊人”相融合,中华的传统文化和现代世界的制度文明相结合的一种全新的国家结构设计;另一种情况就是上面图五所示的结构,在国家结构中设置君主,但君主在宪法之下,不再是传统的“天子”,君主主要负责国家的祭祀和庆典活动,以及政治监督,君主可以派遣大臣对其它的国家机构的运行进行监督,以君主来加强敬天的文化传统,也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正面的弘扬,因此,这种制度设计可能更符合中国的国情。

其实,清政府失去的历史契机,在今天已经重新具备了。一方面法轮功的洪传正在给中国人重建传统的敬天敬神的信仰和文化体系,使中华神传文化再次展现出她的神韵和博大精深的内涵,这已经成为未来中华复兴和重建正常国家体系的最重要的前提和文化基础;另一方面,民主和宪政的思想早已经深深根植于今天的主流知识份子和广大群众的心中,成为人们普遍向往和追求的基本政治架构,敬天和尊人的文化系统正在完成历史性的融合,这为未来的国家结构的形成奠定了稳固的社会基础。

今天的中国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同时也蕴含着前所未有的新的转机,在社会转型的历史大潮中,社会机构及历史地位将被重新衡定,其中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将成为衡定其未来社会地位的重要参考。在这样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潮流中,一旦有人为国为民立下了彪炳千秋的伟大功业,那么以此功德,居未来的宪政君主席位,享受世代的尊崇,不也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的吗?历史不正在为她的骄子备下了丰厚的回报吗?而只有那些致力于为中华重建敬天敬神的文化系统的人才会是最终被上天选中的时代骄子,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明白历史的趋势以及历史真正的需要,在历史大潮中才能真正切准历史的脉搏,以上承天意,下应民心,最终成就非凡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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